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借款资本化计算

2024-05-16 04:09

1. 求借款资本化计算

一、专门借款发生的利息费用在资本化期间是都可以资本化的;不管专门借款有没有被占用,以及占用多少,利息费用都可以资本化;
二、一般借款强调一个实际占用的概念,那么只有被占用的一般借款支出部分的利息支出才能够资本化。
三、2011年借款费用受益期不应该包括质量问题停工,
 
故2010年的专门借款在2011年的利息只计算8个月
600*0.08/12*8=32万元
2011年的一般借款,在1月不计算,
150万从2月开始计算,减去停工的,共计算7个月
150*0.06/12*7=5.25万元
另 一个150万元从10月1日开始使用,所以只计算3个月
150*0.06/12*3=2.25万元
 
则合计为32+5.25+2.25=39.5万元。
 
答案选D

求借款资本化计算

2. 一般借款的资本化

专门借款利息资本化时间和资产支出时间不等专门借款利息资本化开始时间为构建项目开始建造 而不论资产是否支出均属于资本化期间(这里否定楼上2楼不正确的观点)由于借款时间比较平均故采用简化方法计算超出专门借款的累计支出加权平均数
=(100+2000)/2=1050(万元)
资本化利率=(100*2%*9/12+2000*12*1/12)/(100*9/9+2000*1/9)=6.67%

3. 专门借款的借款费用资本化问题浅析

 财政部2006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以下简称“新准则”)与原准则相比变化很大,新准则对借款费用资本化进行了详细规定。(一)借款费用允许资本化的范围及原则新准则规定,企业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应当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应当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这里“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通常是指1年及1年以上)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新准则将借款费用资本化的范围,分为专门借款和一般借款的借款费用分别处理。(二)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的有关规定资本化期间是指从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到停止资本化时点的期间,不包括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的期间。对于借款费用资本化的起始条件,准则强调只有当同时满足“资产支出已经发生,借款费用已经发生和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活动已经开始”这3个条件时,借款利息、折价或者溢价的摊销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才可以开始资本化。对于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停止条件,新准则规定:“当所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时,应当停止其借款费用的资本化;以后发生的借款费用应当于发生当期确认为费用”。因安排专门借款发生的一次性支出的辅助费用,在发生时,只要资本化期间没有停止,就予以资本化,停止资本化以后发生的,就应予以费用化。(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根据新准则规定,借款费用的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因借款种类不同而异。对于专门借款发生的借款费用不要求与资产支出相挂钩,但必须考虑资本化期间未动用的专门借款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者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将专门借款在此期间产生的借款费用扣除该收益后予以资本化;对于资本化期间占用的一般借款,必须与资产的累计支出相挂钩,并考虑其资本化率。即:专门借款应予资本化金额=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一尚未动用的专门借款产生的收益一般借款利息费用资本化金额=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所占用一般借款本金加权平均数=∑(所占用每笔一般借款本金×每笔一般借款在当期所占用的天数当期天数) 尽管新准则内容与旧准则相比更加完善,大大压缩了利用借款费用资本化来虚增当期利润的空间;在信息披露要求上,又要求披露借款费用资本化的金额,而且还要详细披露资本化利率,这些规定都十分有利于投资者全面了解借款费用资本化的情况。但在具体操作上仍有诸多原则性规定有可能产生不同的理解,进而形成不同的处理结果,影响财务信息。(一)借款费用资本化范围有待进一步明确借款费用资本化的范围涉及两个方面,一是借入资金的用途。借款费用资本化不仅仅适用于在建固定资产,还适用于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二是借入资金的种类,除专门借款外,如果相关资产的购建或生产占用了一般借款,被占用部分的一般借款的利息费用也可以计入资产成本。这项规定对于生产大型机器设备、船舶等生产周期较长、资金周转率低的先进制造业来说是有利的。因为其借款往往金额巨大,新准则的实施会使此类企业的当前会计利润上升,改善了企业的业绩考核指标,从而有利于提高企业扩大再生产的积极性。但该规定也为上市公司人为地调整利润提供了方便。因为在资金的借入、使用程序上,要求存贷分户管理,贷款到位后,许多企业都将其存入一般存款户,在这里款项的支出很难与一般借款、自有资金分开。当然,根据用途可以判定是否用于指定的项目,但累计支出超过专门借款后,再发生的支出动用的是一般借款还是自有资金,就很难界定,如果是自有资金,就不存在资本化问题,这就使一般借款利息的处理是否予以资本化有了可变通的余地。为防止人为调整借款费用资本化的范围,同时也为了保证会计核算的及时性,贯彻重要性原则,笔者认为应要求上市公司建立专门借款支出台帐,按月计算专门借款的累计支出数及结余数,一旦支出达到专门借款总额,就要对以后的项目支出,按照先一般借款、再自有资金的假设顺序列支。为此,应将新准则第6条的如下规定:“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了一般借款的,企业应当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资本化率应当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改为:“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时,在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内,如果存在一般借款的,则占用一般借款对应利息应按月予以资本化。企业应当根据当月末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当月末止所有一般借款利率的算术平均数,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二)借款费用资本化开始、暂停与停止,可操作性亟待提高新准则对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停止资本化的界线规定得非常清楚,这对准确界定资本化金额十分有利。但笔者认为在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的表述上有待进一步地完善。新准则规定:“对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应当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在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应当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通常,会计是按月结帐的,发生非正常中断的当期,很难预计中断是否会超过3个月,但账是要按月记录的,报表也是要定期编报的,对发生暂时中断的当月,借款费用如何处理,是费用化还是资本化需慎重考虑。如果按费用化处理,随着时间推移,暂停时间一旦未超过3个月,日后就要调账,因为按此条规定,非正常中断只要不超过3个月,就要对原费用化的借款费用,进行调整予以资本化;反之,如果予以资本化,非正常中断只要大于等于3个月,就要对原资本化的借款费用,进行调整予以费用化;可见,此项规定的可操作性较差。为解决这个问题,根据重要性原则,笔者认为不妨将其改为:“对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时,以后的借款费用应当暂停资本化,在中断3个月后发生的借款费用应当确认为费用,计人当期损益,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这样,即可以保证其可操作性,又避免了调账的麻烦。(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有待进一步规范根据新准则规定,专门借款应予资本化金额是当期专门借款资本化期间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专门借款产生的收益;这里“利息”是确定数,但“尚未动用的专门借款产生的收益”却为变数,而其产生的存款利息却是个定数。为便于操作,笔者建议将其改为:“专门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金额是当期专门借款资本化期间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专门借款产生的存款利息。”这样,就可以防止人为调整收益,进而调整资本化金额的现象发生。新准则中一般借款利息费用资本化金额等于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可见占用一般借款资本化的利息由资产支出和资本化率两个变量决定,而资本化率实际由“占用的一般借款”的利率和本金加权平均数两个变量决定。因此,占用一般借款资本化的利息实际上由资产支出、所占用的一般借款的利率和本金的加权平均数三个变量共同决定。这些原则性规定有可能导致以下结果,即人为地将购建或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占用的一般借款调节为企业借入资金中利率较高的借款,调高计入资产成本的借款利息资本化金额,调低计入当期财务费用的借款利息费用化金额,实现本期利润的虚高。笔者认为,为保证会计核算的及时性,贯彻重要性原则,防止企业利用不同借款的利率差,人为调节平均利率,操纵各期利润,对占用的一般借款,其资本化利息费用必须根据有关信息,按月计算。因为时间跨度太长,就不能保证会计核算的及时性和准确性。笔者建议将应用指南中的相关公式改为:“某月一般借款利息费用资本化金额=该月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该月所有一般借款利率的算术平均数”。这样既可以缩小人为操纵利润的空间,又可以大大简化一般借款资本化的计算程序。

专门借款的借款费用资本化问题浅析

4. 专门借款 资本化率的计算问题

资本化率的计算(不与资产支出相挂钩):
购建固定资产只占用一笔一般借款,资本化率为该项借款的利率;
购建固定资产占用一笔以上的一般借款,资本化率为这些借款的加权平均利率。
加权平均利率=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之和÷借款本金加权平均数
其中:借款本金加权平均数=∑(每笔借款本金×每笔借款实际占用的天数÷会计期间涵盖的天数)
解析:
①如果在资本化开始的时候两笔或者两笔以上的一般借款已经存在,那么计算一般借款资本化率就是一般借款的加权平均利率。
如1月1日开始资本化,期间没有中断,在资本化期间开始前就存在两笔一般借款,一笔金额是100,利率是10%,另外一笔金额是500,利率是8%。这时候在计算年资本化率的时候:(100×10%+500×8%)/(100+500)。
②如果是资本化期间开始以后又借入了一笔一般借款,那么计算的时候就要考虑本金的加权平均。
如1月1日开始资本化,期间没有中断,有一笔一般借款100,利率是10%,4月1日的时候又借入了500的一般借款,利率是8%。这时候在计算年资本化率时:(100×10%+500×8%×9/12)/(100+500×9/12)。

5. 专门借款资本化的时间确定

专门借款资本化期间的确定方法如下:
专门借款资本化先第一步确定可资本化期间,第二步再计算在该期间内因专门借款所需要支付的利息,其次,第三步计算该期间内尚未动用借款的利息收入或投资收益,最后将第二步减去第三步计算专门借款资本化金额.
一般借款资本化金额,第一步先计算一般借款平均资本化率(分子为年利息总和,分母为本金时间加权平均),第二步计算累计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第三步将第一步乘以第二步计算一般借款资本化金额.
计算多笔一般借款平均资本化率时,分子计算年利息总和,分母只要把分子利率去掉就可以了,例如一般借款资本化率=(第一笔本金×9/12×A%+第二笔本金×3/12×B%)/(第一笔本金×9/12+第二笔本金×3/12)
计算累计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第一笔支出×(该笔占用资本化期间的天数/360)+第二笔支出×(该笔占用资本化期间的天数/360).

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各项条件
借款费用资本化的条件有三个:
第一个条件是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这一条件是指企业购置或建造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支出已经发生,包括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和承担带息债务形式所发生的支出.
第二个条件是借款费用已经发生.这一条件是指企业已经发生了因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专门借入款项的借款费用,或者所占用的一般借款的借款费用.
第三个条件是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构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主要是指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实体建造或者生产工作已经开始,如主体设备安装、厂房的实际开工建造等.

企业只有在同时满足了上述三个条件的情况下,有关借款费用才可以开始资本化,只要其中一个条件没有满足,借款费用就不能开始资本化.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应当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中断的原因必须是非正常中断,属于正常中断的,相关借款费用仍可资本化.
关于专门借款资本化期间的确定方法, 先应该进行确认的就是可资本化期间,再对要支付的利息以及投资收益进行计算,最后才能计算出资本化金额.解答就到此结束了.

专门借款资本化的时间确定

6. 专门借款 资本化率的计算问题

一、其资本化的期间确实应当自正式开工开始,未正式开工前的利息不能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只能进行费用化;
二、题目中的的答案,需要的是二季度的资本化的汇总差额,并没有计算一季度的,这里有出入,请仔细检查题目是否是一致的。
三、如果发生非正常中断其时间如果是三个月那么就要暂时停止资本化了,因此这里的三个月是指大于等于三个月时就应当暂停资本化。
对于题目二,建议看清楚需要计算的汇总差额的资本化时间,另外对于外币汇总差额是有特殊规定的,如果是一季度的利息,如果是专门借款,其汇总差额是可以资本化的,这个是与人民币不一致的地方,你可以再看一下教材,或者咨询一下你的老师,这个是个细节问题,希望可以帮助到你。

7. 求教高手,一般借款资本化问题

借款费用资本货是指将专门用于固定资产投资或者无形资产开发的贷款利息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的过程,就是在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及无形资产开发符合资本化条件至达到可使用状态前这一时间段内将专门借款的费用计入资产成本而不是财务费用
追问: 
那么如何进行借款费用的资本化呢?
回答: 
我已经说过了呀,计入资产成本呀,比方说,本来支付利息的时候如果不符合资本化条件,作分录:


借:财务费用


    贷:银行存款


但是符合资本化条件时,做分录:


借:在建工程、研发支出-资本化支出等科目


    贷:银行存款


第二个分录就属于借款费用资本化呀

求教高手,一般借款资本化问题

8. 关于借款费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金额确认。

在一般借款利息费用资本化的计算中,有两个关键数据:
1、累计资产支出的加权平均数,
2、一般借款费用的资本化率。
也就是说用这两个数据计算出来的数字,那就是资本化的金额了。
举例:假定我以下所说的支出的利息费用都符合资本化条件,我们来看一下两个数据的计算原则与过程!
企业建造一项大型固定资产,企业有两项一般借款(不是专门借款)一笔5000万元,利率为9%,还有一笔,4000万元,利率是8%,(其余条件下面再给出,这里的条件已经够求资本化率了)。
资本化率=(6000×9%+4000×8%)/(6000+4000)=860/10000=8.6%
解释一下:利率的概念,就是所占用资金而每年所支付的费用,那么我们分别计算各笔资金的年利息费用,然后相加,就是各笔费用每年共支付的利息,这些利息是由各笔本金之和的占用而发生的,那么我们就将各笔本金视为一笔,共计发生的利息,不就是利率的定义吗?即
利率=总利息费用/总本金,只不过这里称之为资本化率而已。
我们接着再给条件,1月1日,为工程支付了1000万元,3月1日为工程支付2000万元,5月1日为工程支付了4000万元,9月1日,为工程支付了2000万元,到年末还在建造中。到这里我们再来看看另一个数据的计算,支出加权平均数:
支出加权平均数=1000×12/12+2000×10/12+4000×8/12+2000×4/12=?
解释一下这个式子,
1月1日支付的1000万元,从年初到年末一直占用,占有了一年12个月中的12个月,即为全年;第二次支付2000万元,是从3月1日开始占用到年末,占用时间为10个月,即为全年的10/12,第三次支付4000万元,从5月开始占用到年末,相当于占用了全年的8/12;第四次支付2000万元,从9月开始到年末,相当于占用全年的4/12。这样计算出来的数字,就是相当于全年平均占用了多少资金。
那么这两个数据一相乘,就是资本化金额了,
强调一下,这里只说企业一般借款有两笔,如果有五呢?资本化率时,就应当全部加权计算的,方法与两笔的是一样的,只是多几个数字而已。不可漏掉一笔,否则就计算出不正确的资本化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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