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会计科目与旧的会计科目比较有哪些不同拉?

2024-05-19 05:28

1. 新的会计科目与旧的会计科目比较有哪些不同拉?

新的企业会计制度的会计科目变化:

*短期投资已经改成"交易性金融资产",核算内容也发生了如下变化: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为交易目的所持有的债券投资、股票投资、基金投资、权证投资等和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交易性金融资产的类别和品种,分别“成本”、“公允价值变动”进行明细核算。 
三、交易性金融资产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企业取得交易性金融资产时,按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借记本科目( 成本), 按发生的交易费用,借记“投资收益”科目,按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二)在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期间收到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债券利息,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公允价值变动)。 
对于收到的属于取得交易性金融资产支付价款中包含的已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债券利息,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成本)。 
(三)资产负债表日,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高于其账面余额的差额,借记本科目(公允价值变动),贷记“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科目;公允价值低于其账面余额的差额,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四)出售交易性金融资产时,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该项交易性金融资产的成本, 贷记本科目(成本),按该项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贷记或借记本科目(公允价值变动),按其差额,贷记或借记“投资收益” 科目。同时,按该项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借记或贷记“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贷记或借记“投资收益”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 


*各项减值准备,跌价准备的对应科目不再是管理费用,投资收益,营业外支出了,而是统一用一个科目"资产减值损失": 
资产减值损失用法如下: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根据资产减值等准则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所形成的损失。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资产减值损失的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三、企业根据资产减值等准则确定资产发生的减值的,按应减记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在建工程——减值准备”、“工程物资——减值准备”、“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准备”、“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商誉——减值准备等科目。 
四、企业计提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等后,相关资产的价值又得恢复,应在原已计提的减值准备金额内,按恢复增加的金额,借记“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五、期末,应将本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无余额。 

*应交税金,其他应交款科目取消,换成"应交税费", 
应交税费核算如下: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按照税法规定计算应交纳的各种税费,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所得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教育费附加、矿产资源补偿费等。 
企业不需要预计应交数所交纳的税金,如印花税、耕地占用税等,不在本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应交税费的税种进行明细核算。 
应交增值税还应分别“进项税额”、“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已交税金”等设置专栏进行明细核算。 
三、应交税费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应交增值税 
1. 企业采购物资等,按可抵扣的增值税额,借记本科目(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按应计入采购成本的金额,借记“材料采购”、“在途物资”或“原材料”、“库存商品”等科目,按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银行存款”等科目。购入物资发生的退货,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2.销售物资或提供应税劳务,按营业收入和应收取的增值税额, 借记“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银行存款”等科目,按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贷记本科目(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按实现的营业收入,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科目。发生的销售退回,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3.实行“免、抵、退”的企业,按应收的出口退税额,借记“其他应收款”科目,贷记本科目(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4.企业交纳的增值税,借记本科目(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5.小规模纳税人以及购入材料不能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发生的增值税计入材料采购成本,借记“材料采购”、“在途物资”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应交消费税、营业税、资源税和城市维护建设税 
1.企业按规定计算应交的消费税、营业税、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借记“营业税金及附加”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应交消费税、营业税、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 
2.出售不动产,计算应交的营业税,借记“固定资产清理”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应交营业税)。 
3.交纳的消费税、营业税、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借记本科目(应交消费税、营业税、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三)应交所得税 
1. 企业按照税法规定计算应交的所得税,借记“所得税”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应交所得税)。 
2.交纳的所得税,借记本科目(应交所得税),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四)应交土地增值税 
1.企业转让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连同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一并在“固定资产”或“在建工程”等科目核算的,转让时应交的土地增值税,借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贷记本科目(应交土地增值税)。 
2.交纳的土地增值税,借记本科目(应交土地增值税),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五)应交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和车船使用税 
1.企业按规定计算应交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应交房产税、应交土地使用税、应交车船使用税)。 
2. 交纳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借记本科目(应交房产税、应交土地使用税、应交车船使用税),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六)应交个人所得税 
1. 企业按规定计算的应代扣代交的职工个人所得税,借记“应付职工薪酬”科目,贷记本科目(应交个人所得税)。 
2.交纳的个人所得税,借记本科目(应交个人所得税),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七)应交的教育费附加、矿产资源补偿费 
1.企业按规定计算应交的教育费附加、矿产资源补偿费,借记“营业税金及附加”、“其他业务支出”、“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应交教育费附加、应交矿产资源补偿费)。 
2.交纳的教育费附加、矿产资源补偿费,借记本科目(应交教育费附加、应交矿产资源补偿费),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交纳的税费;期末如为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多交或尚未抵扣的税金。

新的会计科目与旧的会计科目比较有哪些不同拉?

2. 新会计和旧会计有哪些的区别吗?


3. 最新会计科目有变化了?

请参考下面的《新旧会计科目对照表》                                
顺序号        编号        新会计准则使用科目        原会计制度使用科目        核算内容
                一、资产类                
1        1001        库存现金        现金        企业的库存现金
2        1002        银行存款        银行存款        企业存入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各种款项
3        1003        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企业(银行)存放于中国人民银行(以下简称“中央银行”)的各种款项,包括业务资金的调拨、办理同城票据交换和异地跨系统资金汇划、提取或缴存现金等。
4        1011        存放同业        ※        企业(银行)存放于境内、境外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款项
5        1012        其他货币资金        其他货币资金        企业的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信用卡存款、信用证保证金存款、存出投资款、外埠存款等其他货币资金。
6        1021        结算备付金        ※        企业(证券)为证券交易的资金清算与交收而存入指定清算代理机构的款项。企业(证券)向客户收取的结算手续费、向证券交易所支付的结算手续费。
7        1031        存出保证金        ※        企业(金融)因办理业务需要存出或交纳的各种保证金款项。
8        1101        交易性金融资产        短期投资        企业为交易目的所持有的债券投资、股票投资、基金投资等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
9        1111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企业(金融)按照返售协议约定先买入再按固定价格返售的票据、证券、贷款等金融资产所融出的资金
10        1121        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        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而收到的商业汇票,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
11        1122        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        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经营活动应收取的款项
12        1123        预付账款        预付账款        企业按照合同规定预付的款项。预付款项情况不多的,也可以不设置本科目,将预付的款项直接记入“应付账款”科目
13        1131        应收股利        应收股利        企业应收取的现金股利和应收取其他单位分配的利润。
14        1132        应收利息        应收利息        企业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放贷款、存放中央银行款项、拆出资金、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等应收取的利息。
15        1201        应收代位追偿款        其他应收款        企业(保险)按照原保险合同约定承担赔付保险金责任后确认的代位追偿款
顺序号        编号        新会计准则使用科目        原会计制度使用科目        核算内容
16        1211        应收分保账款        ※        企业(保险)从事再保险业务应收取的款项
17        1212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企业(再保险分出人)从事再保险业务确认的应收分保未到期责任准备金,以及应向再保险接受人摊回的保险责任准备金
18        1221        其他应收款        ※        企业除存出保证金、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应收股利、应收利息、应收代位追偿款、应收分保账款、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长期应收款等以外的其他各种应收及暂付款项。
19        1231        坏账准备        坏账准备        企业应收款项的坏账准备
20        1301        贴现资产        ※        企业(银行)办理商业票据的贴现、转贴现等业务所融出的资金。
21        1302        拆出资金        ※        企业(金融)拆借给境内、境外其他金融机构的款项
22        1303        贷款        ※        企业(银行)按规定发放的各种客户贷款。
23        1304        贷款损失准备        ※        企业(银行)贷款的减值准备。计提贷款损失准备的资产包括贴现资产、拆出资金、客户贷款、银团贷款、贸易融资、协议透支、信用卡透支、转贷款和垫款等.
24        1311        代理兑付证券        ※        企业(证券、银行等)接受委托代理兑付到期的证券。
25        1321        代理业务资产        ※        企业不承担风险的代理业务形成的资产。
26        1401        材料采购        物资采购        企业采用计划成本进行材料日常核算而购入材料的采购成本。
27        1402        在途物资        在途物资        企业采用实际成本(或进价)进行材料、商品等物资的日常核算、货款已付尚未验收入库的在途物资的采购成本。
28        1403        原材料        原材料        企业库存的各种材料。
29        1404        材料成本差异        材料成本差异        企业采用计划成本进行日常核算的材料计划成本与实际成本的差额。
30        1405        库存商品        库存商品        企业库存的各种商品的实际成本(或进价)或计划成本(或售价)。
31        1406        发出商品        分期收款发出商品        企业未满足收入确认条件但已发出商品的实际成本(或进价)或计划成本(或售价)。
32        1407        商品进销差价        商品进销差价        企业采用售价进行日常核算的商品售价与进价之间的差额。
33        1408        委托加工物资        委托加工物资        企业委托外单位加工的各种材料、商品等物资的实际成本。
顺序号        编号        新会计准则使用科目        原会计制度使用科目        核算内容
34        1411        周转材料        包装物、低值易耗品        企业周转材料的计划成本或实际成本。
35        1421        消耗性生物资产        ※        企业(农业)持有的消耗性生物资产的实际成本。
36        1431        贵金属        ※        企业(金融)持有的黄金、白银等贵金属存货的成本。
37        1441        抵债资产        ※        企业(金融)依法取得并准备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置的实物抵债资产的成本。
38        1451        损余物资        ※        企业(保险)按照原保险合同约定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后取得的损余物资成本
39        1461        融资租赁资产        ※        企业(租赁)为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取得资产的成本。
40        1471        存货跌价准备        存货跌价准备        企业存货的跌价准备
41        1501        持有至到期投资        ※        企业持有至到期投资的摊余成本。
42        1502        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        ※        企业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减值准备。
43        1503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企业持有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
44        1511        长期股权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        企业持有的采用成本法和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45        1512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企业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准备。
46        1521        投资性房地产        ※        企业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
47        1531        长期应收款        长期应收款        企业的长期应收款项。
48        1532        未实现融资收益        ※        企业分期计入租赁收入或利息收入的未实现融资收益。
49        1541        存出资本保证金        ※        企业(保险)按规定比例缴存的资本保证金。
50        1601        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        企业持有的固定资产原价。
51        1602        累计折旧        累计折旧        企业固定资产的累计折旧。
52        1603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企业固定资产的减值准备。
53        1604        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        企业基建、更新改造等在建工程发生的支出。
54        1605        工程物资        工程物资        企业为在建工程准备的各种物资的成本。
55        1606        固定资产清理        固定资产清理        企业因出售、报废、毁损、对外投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等原因转出的固定资产价值以及在清理过程中发生的费用等。
56        1611        未担保余值        ※        企业(租赁)采用融资租赁方式租出资产的未担保余值。
57        1621        生产性生物资产        ※        企业(农业)持有的生产性生物资产原价。
58        1622        生产性生物资产累计折旧        ※        企业(农业)成熟生产性生物资产的累计折旧。
顺序号        编号        新会计准则使用科目        原会计制度使用科目        核算内容
59        1623        公益性生物资产        ※        企业(农业)持有的公益性生物资产的实际成本。
60        1631        油气资产        ※        企业(石油天然气开采)持有的矿区权益和油气井及相关设施的原价。
61        1632        累计折耗        ※        企业(石油天然气开采)油气资产的累计折耗。
62        1701        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        企业持有的无形资产成本,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等。
63        1702        累计摊销        ※        企业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计提的累计摊销。
64        1703        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企业无形资产的减值准备。
65        1711        商誉        ※        企业合并中形成的商誉价值。
66        1801        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        企业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1 年以上的各项费用,如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发生的改良支出等。
67        1811        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        企业确认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68        1821        独立账户资产        ※        企业(保险)对分拆核算的投资连结产品不属于风险保障部分确认的独立账户资产价值。
69        1901        待处理财产损溢        待处理财产损溢        企业在清查财产过程中查明的各种财产盘盈、盘亏和毁损的价值。物资在运输途中发生的非正常短缺与损耗,也通过本科目核算。
二、负债类                
70        2001        短期借款        短期借款        企业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等借入的期限在1 年以下(含1 年)的各种借款。
71        2002        存入保证金        ※        企业(金融)收到客户存入的各种保证金。
72        2003        拆入资金        ※        企业(金融)从境内、境外金融机构拆入的款项。
73        2004        向中央银行借款        ※        企业(银行)向中央银行借入的款项。
74        2011        吸收存款        ※        企业(银行)吸收的除同业存放款项以外的其他各种存款。
75        2012        同业存放        ※        企业(银行)吸收的境内、境外金融机构的存款。
76        2021        贴现负债        ※        企业(银行)办理商业票据的转贴现等业务所融入的资金。
77        2101        交易性金融负债        ※        企业承担的交易性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
78        2111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企业(金融)按照回购协议先卖出再按固定价格买入的票据、证券、贷款等金融资产所融入的资金。
79        2201        应付票据        应付票据        企业购买材料、商品和接受劳务供应等开出、承兑的商业汇票,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
80        2202        应付账款        应付账款        企业因购买材料、商品和接受劳务等经营活动应支付的款项。
81        2203        预收账款        预收账款        企业按照合同规定预收的款项。
82        2211        应付职工薪酬        应付工资        企业根据有关规定应付给职工的各种薪酬。本科目可按“工资”、“职工福利”、“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非货币性福利”、“辞退福利”、“股份支付”等进行明细核算
83        2221        应交税费        应交税金        企业按照税法等规定计算应交纳的各种税费。
84        2231        应付利息        应付利息        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应支付的利息。
85        2232        应付股利        应付股利        企业分配的现金股利或利润。
86        2241        其他应付款        其他应付款        企业除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应付职工薪酬、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应交税费、长期应付款等以外的其他各项应付、暂收的款项。
87        2251        应付保单红利        ※        "企业(保险)按原保险合同约定应付未付投保人
的红利。"
88        2261        应付分保账款        ※        企业(保险)从事再保险业务应付未付的款项。
89        2311        代理买卖证券款        ※        企业(证券)接受客户委托,代理客户买卖股票、债券和基金等有价证券而收到的款项。
90        2312        代理承销证券款        ※        企业(金融)接受委托,采用承购包销方式或代销方式承销证券所形成的、应付证券发行人的承销资金。
91        2313        代理兑付证券款        ※        企业(证券、银行等)接受委托代理兑付证券收到的兑付资金。
92        2314        代理业务负债        ※        企业不承担风险的代理业务收到的款项,包括受托投资资金、受托贷款资金等。
93        2401        递延收益        ※        企业确认的应在以后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94        2501        长期借款        长期借款        企业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入的期限在1 年以上(不含1 年)的各项借款。
顺序号        编号        新会计准则使用科目        原会计制度使用科目        核算内容
95        2502        应付债券        应付债券        企业为筹集(长期)资金而发行债券的本金和利息。
96        2601        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        企业(保险)提取的非寿险原保险合同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97        2602        保险责任准备金        ※        企业(保险)提取的原保险合同保险责任准备金。
98        2611        保户储金        ※        企业(保险)收到投保人以储金本金增值作为保费收入的储金。
99        2621        独立帐户负债        ※        企业(保险)对分拆核算的投资连结产品不属于风险保障部分确认的独立账户负债。
100        2701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款        企业除长期借款和应付债券以外的其他各种长期应付款项。
101        2702        未确认融资费用        ※        企业应当分期计入利息费用的未确认融资费用。
102        2711        专项应付款        专项应付款        企业取得政府作为企业所有者投入的具有专项或特定用途的款项。
103        2801        预计负债        预计负债        企业确认的对外提供担保、未决诉讼、产品质量保证、重组义务、亏损性合同等预计负债。
104        2901        递延所得税负债        递延长税款        企业确认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产生的所得税负债。
                三、共同类                
105        3001        清算资金往来        ※        企业(银行)间业务往来的资金清算款项。
106        3002        货币兑换        ※        企业(金融)采用分账制核算外币交易所产生的不同币种之间的兑换。
107        3101        衍生工具        ※        企业衍生工具的公允价值及其变动形成的衍生资产或衍生负债。
108        3201        套期工具        ※        企业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包括公允价值套期、现金流量套期和境外经营净投资套期)套期工具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资产或负债。
109        3202        被套期项目        ※        企业开展套期保值业务被套期项目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资产或负债。
                四、所有者权益                
110        4001        实收资本        实收资本(股本)        企业接受投资者投入的实收资本。股份有限公司应将本科目改为“4001 股本”科目。
111        4002        资本公积        资本公积        企业收到投资者出资额超出其在注册资本或股本中所占份额的部分。
112        4101        盈余公积        盈余公积        企业从净利润中提取的盈余公积。
顺序号        编号        新会计准则使用科目        原会计制度使用科目        核算内容
113        4102        一般风险准备        ※        企业(金融)按规定从净利润中提取的一般风险准备。
114        4103        本年利润        本年利润        企业当期实现的净利润(或发生的净亏损)。
115        4104        利润分配        利润分配        企业利润的分配(或亏损的弥补)和历年分配(或弥补)后的余额。
116        4201        库存股        ※        企业收购、转让或注销的本公司股份金额。
                五、成本类                
117        5001        生产成本        生产成本        企业进行工业性生产发生的各项生产成本。
118        5101        制造费用        制造费用        企业生产车间(部门)为生产产品和提供劳务而发生的各项间接费用。
119        5201        劳务成本        劳务成本        企业对外提供劳务发生的成本。
120        5301        研发支出        ※        企业进行研究与开发无形资产过程中发生的各项支出。
121        5401        工程施工        ※        企业(建造承包商)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和合同毛利。
122        5402        工程结算        ※        企业(建造承包商)根据建造合同约定向业主办理结算的累计金额。
123        5403        机械作业        ※        企业(建造承包商)及其内部独立核算的施工单位、机械站和运输队使用自有施工机械和运输设备进行机械作业(包括机械化施工和运输作业等)所发生的各项费用。
                六、损益类                
124        6001        主营业务收入        主营业务收入        企业确认的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主营业务的收入。
125        6011        利息收入        利息收入        企业(金融)确认的利息收入。
126        6021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企业(金融)确认的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127        6031        保费收入        ※        企业(保险)确认的保费收入。
128        6041        租赁收入        ※        企业(租赁)确认的租赁收入。
129        6051        其他业务收入        其他业务收入        企业确认的除主营业务活动以外的其他经营活动实现的收入。
130        6061        汇兑损益        ※        企业(金融)发生的外币交易因汇率变动而产生的汇兑损益。
131        6101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企业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以及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衍生工具、套期保值业务等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应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或损失。
132        6111        投资收益        投资收益        企业确认的投资收益或投资损失。
顺序号        编号        新会计准则使用科目        原会计制度使用科目        核算内容
133        6201        摊回保险责任准备金        ※        企业(再保险分出人)从事再保险业务应向再保险接受人摊回的保险责任准备金。
134        6202        摊回赔付支出        ※        企业(再保险分人)向再保险接受人摊回的赔付成本。
135        6203        摊回分保费用        ※        企业(再保险分人)向再保险接受人摊回的分保费用。
136        6301        营业外收入        营业外收入        企业发生的各项营业外收入。
137        6401        主营业务成本        主营业务成本        企业确认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主营业务收入时应结转的成本。
138        6402        其他业务成本        其他业务支出        企业确认的除主营业务活动以外的其他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139        6403        营业税金及附加        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营业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和教育费附加等相关税费。
140        6411        利息支出        ※        企业(金融)发生的利息支出
141        6421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企业(金融)发生的与其经营活动相关的各项手续费、佣金等支出。
142        6501        提取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        企业(保险)提取的非寿险原保险合同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和再保险合同分保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143        6502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        ※        企业(保险)提取的原保险合同保险责任准备金。
144        6511        赔付支出        ※        企业(保险)支付的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和再保险合同赔付款项。
145        6521        保单红利支出        ※        企业(保险)按原保险合同约定支付给投保人的红利。
146        6531        退保金        ※        企业(保险)寿险原保险合同提前解除时按照约定应当退还投保人的保单现金价值。
147        6541        分出保费        ※        企业(再保险分出人)向再保险接受人分出的保费。
148        6542        分保费用        ※        企业(再保险接受人)向再保险分出人支付的分保费用。
149        6601        销售费用        营业费用        企业销售商品和材料、提供劳务的过程中发生的各种费用。
150        6602        管理费用        管理费用        企业为组织和管理企业生产经营所发生的管理费用。
151        6603        财务费用        财务费用        企业为筹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等而发生的筹资费用。
152        6604        勘探费用        ※        企业(石油天然气开采)在油气勘探过程中发生的地质调查、物理化学勘探各项支出和非成功探井等支出。
顺序号        编号        新会计准则使用科目        原会计制度使用科目        核算内容
153        6701        资产减值损失        ※        企业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所形成的损失。
154        6711        营业外支出        营业外支出        企业发生的各项营业外支出。
155        6801        所得税费用        所得税        企业确认的应从当期利润总额中扣除的所得税费用。
156        6901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企业本年度发生的调整以前年度损益的事项以及本年度发现的重要前期差错更正涉及调整以前年度损益的事项。
说明        ①本表列示新旧企业会计准则的会计核算科目对照情况仅供参考。②各科目的确认、计量、报告及披露要求参见新企业会计准则。③附注:※为新科目与旧科目无对应的科目。

最新会计科目有变化了?

4. 新改的会计科目是哪些

1.“现金”科目变为“库存现金”科目。
2.新准则取消了“短期投资”、“短期投资跌价准备”科目,设置了“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科目,并在“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下设置“成本”、“公允价值变动”两个二级科目。
3.新准则取消了“应收补贴款”科目,并入“其他应收款”科目核算。
4.“物资采购”科目变为“材料采购”科目。
5.“包装物”科目和“低值易耗品”合并为“周转材料”科目。
6.新准则取消了“长期债权投资”科目,而重分类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科目。(教材第六章金融资产)
7.新准则增设了“投资性房地产”科目,核算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教材第五章投资性房地产)
8.新准则设置了“长期应收款”和“未实现融资收益”科目。企业采用递延方式分期收款、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经营活动,已满足收入确认条件的,应按应收合同或协议余款借记“长期应收款”科目,按其公允价值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等科目,按差额贷记“未实现融资收益”科目。
9.新准则设置了“长期股权投资”科目,但其核算内容和核算方法与原制度相比有所变化。
10.新准则增设了“累计摊销”科目。用来核算无形资产的摊销额。
11.新准则增设了“商誉”科目,从“无形资产”科目分离出来,产生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2.原制度要求采用纳税影响会计法进行所得税会计处理的企业设置“递延税款”科目,而新准则设置了“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科目,其核算方法与原制度相比有所变化。(教材第五章所得税)
递延所得税资产=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税率
递延所得税负债=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税率
13.新准则取消了“应付短期债券”科目,而设置了“交易性金融负债”科目。核算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14.“应付工资”和“应付福利费”科目合并为“应付职工薪酬”科目。
15.“应交税金”和“其他应交款”合并为“应交税费”科目。
16.新准则中设置的“预计负债”科目,其核算内容与原制度相比有所变化。
17.“盈余公积”科目取消了法定公益金有关的核算。
18.新准则增设了“库存股”科目,核算企业收购、转让或注销本公司股份金额。
19.新准则增设了“研发支出”科目,核算企业进行研究和开发无形资产过程中发生的各项支出。
20.新准则增设了“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核算企业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以及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等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应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或损失。
21.“其他业务支出”科目变为“其他业务成本”科目。
22.“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科目变为“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
23.“营业费用”科目变为“销售费用”科目。
24.新准则增设了“资产减值损失”科目,
25.“所得税”科目变为“所得税费用”科目。
26.新准则取消了“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科目。

5. 新改的会计科目是哪些

1.“现金”科目变为“库存现金”科目。
2.新准则取消了“短期投资”、“短期投资跌价准备”科目,设置了“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科目,并在“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下设置“成本”、“公允价值变动”两个二级科目。
3.新准则取消了“应收补贴款”科目,并入“其他应收款”科目核算。
4.“物资采购”科目变为“材料采购”科目。
5.“包装物”科目和“低值易耗品”合并为“周转材料”科目。
6.新准则取消了“长期债权投资”科目,而重分类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科目。(教材第六章金融资产)
7.新准则增设了“投资性房地产”科目,核算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教材第五章投资性房地产)
8.新准则设置了“长期应收款”和“未实现融资收益”科目。企业采用递延方式分期收款、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经营活动,已满足收入确认条件的,应按应收合同或协议余款借记“长期应收款”科目,按其公允价值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等科目,按差额贷记“未实现融资收益”科目。
9.新准则设置了“长期股权投资”科目,但其核算内容和核算方法与原制度相比有所变化。
10.新准则增设了“累计摊销”科目。用来核算无形资产的摊销额。
11.新准则增设了“商誉”科目,从“无形资产”科目分离出来,产生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2.原制度要求采用纳税影响会计法进行所得税会计处理的企业设置“递延税款”科目,而新准则设置了“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科目,其核算方法与原制度相比有所变化。(教材第五章所得税)
递延所得税资产=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税率
递延所得税负债=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税率
13.新准则取消了“应付短期债券”科目,而设置了“交易性金融负债”科目。核算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14.“应付工资”和“应付福利费”科目合并为“应付职工薪酬”科目。
15.“应交税金”和“其他应交款”合并为“应交税费”科目。
16.新准则中设置的“预计负债”科目,其核算内容与原制度相比有所变化。
17.“盈余公积”科目取消了法定公益金有关的核算。
18.新准则增设了“库存股”科目,核算企业收购、转让或注销本公司股份金额。
19.新准则增设了“研发支出”科目,核算企业进行研究和开发无形资产过程中发生的各项支出。
20.新准则增设了“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核算企业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以及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等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应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或损失。
21.“其他业务支出”科目变为“其他业务成本”科目。
22.“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科目变为“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
23.“营业费用”科目变为“销售费用”科目。
24.新准则增设了“资产减值损失”科目,
25.“所得税”科目变为“所得税费用”科目。
26.新准则取消了“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科目。

新改的会计科目是哪些

6. 会计科目具体有哪些改变了?求全~~

1.“现金”科目变为“库存现金”科目。 
2.新准则取消了“短期投资”、“短期投资跌价准备”科目,设置了“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科目,并在“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下设置“成本”、“公允价值变动”两个二级科目。 
3.新准则取消了“应收补贴款”科目,并入“其他应收款”科目核算。 
4.“物资采购”科目变为“材料采购”科目。 
5.“包装物”科目和“低值易耗品”合并为“周转材料”科目。 
6.新准则取消了“长期债权投资”科目,而重分类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科目。 
7.新准则增设了“投资性房地产”科目,核算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 
8.新准则设置了“长期应收款”和“未实现融资收益”科目。企业采用递延方式分期收款、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经营活动,已满足收入确认条件的,应按应收合同或协议余款借记“长期应收款”科目,按其公允价值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等科目,按差额贷记“未实现融资收益”科目。 
9.新准则设置了“长期股权投资”科目,但其核算内容和核算方法与原制度相比有所变化。 
10.新准则增设了“累计摊销”科目。用来核算无形资产的摊销额。 
11.新准则增设了“商誉”科目,从“无形资产”科目分离出来,产生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2.原制度要求采用纳税影响会计法进行所得税会计处理的企业设置“递延税款”科目,而新准则设置了“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科目,其核算方法与原制度相比有所变化。 
递延所得税资产=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税率 
递延所得税负债=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税率 
13.新准则取消了“应付短期债券”科目,而设置了“交易性金融负债”科目。核算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14.“应付工资”和“应付福利费”科目合并为“应付职工薪酬”科目。 
15.“应交税金”和“其他应交款”合并为“应交税费”科目。 
16.新准则中设置的“预计负债”科目,其核算内容与原制度相比有所变化。 
17.“盈余公积”科目取消了法定公益金有关的核算。 
18.新准则增设了“库存股”科目,核算企业收购、转让或注销本公司股份金额。 
19.新准则增设了“研发支出”科目,核算企业进行研究和开发无形资产过程中发生的各项支出。 
20.新准则增设了“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核算企业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以及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等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应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或损失。 
21.“其他业务支出”科目变为“其他业务成本”科目。 
22.“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科目变为“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 
23.“营业费用”科目变为“销售费用”科目。 
24.新准则增设了“资产减值损失”科目, 
25.“所得税”科目变为“所得税费用”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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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新旧制度下的科目怎么转换?

你好,按旧制度,除非因利润需要工程施工留有余额作为存货外,工程施工科目一般是没有余额的,期末结转到主营业务成本,对于新旧准则转换过程,新准则要求工程施工在过程中不予结转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而是在工程结束后与工程结算对冲,对此,我感觉有这样两种情况
    1、对于在建工程来说,在新旧准则转换过程中,工程施工科目要调整为累计发生额,增加工程结算科目已与甲方结算累计额,并按收入与成本差额列支合同毛利
    2、如果此工程外收尾工程,相关成本费用及收入已经结清,建议仍按旧制度余额列支,工程施工不需要调整为累计发生额

新旧制度下的科目怎么转换?

8. 新旧财务会计科目转换中应根据年底的什么科目总账及明细账按照新制度财务会计

新旧会计制度的衔接:
(一)自2013年1月1日起,事业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新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和编报财务报表。
(二)事业单位应当按照本规定做好新旧制度的衔接。相关工作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根据原账编制2012年12月31日的科目余额表。
2.按照新制度设立2013年1月1日的新账。
3.将2012年12月31日原账科目余额按照本规定进行调整(包括新旧结转调整和基建并账调整),按调整后的科目余额编制科目余额表,作为新账各会计科目的期初余额。上述“原账中各会计科目”指原制度规定的会计科目,以及参照财政部印发的相关补充规定增设的会计科目。
新旧会计科目对照情况参见本规定附表。
4.根据新账各会计科目期初余额,按照新制度编制2013年1月1日期初资产负债表。
(三)及时调整会计信息系统。事业单位应当对原有会计核算软件和会计信息系统进行及时更新和调试,正确实现数据转换,确保新旧账套的有序衔接。【摘要】
新旧财务会计科目转换中应根据年底的什么科目总账及明细账按照新制度财务会计【提问】
新旧会计制度的衔接:
(一)自2013年1月1日起,事业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新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和编报财务报表。
(二)事业单位应当按照本规定做好新旧制度的衔接。相关工作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根据原账编制2012年12月31日的科目余额表。
2.按照新制度设立2013年1月1日的新账。
3.将2012年12月31日原账科目余额按照本规定进行调整(包括新旧结转调整和基建并账调整),按调整后的科目余额编制科目余额表,作为新账各会计科目的期初余额。上述“原账中各会计科目”指原制度规定的会计科目,以及参照财政部印发的相关补充规定增设的会计科目。
新旧会计科目对照情况参见本规定附表。
4.根据新账各会计科目期初余额,按照新制度编制2013年1月1日期初资产负债表。
(三)及时调整会计信息系统。事业单位应当对原有会计核算软件和会计信息系统进行及时更新和调试,正确实现数据转换,确保新旧账套的有序衔接。【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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