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年金如何避税?

2024-05-19 20:01

1. 企业年金如何避税?

  《通知》改变了企业年金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通知》明确规定:企业年金的企业缴费计入个人账户的部分是个人因任职或受雇而取得的所得,属于个人所得税应税收入,在计入个人账户时,应视为个人一个月的工资、薪金所得(不与正常工资、薪金所得合并),不扣除任何费用,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算当期应纳个人所得税款,并由企业在缴费时代扣代缴。

  归纳起来,如果严格执行有关政策,前后变化在于企业缴费计税时从当期工资、薪金所得中独立出来。举例说明:某企业员工每月工资、薪金所得10000元,年金账户中个人部分自行用个人税后工薪缴费150元,企业缴费600元。按照以前的规定,应纳税所得额为8600元(10000+600-2000),应纳所得税额为1345元(8600×20%-375)。

  而按照《通知》的规定,应纳税款应分为两部分计算,第一部分是月工资薪金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为1225元[(10000-2000)×20%-375];第二部分是企业缴费部分,不扣除任何费用,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算当期应纳个人所得税为35元(600×10%-25),应纳税额合计为1260元(1225+35)。

  二、个人缴费部分无税收优惠

  《通知》要求,企业年金的个人缴费部分,不得在个人当月工资、薪金计算个人所得税时扣除。举例说明:某企业职工年金账户中每月个人缴费100元、企业缴费400元。按照《通知》规定,个人缴费的100元不得在工薪所得税前扣除,属于个人税后工薪的缴费。

  有些企业在年金账户中企业缴费部分是按季度、半年或全年来缴费。对此,《通知》明确规定,对企业按季度、半年或年度缴纳企业缴费的,在计税时不得还原至所属月份,均作为一个月的工资、薪金,不扣除任何费用,按照适用税率计算扣缴个人所得税。

  纳税人应关注此项规定,要根据缴款金额大小和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累进税率的特点,确定缴款周期,以降低税收负担。以企业每月为员工年金账户缴费500元为例,如果每月缴费,就可以按5%的税率计算缴税,年应纳税额为300元(500×12×5%);如果按季度缴费,年应纳税额为500元[(500×3×10%-25)×4];如果按半年缴纳企业缴费,年应纳税额为650元[(500×6×15%-125)×2];如果按年度缴纳企业缴费,年应纳税额为775元(500×12×15%-125)。

企业年金如何避税?

2. 年金险可以避税避债吗

年金险并没有避债避税的功能,根据相关规定,人身保险产品财产性权益,包括依据保险合同约定可领取的生存保险金、分红、退保现金价值等,都属于被执行人,法院可以执行。
事实上,市面上销售的商业保险,如意外险、医疗险、重疾险、年金险、寿险并不享受税收优惠,目前仅有税优健康险才享受税收优惠。另外,保险在特定的情况下,能起到部分债务隔离的作用。比如,终身寿险如果指定了受益人,那么人身保险金并不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偿还债务;如果未指定,就需要作为法定遗产偿还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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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保险公司年金型保险是否可以避免税务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一年期以上返还性人身保险产品营业税免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86号),现将一年期以上返还性人身保险产品免征营业税审批事项取消后有关备案管理问题公告如下:一、保险公司开办符合财税[2015]86号文件规定免税条件的一年期以上返还性人身保险产品,按以下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免征营业税备案手续:(一)保险公司应在保险产品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首个纳税申报期内,将备案资料送主管税务机关备案;(二)在符合减免税条件期间,若保险产品的备案资料内容未发生变化,保险公司不需要再行备案;(三)保险公司提交的备案资料内容发生变化,如仍符合减免税规定,应在发生变化的次月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进行变更备案;如不再符合减免税规定,应当停止享受免税,按照规定进行纳税申报。二、保险公司提交的备案资料包括:(一)保监会对保险产品的备案回执或批复文件(复印件);(二)保险产品的保险条款;(三)保险产品费率表;(四)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三、保险公司对备案资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主管税务机关对保险公司提供的备案资料的完整性进行审核,不改变保险公司真实申报的责任。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保险公司年金型保险是否可以避免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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