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收购措施有哪些?

2024-05-15 04:43

1. 反收购措施有哪些?

  国际上常见的反收购措施主要有三类:
  1、采取股票交易策略,如股份回购、白衣骑士法等以防止被收购;
  2、采取管理上的策略,如发行有限制表决权的股票、通过密切公司相互持股、采取毒丸措施、在公司章程中置入“驱鲨剂”反收购条款等,以防止被收购;
  3、诉诸于法律的保护,即根据证券法、公司法、反托拉斯法等相关法律对收购行为的规定,求助法院确认某项收购不合法。
  由于反收购措施是从实践中发展起来的,部分措施只注重其反收购的效果,尤其是管理上的部分措施如“毒丸计划”、“焦土战术”等,难免会损害部分股东的利益,影响上市公司自身的持续经营,具有一定的负面作用。
  

反收购措施有哪些?

2. 反收购的措施有哪些

法律分析:
国际上常见的反收购措施主要有三类:
1、采取股票交易策略,如股份回购、白衣骑士法等以防止被收购;
2、采取管理上的策略,如发行有限制表决权的股票、通过密切公司相互持股、采取毒丸措施、在公司章程中置入“驱鲨剂”反收购条款等,以防止被收购;
3、诉诸于法律的保护,即根据证券法、公司法、反托拉斯法等相关法律对收购行为的规定,求助法院确认某项收购不合法。
由于反收购措施是从实践中发展起来的,部分措施只注重其反收购的效果,尤其是管理上的部分措施如“毒丸计划”、“焦土战术”等,难免会损害部分股东的利益,影响上市公司自身的持续经营,具有一定的负面作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七十三条规定 公司合并 应当由合并各方签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保。

3. 反收购有哪些措施

公司反收购是针对公司收购尤其是敌意收购而言的。对公司反收购的概念既可以作广义理解,也可以作狭义理解,最狭义的公司反收购是指在敌意收购发起以后目标公司对敌意收购方采取的反击行为。一般意义上的公司反收购是指目标公司针对确定的或不确定的敌意收购威胁而采取的防御行为。包括在没有收到收购报价时就未雨绸缪采取预防措施,以及在收到收购报价后进行反击。广义的反收购不仅指目标公司针对敌意收购的防御行为,还包括目标公司对善意并购计划的拒绝,以及目标公司在面临竞价收购时对竞价各方实行差别待遇,对公司选定的收购方实行特殊优惠从而在客观上造成对其他竞价方的不利。从法律角度,反收购主要有两种分类:是否需要股东批准的分类和根据反收购实施时间的分类。公司反收购通过延缓收购进程,提高收购成本,或者向股东提供替代方案来实施反收购的目的。根据公司董事会的权限以及是否需要股东批准,反收购措施可以划分为三类:
(1)需要股东大会批准的反收购措施,主要指修改章程条款的驱鲨剂
(ShkRepellet)类反收购措施;
(2)需要章程一般性授权的反收购措施,主要指毒丸
(PoisoPill)类反收购措施,例如当实行毒丸计划而发行空白支票型
(BlkCheck)优先股时,一般需要公司章程中包含相应的授权条款;
(3)属于董事会自由裁量权范围内的反收购措施,主要指资产处置类反收购措施,例如利用公司董事会具有签订商务合同的权力出售皇冠明珠
(CowJewel)。公司的反收购措施还可以按照实施的时间分为两类:预防性
(Pevetive)反收购措施与反击性
(Active)反收购措施。预防性反收购措施是目标公司为了降低潜在敌意收购获得成功的可能性,在敌意收购发生之前就采取的反收购措施。预防性反收购措施包括分析公司股东的持股结构,密切关注公司股价的异常变化,建立对敌意收购的预警系统;其次是降低公司成为敌意收购方目标的吸引力;最后才是构建毒丸、驱鲨剂与发行超级表决权股等防御措施。反击性反收购措施是针对已经发起的敌意收购而采取的反收购措施。当预防性反收购措施没有能够阻止收购方发起敌意收购时,目标公司就需要针对敌意收购实施反击性反收购措施。反击性反收购措施包括实施回购、寻找白衣骑士、进行反收购诉讼等。当然预防性反收购措施也可以作为反击性反收购措施使用。从公司管理等角度,也可对反收购采取其他分类方法。反收购,指目标公司管理层为了防止公司控制权转移而采取的旨在预防或挫败收购者收购本公司的行为。目标公司股东是公司的所有者,当然有权自由地决定是否采取反收购措施。因此所谓的反收购措施规制实际上是指对目标公司管理部门采取反收购措施的规制。保护目标公司股东利益是反收购规制的总指针。在成熟资本市场上,目标公司的各种反收购措施主要有四种类型:
(1)提高收购者的收购成本,降低目标公司的收购价值。
(2)提高相关者的持股比例,增加收购者取得控股权的难度。
(3)制定策略性的公司章程,提高外部人改组管理层的难度。
(4)贿赂外部收购者,以现金流换取管理层的稳定。具体而言,常见的反收购措施,主要有三类:
(1)诉诸于法律的保护,求助法院确认某项收购不合法;
(2)采取管理上的策略,如发行有限制表决权股票、或通过密切公司相互持股、或采取毒丸措施、或在公司章程中置入“驱鲨剂”反收购条款等,以防止被收购;
(3)采取股票交易策略,如股份回购,以防止被收购。

反收购有哪些措施

4. 反收购的预防性反收购措施

这一类反收购行为发生在要约收购出现以前,目标公司以各种形式防范以后可能出现的收购进攻,具体包括以下几种。   指目标公司在章程中设立条款,在公司面临收购时,迅速偿还各种债务,包括提前偿还未到期的债务,以此给收购者在收购成功后造成巨额的财务危机。

5. 公司反收购的主要措施

法律分析:
(一)相互持股
国内目前的法律并未禁止上市公司间相互持股,因此上市公司可以通过与比较信任的公司达成协议,相互持有对方股份,并确保在出现敌意收购时不进行股权转让,以达到防御敌意收购的目的。
(二)员工持股
这是基于分散股权的考虑设计的,上市公司可以鼓励内部员工持有本企业的股票,同时成立相应的基金会进行控制和管理。在敌意并购发生时,如果员工持股比例相对较大,则可控制一部分企业股份,增强企业的决策控制权,提高敌意并购者的并购难度。
(三)分期分级董事会制度
此制度的目的在于维护公司董事会的稳定,从而起到抵御敌意收购的作用。《公司法》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中没有禁止分期分级董事会制度,而是把是否执行分期分级董事会制度的权利交给上市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在一定程度上,董事会的稳定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上市公司可以在公司章程中沿用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大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同时加入自制条款:“董事若发生违反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或公司章程规定的情形,股东大会在董事任期届满前解除其职务的,每年不超过董事会成员,这就意味着即使并购者拥有公司绝对多数的股权,也难以获得目标公司董事会的控制权,从而使并购者不可能马上改组目标公司。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第六条 经营者不得实施下列混淆行为,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 (一)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 (二)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企业名称(包括简称、字号等)、社会组织名称(包括简称等)、姓名(包括笔名、艺名、译名等); (三)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域名主体部分、网站名称、网页等; (四)其他足以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的混淆行为。

公司反收购的主要措施

6. 预防性反收购措施

(1)毒丸
"毒丸"是指目标公司通过制定特定的股份计划,赋予不同的股东以特定的优先权利,一旦收购要约发出,该特定的优先权利的行使,可以导致公司财务结构的弱化或收购方部分股份投票权的丧失。这样收购方即使在收购成功后,也可能像吞下毒丸一样遭受不利后果,从而放弃收购。
(2)反收购条款
反收购条款又可称为"驱鲨剂"
(ShakRepellet)或者"豪猪条款"。
(PocpiePovisio)。所谓"驱鲨剂"是指在收购要约前修改公司设立章程或做其它防御准备以使收购要约更为困难的条款。而"豪猪条款"则是指在公司设立章程或内部细则中设计防御条款,使那些没有经过目标公司董事会同意的收购企图不可能实现或不具可行性。
(3)金降落伞
"金降落伞"
(GoldePaachte)是指目标公司通过与其高级管理人员签订合同条款,规定目标公司有义务给予高级管理人员优厚的报酬和额外的利益,若是公司的控制权发生突然变更,则给予高级管理人员以全额的补偿金。目标公司希望以此方式增加收购的负担与成本,阻却外来收购。与之相对应的还有一个"锡降落伞",是在金降落伞以外再规定目标公司员工若在收购后第二年被解雇,可以要求一定数量的补偿性遣散费。通过上述方式在保障有关管理人员优厚待遇的同时,增加公司被收购的难度。
(4)员工持股
员工持股计划是指鼓励公司雇员购买本公司股票,并建立员工持股信托组织的计划。虽然说员工持股计划在国外的产生与发展是公司民主化思潮及劳动力产权理论影响下的产物,但在现代西方各国,员工持股计划也成为公司进行反收购的重要手段。这是因为公司被收购往往意味着大量员工的解雇与失业,因而在收购开始时,员工股东对公司的认同感高于一般的股东,其所持股份更倾向于目标公司一方,不易被收购。
(5)提前偿债条款
指目标公司在章程中设立条款,在公司面临收购时,迅速偿还各种债务,包括提前偿还未到期的债务,以此给收购者在收购成功后造成巨额的财务危机。

7. 具体的反收购措施有哪些

一、具体的反收购措施有哪些1、具体的反收购措施有:(1)采取股票交易策略,如股份回购、白衣骑士法等以防止被收购;(2)采取管理上的策略,如发行有限制表决权的股票等,以防止被收购;(3)诉诸于法律的保护,即根据证券法、公司法、反托拉斯法等相关法律对收购行为的规定,求助法院确认某项收购不合法。2、法律措施:《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五条收购人可以通过取得股份的方式成为一个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可以通过投资关系、协议、其他安排的途径成为一个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也可以同时采取上述方式和途径取得上市公司控制权。收购人包括投资者及与其一致行动的他人。二、反恶意收购的几种方式反恶意收购的方式如下:1、股权摊薄反收购措施。让老股东用更低的价格购买,这样导致收购方的股份比例被稀释,从而达不到控股的要求;2、白衣骑士计划。找一个跟企业有合作关系,但又不想控制企业的有钱人来控股;3、金色降落伞。在应聘企业高管的时候,签订高额的开除赔偿,这样就会给收购方新增很高的成本。

具体的反收购措施有哪些

8. 具体的反收购措施有哪些

一、具体的反收购措施有哪些1、具体的反收购措施有:(1)采取股票交易策略,如股份回购、白衣骑士法等以防止被收购;(2)采取管理上的策略,如发行有限制表决权的股票等,以防止被收购;(3)诉诸于法律的保护,即根据证券法、公司法、反托拉斯法等相关法律对收购行为的规定,求助法院确认某项收购不合法。2、法律措施:《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五条收购人可以通过取得股份的方式成为一个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可以通过投资关系、协议、其他安排的途径成为一个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也可以同时采取上述方式和途径取得上市公司控制权。收购人包括投资者及与其一致行动的他人。二、反恶意收购的几种方式反恶意收购的方式如下:1、股权摊薄反收购措施。让老股东用更低的价格购买,这样导致收购方的股份比例被稀释,从而达不到控股的要求;2、白衣骑士计划。找一个跟企业有合作关系,但又不想控制企业的有钱人来控股;3、金色降落伞。在应聘企业高管的时候,签订高额的开除赔偿,这样就会给收购方新增很高的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