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方面的法律法规

2024-05-17 15:39

1. 劳动合同方面的法律法规

根据劳动合同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试用期应当包含在劳动合同的期限内,只约定试用期的无效,该试用期视为劳动合同期限;试用期内的工资不得低于正常工资的百分之八十。
另外,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期限在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两个月;三年以上或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劳动合同方面的法律法规

2. 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


3. 论述我国法律规定的劳动合同的内容包括哪些

劳动合同的条款包括必备条款和约定条款两部分,劳动合同的八条必备条款:1、劳动合同期限。2、工作内容和工作时间。3、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主要包括劳动安全卫生的设施、设备及防护措施,女工和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以及为劳动者提供的保证生产(工作)任务顺利进行的各种物质条件和生产(工作)环境;4、劳动报酬。包括劳动者的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内容。5、社会保险。6、劳动纪律。包括用人单位规章制度,劳动纪律等内容及其执行程序。7、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主要指劳动合同期满或者法定终止条件或当事人约定条件出现,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即行消灭,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8、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是指当事人不履行劳动合同或者不完全履行劳动合同,所应承担的相应法律责任。劳动合同除以上规定的必备条款外,劳动合同当事人还可以通过协商订立约定条款。双方当事人可以就职业技能培训、保守商业秘密等事项,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但双方的约定条款不能违背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的规定。

论述我国法律规定的劳动合同的内容包括哪些

4. 合伙企业和劳动合同法律问题

合伙企业或合伙组织适用于《劳动合同法》,合伙企业和合伙组织属于《劳动合同法》的适用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5. 劳动合同这样写具有法律效力吗?

劳动合同日期明显写错,是有法律效力的,合同时间写错了,要么写提前了,要么写之后了,这样都不会影响这份合同的效力,只是说合同成立生效的时间有所变化。
一、一般在签订劳动合同‍时,需要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签字确认,一式两份由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各执一份。
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劳动合同这样写具有法律效力吗?

6. 法律上讲聘用合同与劳动合同哪个更好?

这要看被聘用方和劳动者的情况,如果被聘用者不是退休人员,签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没有什么区别;如果是退休人员,不允许再签劳动合同,只能签聘用合同。

7. 什么样劳动合同才有法律效力

	劳动合同受《劳动合同法》《劳动法》等约束;只有劳动合同条款不违背上述法律条文的规定,才具备效力;如有违法条款,则这些条款是没有法律效力的。
	【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法》第18条的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和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都是无效劳动合同。

什么样劳动合同才有法律效力

8. 法律问题请问劳动合同中“甲方为乙方提供如下福利待遇___”该怎么填啊?

只要甲方提供的保险和待遇合理,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那么是合法的,不然,反映到劳动局解决。
比如:月工资3000(税后) 养老保险 失业保险 住房公积金 等 你们所协商好的给的福利待遇尽可能全的写上。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第八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它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三条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 和第四十条 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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