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城市更新最少占地面积是多少

2024-05-18 14:20

1. 深圳市城市更新最少占地面积是多少

深圳市城市更新最少占地面积是3000平方米,但要满足以下规定:
根据《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更新实施工作的暂行措施》(十八)位于原特区已生效法定图则范围内,拆除范围用地面积小于10000平方米但不小于3000平方米且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区域,可以按规定申请划定小地块城市更新单元:1.旧工业区升级改造为工业用途或者市政府鼓励发展产业的。2.旧工业区、旧商业区升级改造为商业服务业功能的。3.为完善法定图则确定的独立占地且总面积不小于3000平方米的城市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或其他城市公共利益项目确需划定城市更新单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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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你好,关于深圳城市更新补地价有几个问题不明白,想请教您

本地块批复的容积率为6.8,40000为其容积率的总面积,14705为容积率为2.5时的面积.
是全部使用年限的价值,比如商业为40年,住宅为70年,如不同年限有换算公式.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网站上有公示,深圳市不同土地性质的基准地价

3. 2020年深圳市城市更新项目居住用地补缴地价标准一平方米多少

明确棚改地价与城市更新项目地价标准保持一致,即按城市更新项目中的“国有已批居住、商业服务业用地改造为居住、商业服务业用地”类型的地价标准确定。即新增商业建面由1倍系数降低至0.18,新增居住建面由1倍系数降低至0.1,具体修正系数如下表:【摘要】
2020年深圳市城市更新项目居住用地补缴地价标准一平方米多少【提问】
您好,我是百度咨询的合作律师,已经收到您的问题了,请稍等,正在帮您解决问题。【回答】
您好【提问】
明确棚改地价与城市更新项目地价标准保持一致,即按城市更新项目中的“国有已批居住、商业服务业用地改造为居住、商业服务业用地”类型的地价标准确定。即新增商业建面由1倍系数降低至0.18,新增居住建面由1倍系数降低至0.1,具体修正系数如下表:【回答】
政府投资新建的安置用房和产权归属政府的房屋用做安置用房的,地价按照相应用途的10%测算【回答】
降低建设只租不售的创新型产业用地的地价标准,按相应用途市场地价0.5倍计收【回答】
我咨询一下深圳市最新的城市更新项目居住用地补缴地价标准是一平米多少元呢
【提问】
具体就是旧改的城市更新纯住宅用地应该补缴地价标准是多少【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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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开发公司开发的旧改城市更新单元小区纯住宅用地应该补缴地价一平米多少元呢,谢谢老师【提问】
您这种旧改的城市更新纯住宅用地应该补缴地价一般在13480元左右的,亲亲。【回答】
应该补缴地价一般在13480元左右的,亲亲。【回答】
深圳市盐田区也是这个标准吗【提问】
对的哦,亲亲【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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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网站上有公示的,哈。【回答】
是2021年深圳市最新的规定吗【提问】
对的,亲。是2021年深圳市最新的规定,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网站上有公示的哈。【回答】

2020年深圳市城市更新项目居住用地补缴地价标准一平方米多少

4. 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2016修正)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规范本市城市更新活动,进一步完善城市功能,优化产业结构,改善人居环境,推进土地、能源、资源的节约集约利用,促进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城市更新活动。
  本办法所称城市更新,是指由符合本办法规定的主体对特定城市建成区(包括旧工业区、旧商业区、旧住宅区、城中村及旧屋村等)内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区域,根据城市规划和本办法规定程序进行综合整治、功能改变或者拆除重建的活动:
  (一)城市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亟需完善;
  (二)环境恶劣或者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三)现有土地用途、建筑物使用功能或者资源、能源利用明显不符合社会经济发展要求,影响城市规划实施;
  (四)依法或者经市政府批准应当进行城市更新的其他情形。第三条 城市更新应当遵循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规划统筹、节约集约、保障权益、公众参与的原则,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第四条 城市更新应当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服从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更新实行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和年度计划管理制度。
  城市更新单元规划是管理城市更新活动的基本依据。
  城市更新年度计划应当纳入近期建设规划年度实施计划及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第五条 城市更新可以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办法的规定分别由市、区政府、土地使用权人或者其他符合规定的主体实施。第六条 市、区政府应当保障开展组织实施城市更新的工作经费,对城市更新项目提供适当的资金扶持。
  城市更新涉及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应当从土地出让金中安排相应的项目资金。城市更新涉及政府投资项目的,根据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相关规定实施。第七条 市规划国土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全市城市更新工作,依法拟订城市更新相关的规划土地管理政策,统筹城市更新的规划、计划管理,制定城市更新相关技术规范,组织制定城市更新单元规划,负责城市更新过程中的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回和收购工作。第八条 各区政府(含新区管理机构,下同)组织辖区内城市更新用地的整理,组织辖区内综合整治类更新项目和市政府确定由其实施的拆除重建类更新项目的实施,对功能改变类和其他拆除重建类更新项目的实施进行协调。
  市发展改革部门负责拟定城市更新相关的产业指导政策,统筹安排涉及政府投资的城市更新年度资金。市财政部门负责按照计划安排核拨城市更新项目资金。
  各相关主管部门依法在各自职能范围内为城市更新活动提供服务并实施管理。第二章 城市更新规划与计划第九条 全市城市更新专项规划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制定,与近期建设规划相衔接,明确全市城市更新的重点区域及其更新方向、目标、时序、总体规模和更新策略。第十条 法定图则应当对其规划范围内的城市更新作以下规定:
  (一)城市更新单元的范围;
  (二)城市更新单元范围内应当配置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类型和规模;
  (三)城市更新单元的规划指引。第十一条 对于城市建成区中具有本办法第二条所规定情形,需要进行城市更新的区域,应当在保证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相对完整的前提下,按照有关技术规范,综合考虑道路、河流等自然要素及产权边界等因素,划定相对成片的区域作为城市更新单元,制定城市更新单元规划。
  一个城市更新单元可以包括一个或者多个城市更新项目。第十二条 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应当按照有关技术规范制定,依法进行公示、征求意见。
  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城市更新单元内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其他用地的功能、产业方向及其布局;
  (二)城市更新单元内更新项目的具体范围、更新目标、更新方式和规划控制指标;
  (三)城市更新单元内城市设计指引;
  (四)其他应当由城市更新单元规划予以明确的内容。
  城市更新单元规划涉及产业升级的,应当征求相关产业主管部门意见。第十三条 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应当根据法定图则所确定的各项控制要求制定,由市规划国土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
  未制定法定图则地区应当在现状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根据分区规划确定的各项要求拟订城市更新单元规划,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城市更新单元规划的相关内容应当纳入法定图则的制定。
  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对法定图则的强制性内容作出调整的,由市规划国土主管部门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相应的内容应当纳入法定图则并予以公布。

5. 深圳城市更新政策2021

法律分析:1、取消双百,签约面积与签约人数双95%后可征收。
(一)用地为单一地块的,应当经全体共同共有人或者产权份额四分之三以上的按份共有人同意,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应当经专有部分面积占比四分之三以上的物业权利人且占总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物业权利人同意,其中旧住宅区所在地块应当经专有部分面积占比百分之九十五以上且占总人数百分之九十五以上的物业权利人同意;
(二)用地包含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地块的,每一地块物业权利人更新意愿应当符合前项规定,且物业权利人同意更新的面积不少于总用地面积的百分之八十;
2、城中村合法住宅、住宅类历史违建签约人数单95%后可征收。
城中村合法住宅、住宅类历史违建部分,已签订搬迁补偿协议的物业权利人人数占比不低于百分之九十五的,可以参照前款规定由区人民政府对未签约住宅类房屋依法实施征收。
3、一年内签约率达不到95%的旧改项目,调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
确认市场主体后,一年内签约率达不到95%的旧改项目,调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
对于一年内签约率达到了95%的项目,市场主体可以向区政府申请调解。
4、官方首次制定了最低赔偿标准:套内面积不少于1:1。
已登记的商品性质住宅物业采用原地产权置换的,按照套内面积不少于一比一的比例进行补偿;
产权置换的实际面积不得少于约定面积,因误差导致超出面积在百分之三以内的,物业权利人可以不再支付超出面积部分的房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七条 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

深圳城市更新政策2021

6. 深圳城市更新政策2021

深圳市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了《深圳经济特区城市更新条例》,该条例将会在2021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更新单元计划有效期2年,自2021年3月10日起至2023年3月9日止。扩展资料《城市管理执法办法》第二条 城市、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建成区内的城市管理执法活动以及执法监督活动,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城市管理执法,是指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在城市管理领域根据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履行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职责的行为。  第三条 城市管理执法应当遵循以人为本、依法治理、源头治理、权责一致、协调创新的原则,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第四条 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城市管理执法的指导监督协调工作。  各省、自治区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管理执法的指导监督考核协调工作。  城市、县人民政府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管理执法工作。  第五条 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应当推动建立城市管理协调机制,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城市管理执法工作。  第六条 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城市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普及工作,增强全民守法意识,共同维护城市管理秩序。  第七条 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应当积极为公众监督城市管理执法活动提供条件。 第八条 城市管理执法的行政处罚权范围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有关规定确定,包括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以及环境保护管理、工商管理、交通管理、水务管理、食品药品监管方面与城市管理相关部分的行政处罚权。

7. 深圳拟出台城市更新新规

深圳特区报讯(记者 段琳筠)昨日,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向社会公开征求《深圳市城市更新未签约部分房屋征收规定(征求意见稿)》。《规定》将进一步规范城市更新项目未签约部分房屋的征收工作,保障被征收房屋物业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有效破解搬迁难这一深层次障碍。
今年3月1日,《深圳经济特区城市更新条例》实施并创设了“个别征收 行政诉讼”制度,同时要求我市另行制定未签约部分房屋实施征收的具体办法。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深圳经济特区城市更新条例》(以下简称《更新条例》)《深圳市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试行)》(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292号)等有关规定,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针对城市更新项目未签约部分房屋征收,起草了《深圳市城市更新未签约部分房屋征收规定(征求意见稿)》。
根据《规定》,我市将建立城市更新项目基本情况双向沟通机制。即城市更新项目已签订搬迁补偿协议的专有部分面积占比或物业权利人的人数占比不低于85%时,要求市场主体与区城市更新整备部门之间建立关于项目基本情况的双向沟通机制。即通过市场主体与区城市更新整备部门之间及时对接项目进展,实现区城市更新整备部门对房屋征收程序的衔接。
《规定》明确了城市更新未签约部分房屋征收程序的启动。根据《规定》,在基于实施房屋征收审慎性考虑的基础上,将设置房屋征收启动条件及必要性的审查程序,即区城市更新整备部门将对城市更新项目是否符合房屋征收启动条件及启动必要性,进行审查。经审查通过后,报区人民政府决定。
为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权益,《规定》还规定了房屋所有权人对征收补偿方案有异议并且提出听证要求的,区政府应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为避免信息交流不充分,导致市场主体及物业权利人签订的搬迁补偿协议与区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相冲突,《规定》设置了房屋征收决定预告程序。即区政府批准实施房屋征收的,应发布房屋征收决定预告,预告期为10个工作日;预告期内,市场主体与物业权利人签订搬迁补偿协议的,需在预告期届满前告知区政府。
此外,《规定》还对《更新条例》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进行了落实和细化,明确了城市更新未签约部分房屋征收程序终止的条件。即市场主体与物业权利人签订搬迁补偿协议的,应在房屋征收决定生效前告知区政府,区政府将及时终止该房屋征收程序。
据悉,《规定》正式发布后将衔接我市现有房屋征收相关政策,对被征收房屋评估测绘等房屋征收程序的共性内容,均参照我市房屋征收与补偿的相关政策执行。

深圳拟出台城市更新新规

8. 深圳重启“小地块”城市更新,申请条件更严苛

日前,深圳市印发《关于“小地块”城市更新有关工作的通知》,拟重启原关内“小地块”申报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单元计划。其目的在于积极支持全市产业空间拓展、产业转型升级,高质量推进城市更新工作。
据悉,深圳首次提出“小地块”城市更新是在2014年,后在2019年废除。有专家表示,本次政策之后,“小地块”城市更新门槛更高,这有助于深圳产业空间释放和总部经济集聚,对深圳引入高端产业产生积极影响。
“小地块”城市更新门槛变高
10月29日,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印发《关于“小地块”城市更新有关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拟重启原关内(包括福田、罗湖、南山、盐田)“小地块”(用地面积不足10000平方米但不小于3000平方米的地块)申报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单元计划,以落实市委市政府“稳投资、保增长”的工作要求,积极支持全市产业空间拓展、产业转型升级,高质量推进城市更新工作。
通知指出,“小地块”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的申请需要同时满足四个条件,即旧工业区、旧商业区升级改造为市政府鼓励发展的产业,或者建设企业总部,并取得产业部门的意见;各区政府结合片区改造情况,确认地块周边已无可统筹改造潜力地块,且地块周边公共配套具备可支撑条件;拆除范围内用地应为完整宗地,土地及地上建筑物产权明晰;权利主体的城市更新意愿达100%。
此外,通知还强调,申报主体还应同时提交城市更新单元规划方案。“小地块”城市更新项目可供无偿移交给政府的独立用地应当不小于拆除范围用地面积的30%。
据悉,深圳首次提出“试点小地块城市更新”起源于2014年。后因小地块难以产生有效贡献用地,易造成更新碎片化,不适应城市发展需求,2019年《深圳市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管理规定》正式提出取消小地块更新,至此小地块更新退出历史舞台。
“2019年小地块城市更新政策因为片区统筹政策而取消,但机械地、行政化的片区统筹导致小地块‘统而不动’,许多小地块因此而失去了城市更新的机会。现在选择性地恢复小地块政策,是在新的形势下对片区统筹政策的一个修正和调整。”深圳市城市更新咨询服务公司总经理宋留强对《华夏时报》记者说。
宋留强还表示,本次政策之后,小地块城市更新的门槛更高了。《华夏时报》记者翻阅资料发现,2014年的政策指出,满足政策规定条件之一即可开展小地块城市更新,而新政必须是四个条件同时满足。
助力产业空间发展
合一城市更新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10月末,已经计划立项的小地块更新项目约53个,全部位于原特区关内,约占整体拆除重建类更新项目的6%,这是对城市更新市场较为有力的补充和支撑。
“政策明确要求关内小地块城市更新需要有产业支撑,这有助于产业空间的释放和总部经济的集聚,有助于推动深圳的经济增长。”合一城市更新集团总经理罗宇在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时说。
宋留强还表示,本次的小地块政策限定原关内4区,限定产业和商业方向,对深圳最紧缺的居住用地仍未放开。政策实施对深圳引入高端产业产生积极影响,对居住用地供应基本上没有影响。
同时,合一城市更新相关研究指出,本次政策主要针对产业改造升级类项目,在目前商办类空置率比较高的情况下,市场主体的改造意愿是否强烈有待进一步验证。
第一太平戴维斯数据显示,今年三季度,深圳市甲级写字楼空置率环比上升1.6个百分点至29.7%。四季度预计约有39.1万平方米的新增甲级写字楼交付入市,尽管有个别行业进入扩张发展期,再加上深圳发展前景广阔,是企业设立华南新办公点的首选之一,市场端将保持稳中向好的发展趋势,但是,受过量供应影响,深圳市甲级写字楼空置率将突破30%的关口,达到历史新高。
除了商业写字楼,深圳市商业零售的表现也不甚乐观。第一太平戴维斯表示,正常情况下商铺的空置率水平应该维持在5%左右,而今年三季度,深圳市商铺的空置率环比上升2.5个百分点至9.8%,创2014年中以来的历史新高。租金水平方面,尽管一些中高端国际品牌在深圳积极实行拓店计划,引领部分优质购物中心级次提升,项目租金相应有所上调,但全市的商铺租金指数仍环比微降0.1%。
深圳商业零售商铺空置率高企由来已久,并非完全由今年的疫情导致。第一太平戴维斯相关分析指出,日渐便利的全球化购物渠道令高端消费外流,加之全球经济放缓,深圳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自2016年开始呈逐年放缓趋势。
与商业物业的供过于求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深圳市的住宅供给严重不足。此前,深圳市住建局局长张学凡表示,深圳全市住房累计数量达到1068万套,6.12亿平方米,人均面积27.8平方米,还没有达到国家和广东省的最低标准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