公章的适用范围

2024-05-08 04:14

1. 公章的适用范围

1、企业公章使用范围?\x0d\x0a以企业名义对内的发文、通知、生产工程计划等日常事务文书;对上级的请示、报告、各种统计报表(月报、季报、年报)等事务文书;对外的证明、函、介绍信以及经营方面需要的证件等;与他人(企业或单位)签订的与经济无关的合同。\x0d\x0a2、合同专用章怎么使用?\x0d\x0a企业(或单位)与他人(企业或单位)签订的生产经营、商务等业务方面与经济有关的合同。主要根据相关公司,企业等的公章制度里面的规定。

公章的适用范围

2. 公章的正确使用范围?

 1、企业公章使用范围? 
  以企业名义对内的发文、通知、生产工程计划等日常事务文书;对上级的请示、报告、各种统计报表(月报、季报、年报)等事务文书;对外的证明、函、介绍信以及经营方面需要的证件等;与他人(企业或单位)签订的与经济无关的合同。 
  2、合同专用章怎么使用? 
  企业(或单位)与他人(企业或单位)签订的生产经营、商务等业务方面与经济有关的合同。 主要根据相关公司,企业等的公章制度里面的规定。

3. 公章的适用范围有哪些

一、公章的适用范围有哪些1、公章的适用范围如下:(1) 凡属以公司名义对外发文、开具介绍信、报送报表等一律加盖公司公章;(2)凡属部门业务范围内的加盖部门章;(3)凡属合同类的用合同专用章;(4)凡属财务会计业务的用财务专用章。2、法律依据:《印章治安管理办法》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印章指公章和具有法律效力的个人名章。本办法所称公章是指国家权力、党政机关、司法、参政议事、军队、武警、民主党派、工会、共青团、妇联等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政部门登记的民间组织,居(村)民委员会和各议事协调机构及非常设机构的法定名称章和冠以法定名称的合同、财务、税务、发票等业务专用章。本办法所称具有法律效力的个人名章是指国家权力、党政、司法、参政议事、军队、武警、民主党派、工会、共青团、妇联等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政部门登记的民间组织,居(村)民委员会和各议事协调机构及非常设机构的法定代表人及其财务部门负责人的名章。二、公章的使用程序是怎样的1、 公司业务合同、项目协议、授权书、承诺书等用章都须先经部门主管审核、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填写《公章使用登记表》后方可盖章,同时需将用印文件的复印件提交办公室备案;2、 公章使用必须建立用章登记制度,严格审批手续,不符合规定的和不经主管领导签发的文件、合同等,办公室有权拒印;3、 严禁填盖空白合同、协议、证明及介绍信。因工作特殊确需开具时,须经主管行政副总经理或总经理同意方可开具;待工作结束后,必须及时向公司汇报开具手续的用途, 未使用的必须立即收回。

公章的适用范围有哪些

4. 公章的用途和适用范围

法律分析:公司一般都有公司公章、财务章、合同章、发票专用单、法人章。如果对外而言就使用范围与法律效律及用途的区别。法人私章:一般是方型,可用于支票、订合同、报表上等等。公司公章:一般是圆形,可用于公文、订合同、报表上等等。财务专用章:一般是方型,可用于支票、收据、发票、报表上等等。合同专用章:一般是圆形,可用于各类合同书上。发票专用章:一般是椭圆型,可用于各类发票上。
法律依据:《印章治安管理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印章指公章和具有法律效力的个人名章。本办法所称公章是指国家权力、党政机关、司法、参政议事、军队、武警、民主党派、工会、共青团、妇联等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政部门登记的民间组织,居(村)民委员会和各议事协调机构及非常设机构的法定名称章和冠以法定名称的合同、财务、税务、发票等业务专用章。本办法所称具有法律效力的个人名章是指国家权力、党政、司法、参政议事、军队、武警、民主党派、工会、共青团、妇联等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政部门登记的民间组织,居(村)民委员会和各议事协调机构及非常设机构的法定代表人及其财务部门负责人的名章。

5. 公章的用途和使用范围

用途:凡是以公司名义发出的信函、公文、合同、介绍信、证明或其他公司材料均可使用公章。使用范围:1、凡属以公司名义对外发文、开具介绍信、报送报表等一律加盖公司公章;2、凡属部门业务范围内的加盖部门章。

公章的用途和使用范围

6. 公章的用途和适用范围

公章的用途和适用范围如下:
公司一般都会有公司公章、财务章、合同章、发票专用单、法人章。如果对外而言就使用范围与法律效力及用途的区别为:
法人私章:一般是方型,可用于支票、订合同、报表上等等。
公司公章:一般是圆形,可用于公文、订合同、报表上等等。
财务专用章:一般是方型,可用于支票、收据、发票、报表上等等。
合同专用章:一般是圆形,可用于各类合同书上。
发票专用章:一般是椭圆型,可用于各类发票上。
根据《印章治安管理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印章指公章和具有法律效力的个人名章。本办法所称公章是指国家权力、党政机关、司法、参政议事、军队、武警、民主党派、工会、共青团、妇联等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政部门登记的民间组织,居(村)民委员会和各议事协调机构及非常设机构的法定名称章和冠以法定名称的合同、财务、税务、发票等业务专用章。本办法所称具有法律效力的个人名章是指国家权力、党政、司法、参政议事、军队、武警、民主党派、工会、共青团、妇联等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政部门登记的民间组织,居(村)民委员会和各议事协调机构及非常设机构的法定代表人及其财务部门负责人的名章。
法律依据
《印章治安管理办法》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印章指公章和具有法律效力的个人名章。本办法所称公章是指国家权力、党政机关、司法、参政议事、军队、武警、民主党派、工会、共青团、妇联等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政部门登记的民间组织,居(村)民委员会和各议事协调机构及非常设机构的法定名称章和冠以法定名称的合同、财务、税务、发票等业务专用章。本办法所称具有法律效力的个人名章是指国家权力、党政、司法、参政议事、军队、武警、民主党派、工会、共青团、妇联等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政部门登记的民间组织,居(村)民委员会和各议事协调机构及非常设机构的法定代表人及其财务部门负责人的名章。

7. 公章的正确使用范围?

1、 凡属以公司名义对外发文、开具介绍信、报送报表等一律加盖公司公章;
2、 凡属部门业务范围内的加盖部门章;
3、 凡属合同类的用合同专用章;
4、 凡属财务会计业务的用财务专用章。

【摘要】
公章的正确使用范围?【提问】

1、 凡属以公司名义对外发文、开具介绍信、报送报表等一律加盖公司公章;
2、 凡属部门业务范围内的加盖部门章;
3、 凡属合同类的用合同专用章;
4、 凡属财务会计业务的用财务专用章。

【回答】

公章的正确使用范围?

8. 公章使用规定是什么

	任何单位公章的使用,必须严格遵守领导批准制度。即每次使用单位公章都必须由单位法定代表人批准同意,若单位法定代表人外出或因其他重要任务不能批准使用,也必须由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副职等合适人员批准使用。具体经管人员不得擅自使用单位公章办理任何事情。单位公章若因管理不善,造成损坏、遗失或被盗,除按有关法律、制度追究责任人责任外,须尽快向上级及相关部门报告,一面采取相应措施挽救损失;一面尽快补办手续,尽快补刻启用新印章,以免贻误正常工作。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八十条规定,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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