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贸易预付款货到后不用核销了吗?

2024-05-15 02:05

1. 进口贸易预付款货到后不用核销了吗?

不是不用核销,只不用去外管局核销了。进口预付款的话,只要付钱之后拿报关单核销联和银行的付汇底联在外管局网上平台核销就行了
你可以参阅一下面的信息:
国家外汇管理局于2010年12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推行进口付汇核销制度改革。

1,此次进口付汇核销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为:企业的正常业务无须再办理现场核销手续,贸易项下对外支付得到极大便利;取消银行为企业办理进口付汇业务的联网核查手续,减轻银行负担,便利银行日常业务操作;外汇局对企业实行名录管理,进口付汇名录信息在全国范围内实现共享,企业异地付汇无须再到外汇局办理事前备案手续;外汇局利用“贸易收付汇核查系统”,以企业为主体进行非现场核查和监测预警,对异常交易主体进行现场核查,确定企业分类考核等级,并实施分类管理。

 据了解,进口付汇核销制度改革是对现行核销管理方式的根本性变革。进口付汇核销制度改革完成后,95%左右的企业将不需要再到外汇局来办理进口核销手续。
2,  外汇局将加强B类和C类企业管理

外汇局根据非现场核查和现场检查情况,将部分进口单位列为“B类”和“C类”企业,对这两类企业仍将采取较为严格的管理方式。对“B类进口单位”,外汇局将要求其所有进口付汇业务实行事后逐笔报告;单笔预付货款金额超过等值5万美元的,需提供经银行核对密押的外方银行出具的预付货款保函。对“C类进口单位”,外汇局将要求其所有进口付汇业务实行事前登记;不得以信用证、托收、预付货款等方式付汇。

  什么样的企业会被划归“B类”企业和“C类”企业?举例说,核查期内进口货物金额与进口付汇金额的比率小于80%或大于120%且核查差额小于等值100万美元,现场核查情况属实的将被列入“B类”;外汇局实施现场核查时,拒不接受或拒不配合核查或存在逃套骗汇等严重违反外汇管理规定的行为,受到外汇局处罚或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的将被认定为“C类”。

3, 制度改革后进口企业应如何操作

  关于进口付汇核销制度改革后企业如何操作的问题,企业应重点做好以下四项工作。

  (一)持规定材料到外汇局办理进口单位付汇名录申请。目前已在“进口单位付汇名录”上的进口单位,及时到所在地外汇局领取,或登录国家外汇管理局官方网站( 
http://www.safe.gov.cn/)下载并签署《货物贸易进口付汇业务办理确认书》,于2011年1月31日之前提交给注册地外汇局。(二)根据规定持相关材料到银行自行办理付汇业务。(三)继续清理历史逾期未核销业务。对于2010年1月1日前的进口付汇未核销业务,企业应于2011年6月30日前核销完毕。对于超过规定期限仍未核销的业务,外汇局拟做备查或处罚处理。(四)完善内部管理,保管好相关业务凭证,登记台账资料,并配合外汇局做好非现场核查和现场检查工作。

进口贸易预付款货到后不用核销了吗?

2. 外贸企业外汇预付款是否需要在国家外汇管理局服务平台进行申报?如何申报?

预付货款,要看你的货什么时候能进口,30天内进口不用做报告,超过30天要在外汇管理平台上做预付货款登记,然后登记预计进口日期。

3. 进口不付汇,会有什么样的后果?外管局查到,对企业有什么影响?

拖延时间长了,金额大了,外管局是肯定要查你的,到时候会降级的,要想挽回,就要写很大一堆的说明,很麻烦!

进口不付汇,会有什么样的后果?外管局查到,对企业有什么影响?

4. 急,第一次进口预付款,请问‘国家外汇管理局应用服务平台’上怎么操作?流程是怎样啊?谢谢!

报关找代理的就省心了,他们做好了会反关税、增值税的发票给你就好了,你公司是A类企业吗,如果是你的报关单 要在电子口岸中自己打印的,如果不是预付货款,你到银行付款的时候是要拿报关单去付汇的,法人卡进去是设置操作员卡的,设备好后,操作员卡才能用,才能进入电子口岸打印,其它的工能一般用不到。

5. 外汇管理局官网上的业务指标情况里面有个总量核查监测 是否从中可以看出企业付汇是否合格

总量差额率是指银行申报贸易项下收付汇资金除以货物报关金额。总量差额就是以上两者的差。差额率超过正负30%或者差额超过正负50万美元,就会被涂上红色或者绿色,当两者都超的话,就有可能被外管局要求进行现场核查

外汇管理局官网上的业务指标情况里面有个总量核查监测 是否从中可以看出企业付汇是否合格

6. 企业付美金外汇管理局是怎么制定额度的?

补充回答:进口付汇,肯定要登记收款方的,你要提供进口合同的,而且合同上要有预付款条款;你如果有两笔的话,就按照收款公司不同而分开登记;如果你是新公司的话,要外管局审核的,可能他们不会同意一下子给你两个预付款;现在管的严,具体的要自己到当地外管局咨询。

可以的,可以分次付款,但是最后是要凭进口货物报关单做核销的。

7. 我想请问一下:进口货物预付货款外管局是有额度限制的吗?

一般来说,预付款超过1万美元,外管局要做备案的。去银行做预付款手续的时候,银行对公会告诉你的。

我想请问一下:进口货物预付货款外管局是有额度限制的吗?

8. 外汇管理局 90天 申报

外汇管理监测系统中申报:

企业30天以上(不含)的预收货款或预付货款,企业应当在收款或付款之日起30天内,通过监测系统企业端向外汇局报告相应的预计出口或进口日期、预计出口或进口对应的预收或预付金额等信息。

    企业90天以上(不含)的延期收款或延期付款,企业应当在出口或进口之日起30天内,通过监测系统企业端向外汇局报告相应的预计收款或付款日期、延期收款或延期付款对应的报关单金额等信息。延期收款或延期付款未在30天内登记的,会造成不能及时收汇和付汇,如须收付汇,则必须到外管局作现场报告备案。

    注:1、企业如若未在货物进出口或收付款业务实际发生之日起30天内通过监测系统企业商向外汇局报告的,或是发现错误未能在30天内修改删除的,应提交材料到所在地外汇局现场报告备案:A、情况说明(说明未能及时通过监测系统企业商网上报告的原因、需报告的事项和具体内容);B、外汇局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2、对于未按规定进行报告的,若因企业自身原因造成,可按规定移交外汇检查部门或将其列为B类企业。所有资料都需备案留底好以备外管局核查,如若列为B类企业,企业将无法办理90天以上的延期收款和延期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