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山东事业单位考试:关于行政诉讼的管辖考点能帮忙梳理一下吗?

2024-05-16 10:52

1. 2020山东事业单位考试:关于行政诉讼的管辖考点能帮忙梳理一下吗?

事业单位考试中行政诉讼的管辖是一个高频出现的考点,在此帮助各位考生梳理一下关于行政诉讼管辖中的考点,以助各位在考试中遇到此类考题能够迅速找出答案。行政诉讼通俗一点解释其实就是“民告官”的事情,那么行政诉讼的管辖解决的就是“民去哪里告官”的问题。在行政诉讼的管辖指关于不同级别和地方的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的第一审行政案件的权限分工,一般认为,行政诉讼管辖划分为级别管辖与地域管辖。那么这个部分会怎样考大家呢?通常会是以案例的形式让你来选择一个要去哪个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比如:
居住在甲市A区的公民张三,因走私被位于乙市B区的海关扣押,该公民不服该行政行为,应向( )提起行政诉讼?
A.甲市或乙市中级人民法院 B.甲市A区或乙市B区人民法院
C. 甲市A区人民法院 D. 乙市中级人民法院
遇到类似这种题目大家不要畏惧,因为通过中公教育的研究,大家掌握了一下做题技巧以及相关知识点,就能很轻松的解决这种专业问题。具体如下:
第一,做题技巧。做行政诉讼管辖题目,要“先看级别,再地域”,用这个办法逐一排除选项,留下最后准确答案。
第二,先看级别怎么看。我们在行政诉讼中级别管辖这里可以采用排除法,因为不属于中院管辖的一般都是基层法院管辖,所以大家记忆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特殊案件就可以了。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这里给大家总结一个记忆口诀:重大涉外港澳台,海关部门县政府。具体如下:(1)对国务院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所作的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2)海关处理的案件;(3)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案件管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①被告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但以县级人民政府名义办理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案件可以除外;②社会影响重大的共同诉讼,集团诉讼案件;③重大涉外或者涉及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的案件;④其他重大、复杂案件。(4)其他法律规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结合上述题目就可以看出此案件是海关处理的案件,属于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因此就排除了选项B和选项C。
第三,再看地域管辖。地域管辖分为一般地域管辖和特殊地域管辖,一般地域管辖就是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具体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原告就被告)。同样的我们背诵特殊地域管辖的案件,排除特殊地域管辖的可以选择情况那就是一般情形。特殊地域管辖又称特别地域管辖,是指以被告住所地为标准确定管辖,或者可以选择管辖。在事业单位考试中这个考点又常考选择管辖和专属管辖情形。(1)选择管辖。①经复议的案件,可以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机关所在地法院管辖,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②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原告所在地(包括原告户籍地、经常居住地和被限制人身自由地)人民法院管辖。③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案件,原告可以选择其中一个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2)专属管辖。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结合上述题目我们可以抓住关键字眼“扣押”,这属于特殊地域管辖中的第二种情形,立马就可以排除D,所以本题正确答案为A。

2020山东事业单位考试:关于行政诉讼的管辖考点能帮忙梳理一下吗?

2.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由于工作失误,导致当事人利益受损,当事人起诉的话,是行政诉讼还是民事诉讼??

请问你是按照正常程序来办理业务的么?是否有程序失误,如果不是,是有责任的,如果要起诉,走的是行政诉讼,具体责任大小要看单位为你承担多少

3. 区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可否作为独立的行政诉讼被告

您好!区政府直属事业单位不可以作为独立的行政诉讼被告,因为区政府直属事业单位不是政府的行政机关,不具有行政诉讼的主体资格。区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可以作为独立的民事诉讼的被告。如果您要和区政府打行政诉讼官司,可以将区政府作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谢谢阅读!

区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可否作为独立的行政诉讼被告

4. 事业单位和加油站(国有企业)打官司属于行政诉讼还是民事啊?

这是民事诉讼。因为,事业单位不是政府职能部分。网友建议,仅供参考。祝你好运!

5. 2020山东事业单位考试行政诉讼的管辖考点?

在公职类考试中,行政法一直是常考的部门法。今天我们就来学习一下行政诉讼的一个重要知识点——行政诉讼的管辖,对于行政诉讼的管辖,大家要理解两个部分:第一,级别管辖,也就是说这个行政案件由哪个级别的法院管辖;第二,地域管辖,这个案件去哪个地方的人民法院管辖。
一、级别管辖
1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行政案件;
2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
(一)对国务院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所作的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二)海关处理的案件;
(三)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
(四)其他法律规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3高级人民法院管辖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
4最高人民法院管辖全国范围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
二、地域管辖
1、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2、经复议的案件,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3、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4、因不动产提起的行政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案件,原告可以选择其中一个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
移送管辖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按照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
四、指定管辖
1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由于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的,由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人民法院对管辖权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报它们的共同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2上级人民法院有权审理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 下级人民法院对其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认为需要由上级人民法院审理或者指定管辖的,可以报请上级人民法院决定。

2020山东事业单位考试行政诉讼的管辖考点?

6. 事业单位考试关于行政诉讼的管辖的考察重点是什么?

事业单位考试中,行政诉讼的管辖的考察多以理解力的考察为主,大家备考的重点是注意级别管辖与地域管辖的掌握
 一、级别管辖
  级别管辖解决的是不同审级法院之间对于一审管辖权的划分。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本辖区的第一审行政案件;高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管辖分别管辖各自范围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
 二、地域管辖
  地域管辖解决的是行政案件由哪个地区的法院受理的问题。地域管辖包括一般的地域管辖和特殊的地域管辖。
  考点提示:在事业单位考试中一般地域管辖是重点内容,需要大家重点掌握。
  1.一般地域管辖:是指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具体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原告就被告)。和民事诉讼一样,一般的行政案件中应该由行政机关所在地即被告所在地的法院管辖。
 2.特殊地域管辖:又称特别地域管辖,是指以被告住所地为标准确定管辖,或者可以选择管辖。
    考点提示:此考点在事业单位考试中考察度一般,学员只需简单掌握即可。

7. 对学校、医院等事业单位作出的决定不服能提起行政诉讼吗?

不能提起行政诉讼。因为学校、医院不是行政主体。对这些单位以自己名义作出的决定如果侵害了本人的权益可以根据情况提起民事诉讼。

对学校、医院等事业单位作出的决定不服能提起行政诉讼吗?

8. 事业单位(如房产交易中心)不作为提出的是行政诉讼吗?

分两种情况:
1、在其应行使职权范围为内(也就是他应该或着说是有权有义务作出行政决定的情况下)的不作为可以提起行政诉讼。例如:学校有评定学生学历的权利和义务,如果学生完成了其应完成的学习任务,有没有其他原因,学校无辜不发学历证的可以提出行政诉讼。
2、如果这个事业单位处理的不是其职权范围内的事务,应是具体情况,一般是民事诉讼。例如:如果学校是采购办公用品中的行为就明显属于民事行为。

关于被告:只要他是行政主体(也就是说不是被授权组织),而他的不作为也是他的职权,那他可以作为被告。
如果他的不作为的权利是别的组织的授权,那就应以授权的组织为被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