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小时工作但每天工作时间是每天上午10点到深夜12点或1点加班怎样算?

2024-05-18 21:08

1. 八小时工作但每天工作时间是每天上午10点到深夜12点或1点加班怎样算?

你好,若公司仅因为股东之间产生纠纷就要解除你们,你们可以要求工资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或者要求公司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公司长期安排你们加班,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的标准支付你们加班工资,公司不支付的,你们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直接申请劳动仲裁。
    附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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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小时工作但每天工作时间是每天上午10点到深夜12点或1点加班怎样算?

2. 我们二十四小时倒班,从8点至次日8点,晚上十点休息,次日早五点工作至下班。算不算超时?

次日五点工作至下班,下班是几点?
劳动法规定一天工作时间为8小时,一周最长48小时,每周应当保证一天的休息。超出应当支付加班费,平时工作日超时为1.5倍,周末加班2倍,法定节假日3倍。
如果用工单位有违规的,要注意收集证据:加班的证据,或者记载工作时长的公司制度,劳动合同、所发工资的工资条;

3. 我国劳动法规定夜班是:夜班劳动是指在当日22点至6点时间从事的劳动的算夜班,那当日的22点到凌晨零点算吗

只有怀孕7个月后才规定不能安排夜班

22点以后都算的
这个算法以小时计算

至于各种规定
各地标准也不一致啦,不知道你是哪里的

按照上海市劳动保障部门的规定,企业职工在晚上 10点以后下班的职工算加中班,津贴标准为每次 2.2元。而凌晨零点后下班的,则算上晚班,职工津贴标准为每次 3.4元,而通宵上班连续 12小时的,夜班加班津贴为 4.4元。 

  除了中、夜班津贴外,为了更好地保障晚上工作职工的利益,劳动部门还规定:早上 5点前上班的职工,可获得早餐补贴 0.8元。而上常日班的职工夜间值班超过 10点后的,可获餐费补贴 2.2元;通宵值班的餐费补贴则为 3.4元。 

  “目前的企业中、夜班津贴标准是按照‘沪劳综发( 95) 7号’文的规定执行的,这也就意味着从 1995年至今,这项津贴标准还没有变化过。”徐汇区政协社会法制委员会在近日出炉的市政协“社情民意”中指出。

我国劳动法规定夜班是:夜班劳动是指在当日22点至6点时间从事的劳动的算夜班,那当日的22点到凌晨零点算吗

4. 我一天工作12个小时早上八点上班下午两点上班晚上8 00上班 到几点才算工作12个小时?

按二十四小时制,下午两点是十四点,晚上八点是二十点
14-8=6
12-6=6
20+6=26
早上八点到下午两点下班,晚上八点上班,要到凌晨两点下班才能算工作12小时

5. 综合工时制单位,每个班计时12小时,但每天上下班交班后离开单位都要晚一小时,这一小时能否算加班

首先所谓加班,根据《劳动法》有关规定,一般指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安排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由于加班是员工超出正常工作时间,在原本应该休息的时间内进行的工作,是工作时间在休息时间中的延伸。为了保护员工的休息权,国家对加班加点进行了严格的限制。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特殊原因情况下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且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需要注意的是,加班是建立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基础上的,用人单位不得强迫员工加班,员工也无权单方面决定加班。
其次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综合工时制单位,每个班计时12小时,但每天上下班交班后离开单位都要晚一小时,这一小时能否算加班

6. 我想问一下,我们单位夜班是从晚上八点上到次日早上九点才能下班,这付合劳动法规定吗?是做一休一的

当然符合!
不要听信他人的谣言。
对于你们单位,上1休1,1个月下来,上班时间肯定超过规定,所以肯定是有加班费的。
对于上班时间,劳动法简明的说就是,可以按天算,也可以按小时算。
按天算,每天8小时,上5休2,一个月大概在22-23天左右。
按小时算,是174小时.
达到天数或者小时数,是需要支付全额基本工资的。
超过是需要支付加班费的。
单凭上1休1,是不算违反劳动法的。因为它支付了加班费。

7. 长年夜班法律上有何规定,每天21点半至零晨5点,双休除外

一、加班加点工资的支付标准是:
(1)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即正常工作日加点),支付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的工资报酬;
(2)休息日(即星期六、星期日或其他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工资标准的200%的工资报酬;
(3)法定休假日(即元旦、春节、国际劳动节、国庆节以及其他法定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工资标准的300%的工资报酬。
二、法律依据:《劳动法》 第四十四条 【延长工时的报酬支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长年夜班法律上有何规定,每天21点半至零晨5点,双休除外

8. 下午13:00上班到第二天凌晨2:00下班,工时怎么算

按照正常工作时,早8点到午间12点,午休1小时,下午13点到5点为一天的工作时!你下午13点开始上班到17点为正常工作时的半天班,下午17点以后为延长工作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有关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
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你首先要知道自己的日工资是多少!

希望对你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