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义勇为是哪个部门认定

2024-05-05 21:15

1. 见义勇为是哪个部门认定

  是由行为发生地级见义勇为工作部门负责。见义勇为是弘扬社会正气,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行为,我们国家在逐步建立见义勇为人员的奖励和保障体系,并且会对见义勇为的事迹以及个人进行大范围的宣传报道,会颁发专门的表彰证书。根据《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条例》草案第八条的规定,见义勇为行为和人员的确认,由行为发生地县级见义勇为工作部门负责。第十五条规定确认工作应当自受理申请、举荐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完成;情况复杂的,可以延长十个工作日;需要以公安、民政等部门的处理结论作为确认依据的,所需时间不计入确认期。

见义勇为是哪个部门认定

2. 见义勇为是哪个部门认定

 见义勇为是哪个部门认定
                    见义勇为是哪个部门认定,见义勇为的认定规范可以让更多的人乐于助人,遇见不公平的事情挺身而出的积极性会提高,见义勇为也是有条件的,下面和大家分享见义勇为是哪个部门认定。
  见义勇为是哪个部门认定1   “综治办”和公安政府部门认定。 
  各级人民政府负责保护和奖励见义勇为条例的实施,具体工作由各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事机构(以下简称“综治办”)负责。
  见义勇为行为的确认: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向“综治办”和公安等有关部门反映见义勇为事迹。“综治办”接到有关反映后,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及时了解、核实情况。
  有关部门、单位和个人应当积极配合。见义勇为行为经“综治办”审核后,报同级人民政府确认,并向社会公布。见义勇为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综治办”应在报同级人民政府确认。
    
   扩展资料: 
  1、见义勇为的主体是非负有法定职责或者义务的自然人。负有法定职责或者义务的主体,在履行法定职责或者义务时,不能成为见义勇为的主体。
  2、见义勇为所保护的客体,是国家、集体利益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公民为保护本人生命、财产安全而与违法犯罪做斗争的行为,不能认定为见义勇为。
  3、见义勇为的主观方面在于积极主动、不顾个人安危。
  4、见义勇为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在国家、集体利益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遭受正在进行的侵害的时候,义无反顾地与危害行为或者自然灾害进行斗争的行为。
  见义勇为是哪个部门认定2   见义勇为怎么认定 
  (1)见义勇为行为实施主体是自然人。所谓自然人是指与法人相对的社会公民个体的统称。由于见义勇为行为是紧急情况下实施者根据主观判断后所采取的行为和行动,因此无论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者、具有完全政治权利者抑或剥夺政治权利者,都无关紧要。因此,只有将见义勇为的实施者定义为自然人,才能够符合其法律特性。
    
  (2)见义勇为者必须实施了危难救助行为。所谓的危难救助行为是指当国家、集体、社会、公民个人财产及公民个人生命安全遭到威胁之时,行为人实施了旨在降低损失或威胁的行为,进而产生了相应后果的一切行为。这种行为一般都是在危险的情况下出现,并且伴有较强的风险性。
  (3)行为人并不具备法律约定的义务。所谓法律约定的义务是指行为人与救助对象之间存在法律规定的救助责任。如果行为人的行为客观上产生了救助效果,但是存在与救助对象的法律约定,那么这种行为就不能够算作见义勇为。换句话说,只有行为人的行为超越了法律约定的职责或不具备法律约定的救助义务以外,才能够成为见义勇为。
  见义勇为是哪个部门认定3   见义勇为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该行为界定为行为人职责以外的危难救助行为(均为“危难救助”字样, 但都具有这一基本涵义)。主要分歧在于:
  一是见义勇为的内容或者说类型是否只限定于维护社会治安, 抢险救灾、救死扶伤等是否属于见义勇为的范畴;
  二是实施危难救助行为要构成见义勇为, 是否必须事迹突出或者有突出贡献;
  三是国家工作人员所实施的危难救助, 在何种情形下才属于见义勇为;
  四是见义勇为行为的主体是否限定于个人(自然人) , 集体组织能否成为该行为的主体。
    
   扩展资料: 
  刑法第二十条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3. 见义勇为是哪个部门认定

法律分析:见义勇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以前,对见义勇为的确认、奖励和保护缺少相应的法律规范和保障,使得许多见义勇为不被人知晓。通过立法,对见义勇为给予法律肯定和支持,有利于最大限度地保护见义勇为人员及其家属的合法权益,解决他们实际生活中面临的困难,从而更好地弘扬社会正气,进一步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 第三条 战略导向 “十四五”时期推动高质量发展,必须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把握新发展阶段是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现实依据,贯彻新发展理念为把握新发展阶段、构建新发展格局提供了行动指南,构建新发展格局则是应对新发展阶段机遇和挑战、贯彻新发展理念的战略选择。必须坚持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创新驱动、高质量供给引领和创造新需求,提升供给体系的韧性和对国内需求的适配性。必须建立扩大内需的有效制度,加快培育完整内需体系,加强需求侧管理,建设强大国内市场。必须坚定不移推进改革,破除制约经济循环的制度障碍,推动生产要素循环流转和生产、分配、流通、消费各环节有机衔接。必须坚定不移扩大开放,持续深化要素流动型开放,稳步拓展制度型开放,依托国内经济循环体系形成对全球要素资源的强大引力场。必须强化国内大循环的主导作用,以国际循环提升国内大循环效率和水平,实现国内国际双循环互促共进。

见义勇为是哪个部门认定

4. 见义勇为在哪个单位申请的

您好,需要去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见义勇为工作办公室申请办理。县级公安机关见义勇为工作办公室或者公安派出所在收到申请人(或举荐人)的申请报告和证据材料后,应当进行认真审核,对需要补充完善的证据、材料要一次性告知申请人。材料完善的,公安派出所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填写《见义勇为行为确认申请表》,报县级公安机关见义勇为工作办公室。有关警种或者职能部门在办案或者值勤中发现的见义勇为行为,由办案或者值勤单位在2个工作日内,书写举荐报告,填写《见义勇为行为确认申请表》连同有关见义勇为的证明材料,直接移交给见义勇为行为发生地的县级公安机关见义勇为工作办公室。【摘要】
见义勇为在哪个单位申请的【提问】
律师叫我到宁波市公安局信访办但是地址电话不知道【提问】
再一次火灾中摔伤了【提问】
您好,需要去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见义勇为工作办公室申请办理。县级公安机关见义勇为工作办公室或者公安派出所在收到申请人(或举荐人)的申请报告和证据材料后,应当进行认真审核,对需要补充完善的证据、材料要一次性告知申请人。材料完善的,公安派出所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填写《见义勇为行为确认申请表》,报县级公安机关见义勇为工作办公室。有关警种或者职能部门在办案或者值勤中发现的见义勇为行为,由办案或者值勤单位在2个工作日内,书写举荐报告,填写《见义勇为行为确认申请表》连同有关见义勇为的证明材料,直接移交给见义勇为行为发生地的县级公安机关见义勇为工作办公室。【回答】
县公安局叫我到市公安局申请才有效【提问】
您好,县级公安局有义乌为您申请的,它这样推脱明显不符合规定。【回答】
他说他们没权利审批,只有市公安局才会批【提问】
麻烦你告诉我市局的信访办地址电话【提问】
收到,请稍等片刻。【回答】
您好,宁波市公安局信访办地址:宁波市鄞州区中兴路658号,联系电话:0574-8706 2040,0574-8706 2426。【回答】
材料县公安局信访办我已经有寄去一封,说叫我寄到市公安局才会审批【提问】
您好,就我个人理解,县级公安局没有权利审批,那他们就有义务向上一级申报。不应该再由您本人向它上一级申请审批。【回答】
我正在查询见义勇为相关的审批信息【回答】
您好,县级公安机关见义勇为工作办公室或者公安派出所在收到申请人(或举荐人)的申请报告和证据材料后,应当进行认真审核,对需要补充完善的证据、材料要一次性告知申请人。材料完善的,公安派出所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填写《见义勇为行为确认申请表》,报县级公安机关见义勇为工作办公室。县级公安机关见义勇为工作办公室接到确认申请后,应当会同同级民政等相关部门,并可以邀请社会公众,及时开展调查取证工作。见义勇为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县级公安机关可以直接予以确认。确认工作应当自受理举荐或者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的,经县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回答】
对因抢救需要、情况紧急且事实清楚的,经县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当场作出确认决定。经调查取证认为可以确认或者不予确认为见义勇为行为的,均应当填写《见义勇为行为确认审批表》报县级公安机关负责人审批,经县级公安机关盖章后生效。《见义勇为行为确认审批表》为开具《见义勇为行为确认证书》或者《见义勇为行为调查结果通知书》的依据;同时也作为推荐表彰奖励的凭据。1.对确认为见义勇为行为的,县级公安机关应当开具《见义勇为行为确认证书》,并分别送达见义勇为行为申请人、见义勇为行为人所在单位或者居(村)民委员会、见义勇为行为发生地公安派出所。2.对不予确认为见义勇为行为的,县级公安机关应当说明理由,开具《见义勇为行为调查结果通知书》,分别送达见义勇为行为确认申请人或举荐人、见义勇为行为发生地公安派出所。【回答】
申请人或者举荐人对见义勇为确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见义勇为行为调查结果通知书》之日起60日内向同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接到《见义勇为行为调查结果通知书》之日起三个月内直接向行为发生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回答】
以上内容是为您查询到的信息,明确说明,县级公安局就具有审批权了。【回答】
您好,您可以先到您当地的县(市、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接到申请后对见义勇为事实进行调查核实,然后再去县级公安局审批。以上是为您查询到的信息,希望可以帮到你,祝您生活愉快!【回答】

5. 见义勇为向哪个部门申请

 见义勇为向哪个部门申请
                    见义勇为向哪个部门申请?在现实生活中,见义勇为是非常光荣的一件事情,国家对于见义勇为的人是具有一定的表彰的。下面一起来看看见义勇为向哪个部门申请及相关内容。
  见义勇为向哪个部门申请1  要申报见义勇为得去公安机关。应当由本人申报或者其他人举荐到公安机关,公安机关进行组织审查工作,经属地公安机关或者相关专业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并告知举荐人、申报人。
  根据《南京市见义勇为评审和奖励办法》:
  第三条 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做好见义勇为的评审确认、申报奖励以及组织实施工作。
  教育、民政、财政、房产、交通运输、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卫生和计划生育、园林、旅游等部门配合做好见义勇为评审奖励工作,并制定相关实施细则。
  第七条 举荐、申报见义勇为一般应当自行为发生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见义勇为行为有连续、持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见义勇为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因本人及近亲属不知道其行为有权申报见义勇为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根据《南京市见义勇为评审和奖励办法》:
  第五条 发生见义勇为行为,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见义勇为调查、核实和确认:
  (一)见义勇为人员或者其近亲属申报的;
  (二)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线索,举荐、申报的;
  (三)公安机关依照职责调查后认为需要确认评审的。
  见义勇为向哪个部门申请2   公民如何申请确认见义勇为 
  1、一切个人和组织都可以反映有关见义勇为的情况,行为人可以申请确认见义勇为。如果行为人因伤残等原因不能亲自申请的,其配偶、父母、子女等,可以代为申请。
  2、反映情况或者申请确认,应当向行为发生地的`区、县民政部门提出。如果行为发生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区、县,可以向其中的任何一个区、县的民政部门提出,民政部门不得推诿。
    
  3、反映情况或者申请确认时,应当提供有关线索或者证明材料。
  正常情况下,民政部门应当在接到个人或者组织关于见义勇为情况的反映或者确认申请之日起90个工作日内,调查核实,作出书面的结论。确认为见义勇为的,做出确认的结论;
  不确认为见义勇为的,作出不确认的结论,并说明理由。民政部门难以判断,需要根据公安或者是检察院、法院等司法机关的处理决定作出确认结论的,民政部门应当在公安、司法等部门作出处理结论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结论。
  见义勇为向哪个部门申请3   见义勇为奖怎么申报 
  见义勇为主要是指从国家、集体、社会的角度出发,捍卫其利益,不顾及个人的安危,与正在发生的违法犯罪行为进行斗争或者是积极参与抢险救灾的行为。
  见义勇为奖的申报应该是向当地的民政部门进行申请,具体包括以下几方面:
  1、所有的个人和组织都可以向相关部门进行反映有关见义勇为的行为,行为当事人可以自主申请确认见义勇为。如果行为人因为伤残等其他原因不能亲自进行申请的,可以让他的配偶、父母、子女等代替其本人进行申请。
  2、反映见义勇为的行为情况或者是行为人本人申请确认见义勇为,应当在见义勇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的30个工作日内进行提出。
    
  3、反映见义勇为的行为情况或者行为本人进行申请确认,应该是向见义勇为行为的发生地方的区、县民政部门进行提出。如果见义勇为行为是发生在两个或者是两个以上区、县的,则可以向这两个地方其中的任何一个区、县的民政部门进行提出。
  4、反映见义勇为的行为情况或者是行为当事人申请确认,应该提供有关线索或者相关材料来进行相关的证明,然后再通过民政部门进行调查并且进行认定。
  见义勇为申请的使用人员主要包括:一个地方的本地居民或者不是本地居民而在那片区域内见义勇为的,而非本市工民主要指的是没有本地户籍的我国的公民、港澳台同胞、海外侨胞或者是外国人等。
  应该被认定为是见义勇为行为的主要有:行为当事人和正在进行中的危害国家的安全或者是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进行斗争的;在抢险救灾中,完全不考虑自己的安危,进行保护国家和集体的财产或者是保护其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的行为。

见义勇为向哪个部门申请

6. 请问要申报见义勇为得去哪个部门?怎么评定?需要怎么做?

要申报见义勇为得去公安机关。应当由本人申报或者其他人举荐到公安机关,公安机关进行组织审查工作,经属地公安机关或者相关专业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并告知举荐人、申报人。
根据《南京市见义勇为评审和奖励办法》:
第三条 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做好见义勇为的评审确认、申报奖励以及组织实施工作。
教育、民政、财政、房产、交通运输、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卫生和计划生育、园林、旅游等部门配合做好见义勇为评审奖励工作,并制定相关实施细则。
第七条 举荐、申报见义勇为一般应当自行为发生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见义勇为行为有连续、持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见义勇为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因本人及近亲属不知道其行为有权申报见义勇为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扩展资料:
根据《南京市见义勇为评审和奖励办法》:
第五条 发生见义勇为行为,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见义勇为调查、核实和确认:
(一)见义勇为人员或者其近亲属申报的;
(二)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线索,举荐、申报的;
(三)公安机关依照职责调查后认为需要确认评审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南京市见义勇为评审和奖励办法

7. “见义勇为”,需要哪些政府部门认定

“综治办”和公安政府部门认定。
各级人民政府负责保护和奖励见义勇为条例的实施,具体工作由各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事机构(以下简称“综治办”)负责。
见义勇为行为的确认: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向“综治办”和公安等有关部门反映见义勇为事迹。“综治办”接到有关反映后,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及时了解、核实情况。
有关部门、单位和个人应当积极配合。见义勇为行为经“综治办”审核后,报同级人民政府确认,并向社会公布。见义勇为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综治办”应在报同级人民政府确认。

扩展资料:
1、见义勇为的主体是非负有法定职责或者义务的自然人。负有法定职责或者义务的主体,在履行法定职责或者义务时,不能成为见义勇为的主体。
2、见义勇为所保护的客体,是国家、集体利益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公民为保护本人生命、财产安全而与违法犯罪做斗争的行为,不能认定为见义勇为。
3、见义勇为的主观方面在于积极主动、不顾个人安危。
4、见义勇为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在国家、集体利益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遭受正在进行的侵害的时候,义无反顾地与危害行为或者自然灾害进行斗争的行为。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见义勇为

“见义勇为”,需要哪些政府部门认定

8. 请问要申报见义勇为得去哪个部门?怎么评定?需要怎么做?

你好,需要去县级公安机关见义勇为工作办公室申请办理。
县级公安机关见义勇为工作办公室或者公安派出所在收到申请人(或举荐人)的申请报告和证据材料后,应当进行认真审核,对需要补充完善的证据、材料要一次性告知申请人。材料完善的,公安派出所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填写《见义勇为行为确认申请表》,报县级公安机关见义勇为工作办公室。有关警种或者职能部门在办案或者值勤中发现的见义勇为行为,由办案或者值勤单位在2个工作日内,书写举荐报告,填写《见义勇为行为确认申请表》连同有关见义勇为的证明材料,直接移交给见义勇为行为发生地的县级公安机关见义勇为工作办公室。
县级公安机关见义勇为工作办公室接到确认申请后,应当会同同级民政等相关部门,并可以邀请社会公众,及时开展调查取证工作。见义勇为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县级公安机关可以直接予以确认。确认工作应当自受理举荐或者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的,经县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


对因抢救需要、情况紧急且事实清楚的,经县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当场作出确认决定。经调查取证认为可以确认或者不予确认为见义勇为行为的,均应当填写《见义勇为行为确认审批表》报县级公安机关负责人审批,经县级公安机关盖章后生效。《见义勇为行为确认审批表》为开具《见义勇为行为确认证书》或者《见义勇为行为调查结果通知书》的依据;同时也作为推荐表彰奖励的凭据。
1.对确认为见义勇为行为的,县级公安机关应当开具《见义勇为行为确认证书》,并分别送达见义勇为行为申请人、见义勇为行为人所在单位或者居(村)民委员会、见义勇为行为发生地公安派出所。

2.对不予确认为见义勇为行为的,县级公安机关应当说明理由,开具《见义勇为行为调查结果通知书》,分别送达见义勇为行为确认申请人或举荐人、见义勇为行为发生地公安派出所。
申请人或者举荐人对见义勇为确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见义勇为行为调查结果通知书》之日起60日内向同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接到《见义勇为行为调查结果通知书》之日起三个月内直接向行为发生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摘要】
请问要申报见义勇为得去哪个部门?怎么评定?需要怎么做?【提问】
你好,需要去县级公安机关见义勇为工作办公室申请办理。
县级公安机关见义勇为工作办公室或者公安派出所在收到申请人(或举荐人)的申请报告和证据材料后,应当进行认真审核,对需要补充完善的证据、材料要一次性告知申请人。材料完善的,公安派出所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填写《见义勇为行为确认申请表》,报县级公安机关见义勇为工作办公室。有关警种或者职能部门在办案或者值勤中发现的见义勇为行为,由办案或者值勤单位在2个工作日内,书写举荐报告,填写《见义勇为行为确认申请表》连同有关见义勇为的证明材料,直接移交给见义勇为行为发生地的县级公安机关见义勇为工作办公室。
县级公安机关见义勇为工作办公室接到确认申请后,应当会同同级民政等相关部门,并可以邀请社会公众,及时开展调查取证工作。见义勇为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县级公安机关可以直接予以确认。确认工作应当自受理举荐或者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的,经县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


对因抢救需要、情况紧急且事实清楚的,经县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当场作出确认决定。经调查取证认为可以确认或者不予确认为见义勇为行为的,均应当填写《见义勇为行为确认审批表》报县级公安机关负责人审批,经县级公安机关盖章后生效。《见义勇为行为确认审批表》为开具《见义勇为行为确认证书》或者《见义勇为行为调查结果通知书》的依据;同时也作为推荐表彰奖励的凭据。
1.对确认为见义勇为行为的,县级公安机关应当开具《见义勇为行为确认证书》,并分别送达见义勇为行为申请人、见义勇为行为人所在单位或者居(村)民委员会、见义勇为行为发生地公安派出所。

2.对不予确认为见义勇为行为的,县级公安机关应当说明理由,开具《见义勇为行为调查结果通知书》,分别送达见义勇为行为确认申请人或举荐人、见义勇为行为发生地公安派出所。
申请人或者举荐人对见义勇为确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见义勇为行为调查结果通知书》之日起60日内向同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接到《见义勇为行为调查结果通知书》之日起三个月内直接向行为发生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回答】
申请人或者举荐人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行政复议的,由上一级公安机关法制部门会同见义勇为工作办公室对被申请人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提出意见,经本级公安机关的负责人同意或者集体讨论通过后,以本级公安机关的名义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单位或者个人举荐、行为人及其近亲属申请确认见义勇为行为的,应当自行为发生之日起2年之内提出。【回答】
最新文章
热门文章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