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福利费、差旅费、招待费、各自占的比率是多少?超出比例部分如何处理?

2024-05-19 05:53

1. 请问福利费、差旅费、招待费、各自占的比率是多少?超出比例部分如何处理?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福利费在工资总额的14%范围内扣除。差旅费中列支补助按人均100元1天标准以内。
员工在出差途中,因工作需要,临时增加出差行程到新的出差地点,或者变更出差行程到其它出差地点,都需要经领导书面审批后方可进行,否则擅自变动或者更改行程,差旅费是无法报销的。

扩展资料:
注意事项:
《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应用指南规定:没有规定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的,企业应当根据历史经验数据和实际情况,合理预计当期应付职工薪酬。当期实际发生金额大于预计金额的,应当补提应付职工薪酬;当期实际发生金额小于预计金额的,应当冲回多提的应付职工薪酬。
原来工资总额的14%属于税法规定的扣除比例,不属于财政部规定的企业计提比例(会计处理应遵循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因此职工福利费属于没有规定计提比例的范围。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福利费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差旅费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业务招待费

请问福利费、差旅费、招待费、各自占的比率是多少?超出比例部分如何处理?

2. 招待费的比例不能超过多少

业务招待费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意思是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业务招待费的60%在不超过当年收入的5‰的部分允许在税前扣除,也就是取这二个标准中较小者在税前扣除,超过部分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例:当年发生招待费100万元,收入2000万元,则:100*0,6=60万 2000*5‰=10万,则税前只允你扣除10万元,100-10=90万元要调整增加应纳税所得额。也就是说当年业务招待费无论如何都要调增处理,在这二个标准相等时企业收益是最大化的。
拓展资料:
一、税务筹划的方法:
1、 我国对外商投资企业实行税收倾斜政策,因而由内资企业向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等运营形式过渡,不失为一种获取享用更多减税、免税或缓税的好方法。
2、 一般来说,如今的产品销售结算给方式,有一次性付清,分期付款等几种结算方式,企业可以依据本人的实践状况,对支出停止延迟确认。由于征税是在支出入账后停止,因而可以协助企业延迟征税的实践。
3、 筹资避税次要是经过一定的筹资办法来协助企业取得最大获利程度以及增加税收,一般来说,筹资避税方案普通有两种方案,第一种是筹资渠道(财政资金;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店铺自我积聚;店铺间拆借;店铺外部集资;发行债券和股票;商业信誉、租赁等等)的选择;第二种是还本付息。
4、 关于国度公布的一些优惠政策,比方小微企业,高新科技技术企业等等,企业可以依据本身的状况停止调整,以符合的优惠政策。
5、 转移定价法是企业避税的根本办法之一,它是指在经济活动中有关联的企业单方为了分摊利润或转移利润而在产品交流和买卖进程中,不是依照市场公道价钱,而是依据企业间的共同利益而停止产品定价的办法。采用这种定价办法产品的转让价钱可以高于或低于市场公道价钱,以到达少征税或不征税的目的。
二、税法与会计制度的差异主要有:
1.企业在日常经营过程中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按会计规定可据实计入相应的成本费用中,税法规定要按一定比例扣除,形成的差异在企业所得税申报时进行纳税调整。2.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业务招待费计入开办费。会计制度规定,在开始生产经营的当月起一次计入生产经营当月的损益。税法规定从开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试营业)月份的次月起,在不短于5年的期限内分期扣除,形成时间性差异在企业所得税申报时进行纳税调整。
3.业务招待费的计税基数会计与税法不同,会计上允许扣除的基数是纳税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视同销售收入)。

3. 请教一般管理费用的招待费和福利费最多记多少不算超标?谢谢

1、招待费列支标准问题:是按规定比例范围内,据实扣除,超出部分按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年营业收入1500万元以下的,不超过营业收入净额的0.5%,年营业收入超过1500万元的,不超过该部分的0.3%。
2、福利费按计税工资14%计提的话,到年底要作判断:如果实发工资大于计税工资的可以不作调整,如果小于计税工资的,还要实发工资计算调减福利费。涉及福利方面的支出一律在福利费中列支,不能再记入成本费用了。

请教一般管理费用的招待费和福利费最多记多少不算超标?谢谢

4. 招待费的比例不能超过多少

业务招待费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意思是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业务招待费的60%在不超过当年收入的5‰的部分允许在税前扣除,也就是取这二个标准中较小者在税前扣除,超过部分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例:当年发生招待费100万元,收入2000万元,则:100*0,6=60万 2000*5‰=10万,则税前只允你扣除10万元,100-10=90万元要调整增加应纳税所得额。也就是说当年业务招待费无论如何都要调增处理,在这二个标准相等时企业收益是最大化的。
拓展资料:
一、税务筹划的方法:
1、 我国对外商投资企业实行税收倾斜政策,因而由内资企业向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等运营形式过渡,不失为一种获取享用更多减税、免税或缓税的好方法。
2、 一般来说,如今的产品销售结算给方式,有一次性付清,分期付款等几种结算方式,企业可以依据本人的实践状况,对支出停止延迟确认。由于征税是在支出入账后停止,因而可以协助企业延迟征税的实践。
3、 筹资避税次要是经过一定的筹资办法来协助企业取得最大获利程度以及增加税收,一般来说,筹资避税方案普通有两种方案,第一种是筹银李资渠道(财政资金;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店铺自我积聚;店铺间拆借;店铺外部集资;发行债券和股票;商业信誉、租赁等等)的选择;第二种是还本付息。

5. 招待费比例

招待费扣除比例为百分之六十。业务招待费是指企业为生产经营业务活动的需要而合理开支的招待费用。在实际操作中,企业因发生业务招待行为而产生的费用一般作为业务招待费,通常包括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宴请客户及因接待业务相关人员发生的餐费、住宿费、交通费及其他费用,以及向客户及业务相关人员赠送礼品等开支。企业申报扣除的业务招待费,税务机关要求提供证明资料的,应提供证明真实发生的足够的有效凭证或资料。不能提供的,不得在税前扣除。其证明资料内容包括支出金额、商业目的、与被招待人的业务关系、招待的时间地点。企业投资者或雇员的个人娱乐支出和业余爱好支出不得作为业务招待费申报扣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三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其他支出,是指除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外,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合理的支出。第三十四条 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前款所称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每一纳税年度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员工的所有现金形式或者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员工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

招待费比例

6. 差旅费允许扣除的比例

法律分析: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福利费在工资总额的14%范围内扣除。差旅费中列支补助按人均100元1天标准以内。员工在出差途中,因工作需要,临时增加出差行程到新的出差地点,或者变更出差行程到其它出差地点,都需要经领导书面审批后方可进行,否则擅自变动或者更改行程,差旅费是无法报销的。
法律依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四十三条 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福利费在工资总额的14%范围内扣除。差旅费中列支补助按人均100元1天标准以内。

7. 招待费比例是多少

法律分析: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与筹办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可按实际发生额的60%计入企业筹办费,并按有关规定在税前扣除。是生产经营期间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的确定。税法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当年销售(营业)收入×5‰。纳税人根据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确认的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以及根据税收规定确认的视同销售收入作为计算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的计算基数,营业外收入不包括在内。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暂行条例》第六条 凡从事生产、经营,实行独立经济核算,并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开业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当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其他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除按照税务机关规定不需办理税务登记者外,应当在按照税收法规的规定成为法定纳税人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当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第八条 纳税人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应提出申请登记报告和有关批准文件,同时提供有关证件。主管税务机关对前款报告、文件、证件审核后,予以登记,发给税务登记证。税务登记证只限纳税人使用,不得转借或转让。税务登记的内容包括:纳税人名称、地址、所有制形式、隶属关系、经营方式、经营范围以及其它有关事项。

招待费比例是多少

8. 招待费比例是多少?

法律分析: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与筹办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可按实际发生额的60%计入企业筹办费,并按有关规定在税前扣除。是生产经营期间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的确定。税法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当年销售(营业)收入×5‰。纳税人根据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确认的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以及根据税收规定确认的视同销售收入作为计算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的计算基数,营业外收入不包括在内。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暂行条例》
第六条 凡从事生产、经营,实行独立经济核算,并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开业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当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其他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除按照税务机关规定不需办理税务登记者外,应当在按照税收法规的规定成为法定纳税人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当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第八条 纳税人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应提出申请登记报告和有关批准文件,同时提供有关证件。主管税务机关对前款报告、文件、证件审核后,予以登记,发给税务登记证。税务登记证只限纳税人使用,不得转借或转让。税务登记的内容包括:纳税人名称、地址、所有制形式、隶属关系、经营方式、经营范围以及其它有关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