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转换债券是什么含义?

2024-05-20 01:23

1. 可转换债券是什么含义?

可转债是什么意思

可转换债券是什么含义?

2. 可转换债券是什么意思?

可转换公司债券是一种被赋予可转换股份权利的公司债券。也称为“可转换债券”。发行公司事先规定,债权人可以根据发行时规定的条件,选择有利时机将其债券转换为发行公司的等值股份(普通股)。
[扩展信息]
可转换债券是债券持有人可以在发行时以约定的价格将债券转换为公司普通股的债券。如果债券持有人不想转股,可以继续持有债券,直到偿还期到期,并收取本息,或者在流通市场上出售套现。持有人看好发行公司股票升值潜力的,可以在宽限期后行使转股权,发行公司不得拒绝按照预定的转股价格将债券转换为股票。债券利率一般低于普通公司,企业发行可转债可以降低融资成本。可转债持有人也有权在一定条件下将债券回售给发行人,发行人有权在一定条件下强制赎回债券。
可转换性是可转换债券的重要标志,债券持有人可以根据约定的条件将债券转换为股票。转股是投资者享有的选择权,是一般债券所不具备的。可转换债券在发行时明确约定,债券持有人可以按照发行时约定的价格将债券转换为公司普通股。如果债券持有人不想转股,可以继续持有债券,直到偿还期到期,并收取本息,或者在流通市场上出售套现。持有人看好发行公司股票升值潜力的,可以在宽限期后行使转股权,发行公司不得拒绝按照预定的转股价格将债券转换为股票。由于其可兑换性,可转债的利率一般低于普通公司债,企业发行可转债可以降低融资成本。
当债券持有人将转换为股票时,有两种会计方法可供选择:账面价值法和市价法。采用账面价值法,将转换债券的账面价值作为换股价值,不确认转换损益。赞同这种做法的人认为,公司不能通过发行证券产生损益,即使产生了,也要作为(或冲减)资本公积或留存损益。再者,发行可转债的目的是以债券换股票。发行股票和转股债券都是一个完整的交易,而不是两个单独的交易,转股时不应确认损益。在市价法下,交换股票的价值以其市价或转换债券的市价中较可靠者为基础,并确认转换损益。之所以采用市价法,是因为债券转股是公司重要的股票活动,市价相当可靠。根据相关性和可靠性这两个信息质量要求,应分别确认转换损益。再者,采用市价法,股东权益的确认也符合历史成本原则。

3. 可转换债券是什么意思

可转换公司债券是一种被赋予可转换股份权利的公司债券。也称为“可转换债券”。发行公司事先规定,债权人可以根据发行时规定的条件,选择有利时机将其债券转换为发行公司的等值股份(普通股)。
[扩展信息]
可转换债券是债券持有人可以在发行时以约定的价格将债券转换为公司普通股的债券。如果债券持有人不想转股,可以继续持有债券,直到偿还期到期,并收取本息,或者在流通市场上出售套现。持有人看好发行公司股票升值潜力的,可以在宽限期后行使转股权,发行公司不得拒绝按照预定的转股价格将债券转换为股票。债券利率一般低于普通公司,企业发行可转债可以降低融资成本。可转债持有人也有权在一定条件下将债券回售给发行人,发行人有权在一定条件下强制赎回债券。
可转换性是可转换债券的重要标志,债券持有人可以根据约定的条件将债券转换为股票。转股是投资者享有的选择权,是一般债券所不具备的。可转换债券在发行时明确约定,债券持有人可以按照发行时约定的价格将债券转换为公司普通股。如果债券持有人不想转股,可以继续持有债券,直到偿还期到期,并收取本息,或者在流通市场上出售套现。持有人看好发行公司股票升值潜力的,可以在宽限期后行使转股权,发行公司不得拒绝按照预定的转股价格将债券转换为股票。由于其可兑换性,可转债的利率一般低于普通公司债,企业发行可转债可以降低融资成本。
当债券持有人将转换为股票时,有两种会计方法可供选择:账面价值法和市价法。采用账面价值法,将转换债券的账面价值作为换股价值,不确认转换损益。赞同这种做法的人认为,公司不能通过发行证券产生损益,即使产生了,也要作为(或冲减)资本公积或留存损益。再者,发行可转债的目的是以债券换股票。发行股票和转股债券都是一个完整的交易,而不是两个单独的交易,转股时不应确认损益。在市价法下,交换股票的价值以其市价或转换债券的市价中较可靠者为基础,并确认转换损益。之所以采用市价法,是因为债券转股是公司重要的股票活动,市价相当可靠。根据相关性和可靠性这两个信息质量要求,应分别确认转换损益。再者,采用市价法,股东权益的确认也符合历史成本原则。

可转换债券是什么意思

4. 可转换债券是什么?

一、可转换债券的定义
可转换债券是指其持有者可以在一定时期内按一定比例或价格将之转换成一定数量的另一种证券的证券。
可转换债券是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简称,又简称可转债。它是一种可以在特定时间、按特定条件转换为普通股票的特殊企业债券。可转换债券兼具债权和期权的特征。
公司发行的含有转换特征的债券。在招募说明中发行人承诺根据转换价格在一定时间内可将债券转换为公司普通股。转换特征为公司所发行债券的一项义务。可转换债券的优点为普通股所不具备的固定收益和一般债券不具备的升值潜力。
二、可转换债券的特点
可转换债券兼有债券和股票的特征,具有以下三个特点:
1、债权性
与其他债券一样,可转换债券也有规定的利率和期限,投资者可以选择持有债券到期,收取本息。
2、股权性
可转换债券在转换成股票之前是纯粹的债券,但在转换成股票之后,原债券持有人就由债券人变成了公司的股东,可参与企业的经营决策和红利分配,这也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公司的股本结构。
3、可转换性
可转换性是可转换债券的重要标志,债券持有人可以按约定的条件将债券转换成股票。转股权是投资者享有的、一般债券所没有的选择权。可转换债券在发行时就明确约定,债券持有人可按照发行时约定的价格将债券转换成公司的普通股票。如果债券持有人不想转换,则可以继续持有债券,直到偿还期满时收取本金和利息,或者在流通市场出售变现。如果持有人看好发债公司股票增值潜力,在宽限期之后可以行使转换权,按照预定转换价格将债券转换成为股票,发债公司不得拒绝。正因为具有可转换性,可转换债券利率一般低于普通公司债券利率,企业发行可转换债券可以降低筹资成本。
可转换债券持有人还享有在一定条件下将债券回售给发行人的权利,发行人在一定条件下拥有强制赎回债券的权利。
可转换债券兼有债券和股票双重特点,对企业和投资者都具有吸引力。1996年我国政府决定选择有条件的公司进行可转换债券的试点,1997年颁布了《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暂行办法》,2001年4月中国证监会发布了《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办法》,极大地规范、促进了可转换债券的发展。
可转换债券具有双重选择权的特征。一方面,投资者可自行选择是否转股,并为此承担转债利率较低的机会成本;另一方面,转债发行人拥有是否实施赎回条款的选择权,并为此要支付比没有赎回条款的转债更高的利率。双重选择权是可转换公司债券最主要的金融特征,它的存在使投资者和发行人的风险、收益限定在一定的范围以内,并可以利用这一特点对股票进行套期保值,获得更加确定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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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什么是指可转换债券

可转换债券是指发行人在发行信用债券时,附上一个转换条款,使持有人在将来特定时候可根据相应的转换比例,将它换成发行公司的股权。转债是一种具有债权凭证和股权凭证双重性质的金融工具。它是特殊的债券,是股份上市公司为增加对投资者的吸引力采取特殊方式发行的债券。它具有债券的一般性:即载有一定面额,明确规定还本付息及利率水平,向全社会公开筹集资金的书面借款凭证,并反映投资人与发行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它与普通债券的不同在于,持有者可以按规定期限要求还本付息,也可以不要求还本付息而将其转为发债公司的普通股票。从这个意义上说,购买了转债就相当于购买了发债公司股票的转换期权,即购买者从契约(转债)中得到的是权利,可在期限内决定是否行使。另一方面,转债还具有股权凭证的性质,它虽以债券形式发行,但只要持有人愿意,就可以按规定的时间、价格实行转换。随着向股票转换过程的实现,其购买者也就由发行公司的债务人转变为该公司股票的持有人,这时的债权凭证也就转变为股权凭证。转债作为一种成熟的混合型融资工具,无论对发行人,还是投资人,都具有特殊的经济功能和现实意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六十一条
上市公司经股东大会决议可以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并在公司债券募集办法中规定具体的转换办法。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应当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
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应当在债券上标明可转换公司债券字样,并在公司债券存根簿上载明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数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六十二条
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的,公司应当按照其转换办法向债券持有人换发股票,但债券持有人对转换股票或者不转换股票有选择权。

什么是指可转换债券

6. 可转换公司债券性质是什么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条件
可转换公司债券,首先它是一种公司债券,但是又与一般的公司债券不同,其特点就是在发行这种债券时,赋予了它可以转换成该发行公司股票的权利,也就是享有了转换为公司股份的权利,这种权利被称为转换权或选择权。对于持有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投资者来说,他享有选择权,可以选择将债权转化为股权,将自己从债权人转换为公司股东。
具备什么条件才能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这种条件是与这种债券具有转换权联系在一起的。因为要将这种公司债券转换成同一个发行人即同一个公司的股票,那么就要求这个公司既有发行公司债券的能力,又有公开发行股票的能力,这个公司只应是一个能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的股份有限公司。所以,上市公司经股东大会决议可以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并在公司债券募集办法中规定具体的转换办法;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应当既按发行公司债券,又按发行股票的要求申请批准、核准;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公司,除具备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外,还应当符合股票发行的条件。
所以规定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公司必须具备两方面的条件,因为如果不具备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就不能发行这种债券,迈不出第一步;而如果不具备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可转换公司债券就不能实现转换权,这不仅是不行的,还将对投资者构成一种欺骗行为,因为这是对无条件实现的权利作出了承诺。所以,有一些尚不是股份有限公司更不是上市公司的企业,如果企业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投资者应当对其有所警惕,以免酿成投资风险。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性质
可转换公司债券是可转换证券的一种。从广义上来说,可转换证券是一种证券,其持有人有权将其转换成另一种不同性质的证券,如期权、认股权证等都可以称为是可转换证券,但从狭义上来看,可转换证券主要包括可转换公司债券和可转换优先股。
可转换公司债券,是一种公司债券,它赋予持有人在发债后一定时间内,可依据本身的自由意志,选择是否依约定的条件将持有的债券转换为发行公司的股票或者另外一家公司股票的权利。换言之,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可以选择持有至债券到期,要求公司还本付息;也可选择在约定的时间内转换成股票,享受股利分配或资本增值。
可转换优先股虽然与可转换公司债券一样可以转换成普通股股票,但是它毕竟是股票,固定所得不是债息,而是股票红利;它的价格随着公司权益价值的增加而增加,并随着红利派现而下跌;而且破产时对企业财产的索赔权落后于债权人。由此看来它与可转换公司债券是有本质的不同,本书主要分析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投资思路和方法,并主要针对可以转换成发行公司自身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进行探讨。另外除非有特殊说明,本书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有时简称“转债”。
从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概念可以看出,普通可转换公司债券具有债权和期权双重属性。
1、债权性质。可转换公司债券首先是一种公司债券,是固定收益证券,具有确定的债券期限和定期息率,并为可转换公司债券投资者提供了稳定利息收入和还本保证,因此可转换公司债券具有较充分的债权性质。
这意味着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虽可以享有还本付息的保障,但与股票投资者不同,他不是企业的拥有者,不能获取股票红利,不能参与企业决策。在企业资产负债表上,可转换公司债券属于企业“或有负债”,在转换成股票之前,可转换公司债券仍然属于企业的负债资产,只有在可转换公司债券转换成股票以后,投资可转换公司债券才等同于投资股票。一般而言,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票面利率总是低于同等条件和同等资信的公司债券,这是因为可转换公司债券赋予投资人转换股票的权利,作为补偿,投资人所得利息就低。
2、股票期权性质。可转换公司债券为投资者提供了转换成股票的权利,这种权利具有选择权的含义,也就是投资者既可以行使转换权,将可转换公司债券转换成股票,也可以放弃这种转换权,持有债券到期。也就是说,可转换公司债券包含了股票买入期权的特征,投资者通过持有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以获得股票上涨的收益。因此,可转换公司债券是股票期权的衍生,往往将其看作为期权类的二级金融衍生产品。

7. 可转换债券是什么意思

可转换债券是债券的一种,可以转换为债券发行公司的股票,通常具有较低的票面利率。本质上讲,可转换债券是在发行公司债券的基础上,附加了一份期权,允许购买人在规定的时间范围内将其购买的债券转换成指定公司的股票。
可转换债券是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简称,又简称可转债,是一种可以在特定时间、按特定条件转换为普通股票的特殊企业债券。可转换债券兼具债权和期权的特征。
一、可转换债券的特点
可转换债券兼有债券和股票的特征,具有以下三个特点:
(一)债权性
与其他债券一样,可转换债券也有规定的利率和期限,投资者可以选择持有债券到期,收取本息。
(二)股权性
可转换债券在转换成股票之前是纯粹的债券,但在转换成股票之后,原债券持有人就由债券人变成了公司的股东,可参与企业的经营决策和红利分配,这也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公司的股本结构。
二、可转债的可转换性
可转换性是可转换债券的重要标志,债券持有人可以按约定的条件将债券转换成股票。转股权是投资者享有的、一般债券所没有的选择权。可转换债券在发行时就明确约定,债券持有人可按照发行时约定的价格将债券转换成公司的普通股票。如果债券持有人不想转换,则可以继续持有债券,直到偿还期满时收取本金和利息,或者在流通市场出售变现。如果持有人看好发债公司股票增值潜力,在宽限期之后可以行使转换权,按照预定转换价格将债券转换成为股票,发债公司不得拒绝。正因为具有可转换性,可转换债券利率一般低于普通公司债券利率,企业发行可转换债券可以降低筹资成本。
可转换债券持有人还享有在一定条件下将债券回售给发行人的权利,发行人在一定条件下拥有强制赎回债券的权利。
可转换债券兼有债券和股票双重特点,对企业和投资者都具有吸引力。1996年我国政府决定选择有条件的公司进行可转换债券的试点,1997年颁布了《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暂行办法》,2001年4月中国证监会发布了《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办法》,极大地规范、促进了可转换债券的发展。

可转换债券是什么意思

8. 可转换债券是什么?

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可转债,是一种可以在特定时间、按特定条件转换为普通股票的特殊企业债券。
可转换债券发行之时,明确了以怎样的价格转换为普通股,这一规定的价格就是可转换债券的转换价格(也称转股价格),即转换发生时投资者为取得普通股每股所支付的实际价格。
转换价格通常比发行时的股价高出20%∽30%。转换比率是债权人通过转换可获得的普通股股数。可转换债券的面值、转股价格、转换比率之间存在下列关系:
转股价格=可转换债券面值/转换比率。
例 A公司20×0年发行了12.5亿元可转换债券,其面值1000元,年利率为4.75%,2010年到期。转换可以在此前的任何时候进行,转换比率为6.41。其转股价格可以计算出来:
转股价格=1000/6.41=156.01(元)
这就是说,为了取得A公司的一股,需要放弃金额为156.01元的债券面值。

扩展资料:由于可转换债券可转换成股票,它可弥补利率低的不足。如果股票的市价在转券的可转换期内超过其转换价格,债券的持有者可将债券转换成股票而获得较大的收益。
影响可转换债券收益的除了转券的利率外,最为关键的就是可转换债券的换股条件,也就是通常所称的换股价格,即转换成一股股票所需的可转换债券的面值。
如宝安转券,每张转券的面值为1元,每25张转券才能转换成一股股票,转券的换股价格为25元,而宝安股票的每股净资产最高也未超过4元,所以宝安转券的转股条件是相当高的。
当要转换的股票市价达到或超过转券的换股价格后,可转换债券的价格就将与股票的价格联动。
当股票的价格高于转券的换股价格后,由于转券的价格和股票的价格联动,在股票上涨时,购买转券与投资股票的收益率是一致的,但在股票价格下跌时,由于转券具有一般债券的保底性质,所以转券的风险性比股票又要小得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可转换债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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