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修改会计科目

2024-05-19 02:13

1. 如何修改会计科目

在财务处理中,点击设置-科目期初,找到需要修改的会计科目,然后点击那个编辑科目就可以修改

注意:
系统预制的会计科目因涉及报表公式取数,不允许修改。可修改的科目仅限于后期新增的会计科目。
可修改的科目信息包括“科目编码”、“科目名称”、“科目类别”、“数量核算”、“外币核算”、“辅助核算”等,但须注意的是,该科目的“上级科目”无法修改

会计科目: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备用金、 其他货币资金、 外埠存款 、   银行汇票 、  银行本票  、 信用卡  、 信用证保证金等。

如何修改会计科目

2. 会计科目的核算内容可以随便更改吗

会计科目的核算内容,受两个方面的约束和限定,一是会计准则,二是会计制度,而且是与税收等经济法规相联系的,不能轻易更改或变动,这是毫无疑问的。
     但是,在不违反会计科目核算内容完整性和可比性的前提下,为了便于考核和管理,可适当增减一些科目及其核算内容,也可以结合内部控制、考评等需要,适当的在一级科目下设二级、三级等科目。

3. 修改和删除会计科目转

  以用友T3为例:
进入账套

选择基础设置→财务→会计科目



点击修改


选择要修改的项目,修改完毕后点击确定

点击“返回”,修改完毕。

或进入“会计科目”页面,选择需要删除的会计科目,点击“删除”,完成。

修改和删除会计科目转

4. 新改的会计科目是哪些

1.“现金”科目变为“库存现金”科目。
2.新准则取消了“短期投资”、“短期投资跌价准备”科目,设置了“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科目,并在“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下设置“成本”、“公允价值变动”两个二级科目。
3.新准则取消了“应收补贴款”科目,并入“其他应收款”科目核算。
4.“物资采购”科目变为“材料采购”科目。
5.“包装物”科目和“低值易耗品”合并为“周转材料”科目。
6.新准则取消了“长期债权投资”科目,而重分类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科目。(教材第六章金融资产)
7.新准则增设了“投资性房地产”科目,核算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教材第五章投资性房地产)
8.新准则设置了“长期应收款”和“未实现融资收益”科目。企业采用递延方式分期收款、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经营活动,已满足收入确认条件的,应按应收合同或协议余款借记“长期应收款”科目,按其公允价值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等科目,按差额贷记“未实现融资收益”科目。
9.新准则设置了“长期股权投资”科目,但其核算内容和核算方法与原制度相比有所变化。
10.新准则增设了“累计摊销”科目。用来核算无形资产的摊销额。
11.新准则增设了“商誉”科目,从“无形资产”科目分离出来,产生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2.原制度要求采用纳税影响会计法进行所得税会计处理的企业设置“递延税款”科目,而新准则设置了“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科目,其核算方法与原制度相比有所变化。(教材第五章所得税)
递延所得税资产=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税率
递延所得税负债=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税率
13.新准则取消了“应付短期债券”科目,而设置了“交易性金融负债”科目。核算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14.“应付工资”和“应付福利费”科目合并为“应付职工薪酬”科目。
15.“应交税金”和“其他应交款”合并为“应交税费”科目。
16.新准则中设置的“预计负债”科目,其核算内容与原制度相比有所变化。
17.“盈余公积”科目取消了法定公益金有关的核算。
18.新准则增设了“库存股”科目,核算企业收购、转让或注销本公司股份金额。
19.新准则增设了“研发支出”科目,核算企业进行研究和开发无形资产过程中发生的各项支出。
20.新准则增设了“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核算企业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以及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等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应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或损失。
21.“其他业务支出”科目变为“其他业务成本”科目。
22.“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科目变为“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
23.“营业费用”科目变为“销售费用”科目。
24.新准则增设了“资产减值损失”科目,
25.“所得税”科目变为“所得税费用”科目。
26.新准则取消了“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科目。

5. 新改的会计科目是哪些

1.“现金”科目变为“库存现金”科目。
2.新准则取消了“短期投资”、“短期投资跌价准备”科目,设置了“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科目,并在“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下设置“成本”、“公允价值变动”两个二级科目。
3.新准则取消了“应收补贴款”科目,并入“其他应收款”科目核算。
4.“物资采购”科目变为“材料采购”科目。
5.“包装物”科目和“低值易耗品”合并为“周转材料”科目。
6.新准则取消了“长期债权投资”科目,而重分类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科目。(教材第六章金融资产)
7.新准则增设了“投资性房地产”科目,核算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教材第五章投资性房地产)
8.新准则设置了“长期应收款”和“未实现融资收益”科目。企业采用递延方式分期收款、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经营活动,已满足收入确认条件的,应按应收合同或协议余款借记“长期应收款”科目,按其公允价值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等科目,按差额贷记“未实现融资收益”科目。
9.新准则设置了“长期股权投资”科目,但其核算内容和核算方法与原制度相比有所变化。
10.新准则增设了“累计摊销”科目。用来核算无形资产的摊销额。
11.新准则增设了“商誉”科目,从“无形资产”科目分离出来,产生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2.原制度要求采用纳税影响会计法进行所得税会计处理的企业设置“递延税款”科目,而新准则设置了“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科目,其核算方法与原制度相比有所变化。(教材第五章所得税)
递延所得税资产=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税率
递延所得税负债=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税率
13.新准则取消了“应付短期债券”科目,而设置了“交易性金融负债”科目。核算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14.“应付工资”和“应付福利费”科目合并为“应付职工薪酬”科目。
15.“应交税金”和“其他应交款”合并为“应交税费”科目。
16.新准则中设置的“预计负债”科目,其核算内容与原制度相比有所变化。
17.“盈余公积”科目取消了法定公益金有关的核算。
18.新准则增设了“库存股”科目,核算企业收购、转让或注销本公司股份金额。
19.新准则增设了“研发支出”科目,核算企业进行研究和开发无形资产过程中发生的各项支出。
20.新准则增设了“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核算企业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以及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等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应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或损失。
21.“其他业务支出”科目变为“其他业务成本”科目。
22.“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科目变为“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
23.“营业费用”科目变为“销售费用”科目。
24.新准则增设了“资产减值损失”科目,
25.“所得税”科目变为“所得税费用”科目。
26.新准则取消了“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科目。

新改的会计科目是哪些

6. 会计科目的核算内容可以随便更改吗

会计科目的核算内容,受两个方面的约束和限定,一是会计准则,二是会计制度,而且是与税收等经济法规相联系的,不能轻易更改或变动,这是毫无疑问的。
但是,在不违反会计科目核算内容完整性和可比性的前提下,为了便于考核和管理,可适当增减一些科目及其核算内容,也可以结合内部控制、考评等需要,适当的在一级科目下设二级、三级等科目。

7. 会计科目具体有哪些改变了?求全~~

1.“现金”科目变为“库存现金”科目。 
2.新准则取消了“短期投资”、“短期投资跌价准备”科目,设置了“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科目,并在“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下设置“成本”、“公允价值变动”两个二级科目。 
3.新准则取消了“应收补贴款”科目,并入“其他应收款”科目核算。 
4.“物资采购”科目变为“材料采购”科目。 
5.“包装物”科目和“低值易耗品”合并为“周转材料”科目。 
6.新准则取消了“长期债权投资”科目,而重分类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科目。 
7.新准则增设了“投资性房地产”科目,核算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 
8.新准则设置了“长期应收款”和“未实现融资收益”科目。企业采用递延方式分期收款、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经营活动,已满足收入确认条件的,应按应收合同或协议余款借记“长期应收款”科目,按其公允价值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等科目,按差额贷记“未实现融资收益”科目。 
9.新准则设置了“长期股权投资”科目,但其核算内容和核算方法与原制度相比有所变化。 
10.新准则增设了“累计摊销”科目。用来核算无形资产的摊销额。 
11.新准则增设了“商誉”科目,从“无形资产”科目分离出来,产生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2.原制度要求采用纳税影响会计法进行所得税会计处理的企业设置“递延税款”科目,而新准则设置了“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科目,其核算方法与原制度相比有所变化。 
递延所得税资产=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税率 
递延所得税负债=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税率 
13.新准则取消了“应付短期债券”科目,而设置了“交易性金融负债”科目。核算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14.“应付工资”和“应付福利费”科目合并为“应付职工薪酬”科目。 
15.“应交税金”和“其他应交款”合并为“应交税费”科目。 
16.新准则中设置的“预计负债”科目,其核算内容与原制度相比有所变化。 
17.“盈余公积”科目取消了法定公益金有关的核算。 
18.新准则增设了“库存股”科目,核算企业收购、转让或注销本公司股份金额。 
19.新准则增设了“研发支出”科目,核算企业进行研究和开发无形资产过程中发生的各项支出。 
20.新准则增设了“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核算企业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以及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等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应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或损失。 
21.“其他业务支出”科目变为“其他业务成本”科目。 
22.“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科目变为“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 
23.“营业费用”科目变为“销售费用”科目。 
24.新准则增设了“资产减值损失”科目, 
25.“所得税”科目变为“所得税费用”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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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科目具体有哪些改变了?求全~~

8. 一级会计科目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更改?

1.科目设置名称有误,需要更正。如库存商品误做成产成品)
2.新的会计法规规定做了更名的会计科目。(如现金改为库存现金)
3.公司经营范围发生重大变化,会计科目需要调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