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责任法》中过错推定原则一般适用于哪些侵权事件?

2024-05-19 11:54

1. 《侵权责任法》中过错推定原则一般适用于哪些侵权事件?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教育机构受侵害时,教育机构的过错推定责任(38条)

  2、下列情况下,医疗机构的过错推定责任(58条)

  (1)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2) 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3) 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

  3、非法占有高度危险物中所有人、管理人的过错推定责任(75条)

  4、动物园的过错推定责任(81条)

  5、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的过错推定责任(85条)

  6、堆放物侵权(88条)

  7、林木折断侵权(90 条)

  8、窨井管理人的过错推定责任(91条)

  编辑本段过错推定原则与无过错原则区分

  无过错原则就是,不要求你有过错,法律就规定了你在某种情形下,应当负责任的归责原则。

《侵权责任法》中过错推定原则一般适用于哪些侵权事件?

2. 侵权过错推定原则适用情形有哪些

您好,过错推定原则,是指受害人在诉讼中,能够举证证明损害事实、违法行为和因果关系三个要件的情况下,如果行为人不能证明对于损害的发生自己没有过错,那么,就从损害事实的本身推定行为人在致人损害的行为中有过错,并就此承担赔偿责任的归责原则。

按照《侵权责任法》的规定,下述情况适用过错推定原则:一是在关于责任主体的特殊规定中,监护人责任、暂时丧失意识致人损害、用人者责任、违反案例保障义务责任、网站责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教育机构受到损害的责任,适用过错推定原则;二是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中,机动车造成非机动车驾驶人或者行人人身损害的,适用过错推定原则;三是在医疗损害责任中,医疗偷损害责任适用过错推定原则;四是在动物损害责任中,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案例措施造成损害,以及动物园的动物造成损害的,适用过错推定原则;五是在物件损害责任中,建筑物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及悬挂物致人损害、堆放物致人损害、林木致人损害、在公共场所危险施工等,都适用 过错推定原则。其他侵权责任不适用过错推定原则。

3. 侵权过错推定原则适用情形有哪些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教育机构遭受人身损害的,推定教育机构具有过错(《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
2、患者因下列情形之一遭受损害的,推定医疗机构具有过错:(a)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b)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c)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条);
3、动物园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推定动物园具有过错(《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八条);
4、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致人损害的,推定其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具有过错(注意:建筑物倒塌适用无过错责任《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二条);
5、堆放的物品倒塌致人损害的,推定堆放人具有过错(《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五条);
6、林木折断致人损害的,推定林木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具有过错(《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七条);
7、地下施工(包括窨井)致人损害的,推定施工人具有过错(《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八条);
8、非法占有高度危险物中所有人、管理人的过错推定责任(《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二条)。
一、过错推定责任与无过错责任的区别
1,从责任的性质上看,无过错责任不具有对违法行为的制裁性,而在于对受害人提供补偿,补偿功能是它的一个很重要的法律特征,至于因何发生这种损害行为“则是现代社会必要经济活动,实无不法性可言“.因此,它不能起到预防不法行为之作用,而过错推定仍然是以过错为归责原则,只是法律加大了加害人的注意义务,因此过错推定还是具有一般民事责任的教育、惩罚等性质。
2,从最后的责任分担情况来看,由于无过错责任的基本思想是对不幸损害的合理分配,因此在侵权领域中,无过错责任往往和保险制度联系在一起,通过保险制度实现损害分配的社会化,而过错推定,因为法律加大了加害人的注意义务,因加害人未能尽到义务,所以要对受害人提供补偿,它并不以保险制度而分配损失。
3,从免责情况来看,无过错责任并不考虑当事人的过错,一旦损害发生,就应承担责任。而过错推定责任并非不考虑当事人的过错,只是将证明自己无过错的举证责任倒置给加害人。
4,从司法审判实践的情况来看,无过错责任并不需要双方当事人对有无过错举证,而只要有因果关系的存在,故法官对此责任的适用缺乏弹性和适应性,而过错推定给法官在认定加害人举证反驳,提出免责事由单方面的认定有了一定的裁量权,有利于法律原则和实践相结合不断变化发展,这也归根于两者的性质,一个以分配损失为必要,一个仍然以过错补偿为原则。有学者把两种责任最基本的区别归纳为两点:第一,受害人的过失能否成为两种责任的免事由;第二,不可抗力能否成为两者的免责事由。两方面的区别非常精辟的反映两者在具体适用过程的差别。当然从社会发展的情况来看,两种责任完全可以合并存在,相互补充。

侵权过错推定原则适用情形有哪些

4. 侵权过错推定原则适用情形有哪些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教育机构遭受 人身损害 的,推定教育机构具有过错(《 侵权责任法 》第38条); 2、患者因下列情形之一遭受损害的,推定医疗机构具有过错:(a)违反法律、行政 法规 、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b)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c)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侵权责任法》第58条); 3、动物园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推定动物园具有过错(《侵权责任法》第81条); 4、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致人损害的,推定其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具有过错(注意:建筑物倒塌适用无 过错责任 《侵权责任法》第86条); 5、堆放的物品倒塌致人损害的,推定堆放人具有过错(《侵权责任法》第88条); 6、林木折断致人损害的,推定林木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具有过错(《侵权责任法》第90条); 7、地下施工(包括窨井)致人损害的,推定施工人具有过错(《侵权责任法》第91条); 8、非法占有高度危险物中所有人、管理人的 过错推定责任 (《侵权责任法》第75条)。

5. 侵权过错推定原则适用情形有哪些?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教育机构遭受人身损害的,推定教育机构具有过错(《侵权责任法》第38条);2、患者因下列情形之一遭受损害的,推定医疗机构具有过错:(a)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b)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c)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侵权责任法》第58条);3、动物园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推定动物园具有过错(《侵权责任法》第81条);4、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致人损害的,推定其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具有过错(注意:建筑物倒塌适用无过错责任《侵权责任法》第86条);5、堆放的物品倒塌致人损害的,推定堆放人具有过错(《侵权责任法》第88条);6、林木折断致人损害的,推定林木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具有过错(《侵权责任法》第90条);7、地下施工(包括窨井)致人损害的,推定施工人具有过错(《侵权责任法》第91条);8、非法占有高度危险物中所有人、管理人的过错推定责任(《侵权责任法》第75条)。

侵权过错推定原则适用情形有哪些?

6. 《侵权责任法》中过错推定原则一般适用于哪些侵权事件?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教育机构受侵害时,教育机构的过错推定责任(38条)
  2、下列情况下,医疗机构的过错推定责任(58条)
  (1)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2)
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3)
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
  3、非法占有高度危险物中所有人、管理人的过错推定责任(75条)
  4、动物园的过错推定责任(81条)
  5、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的过错推定责任(85条)
  6、堆放物侵权(88条)
  7、林木折断侵权(90
条)
  8、窨井管理人的过错推定责任(91条)
  编辑本段过错推定原则与无过错原则区分
  无过错原则就是,不要求你有过错,法律就规定了你在某种情形下,应当负责任的归责原则。

7. 侵权过错推定原则适用情形有哪些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教育机构受侵害时,教育机构的过错推定责任(38条)
  2、下列情况下,医疗机构的过错推定责任(58条)
  (1)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2)
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3)
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
  3、非法占有高度危险物中所有人、管理人的过错推定责任(75条)
  4、动物园的过错推定责任(81条)
  5、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的过错推定责任(85条)
  6、堆放物侵权(88条)
  7、林木折断侵权(90
条)
  8、窨井管理人的过错推定责任(91条)
  编辑本段过错推定原则与无过错原则区分
  无过错原则就是,不要求你有过错,法律就规定了你在某种情形下,应当负责任的归责原则。

侵权过错推定原则适用情形有哪些

8. 》中规定的过错推定责任原则适用于哪些侵权案件类型

您好,过错推定原则,是指受害人在诉讼中,能够举证证明损害事实、违法行为和因果关系三个要件的情况下,如果行为人不能证明对于损害的发生自己没有过错,那么,就从损害事实的本身推定行为人在致人损害的行为中有过错,并就此承担赔偿责任的归责原则。

按照《侵权责任法》的规定,下述情况适用过错推定原则:一是在关于责任主体的特殊规定中,监护人责任、暂时丧失意识致人损害、用人者责任、违反案例保障义务责任、网站责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教育机构受到损害的责任,适用过错推定原则;二是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中,机动车造成非机动车驾驶人或者行人人身损害的,适用过错推定原则;三是在医疗损害责任中,医疗偷损害责任适用过错推定原则;四是在动物损害责任中,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案例措施造成损害,以及动物园的动物造成损害的,适用过错推定原则;五是在物件损害责任中,建筑物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及悬挂物致人损害、堆放物致人损害、林木致人损害、在公共场所危险施工等,都适用 过错推定原则。其他侵权责任不适用过错推定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