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继承要办理哪些程序

2024-05-18 10:38

1. 股权继承要办理哪些程序

第一,股权的继承应包括股东资格;第二,股权继承中股东资格的继承,也可以由公司章程特别约定;股权的继承应包括股东资格。是当然可以由继承人继承的,只有当公司章程排除或限制新股东加入时,继承人才不能自动取得股东资格,如章程规定继承人只能取得股权对应的财产价值,而不能成为股东,或规定须经其他股东全体同意才能成为股东等。
一、股东去世之后家人不予继承怎么办
在公司章程没有进行另外约定的情况下,如果股东死亡家人不继承其股权,应该通过协商或者评估确定该股东股权价格,由其他股东受让该股权或者由公司收购该股权,继承人取得股权转让款,而不是注销股权。因为如果章程有约定,自然人股东死亡后股权不得继承,或继承需满足某些条件或者某些限制,均为有效约定。
二、公司股东死亡后继承人能成为新的股东吗
按照我国《公司法》规定,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那么,就是说能否当然的成为公司的股东则还要看公司章程是否有相应的规定。由此可知,只要公司章程中没有禁止股东资格继承的规定,合法继承人就有权继承股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股权继承要办理哪些程序

2. 股权继承的手续


3. 继承股权怎么办理

公司股权既具有财产性又有人身性,作为公司股东的自然人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并不当然继承具有人身性的股东资格,是否取得股东资格,需要分情况而定。
1、如果在自然人股东死亡之前,公司章程明确规定禁止股东继承人取得股东资格,股东继承人则不能依法获得股东资格,而只能继承原股东在公司所享有的财产权利。
2、如果自然人股东死亡前,公司章程没有明确规定禁止股东继承人取得股东资格的,自然人股东的合法继承人可以取得公司股东资格。
一、股东资格不符能否要求继承
如果继承人不符合股东资格的,可以由公司对继承纠纷涉及的股权进行作价补偿。如果公司章程没有特别约定的,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的继承人依法享有继承权,无须征求其他股东的意见便可继承被继承人的地位,可以成为公司股东,死亡股东的合法继承人自该股东死亡之日起当然取得股东资格。
二、股东去世股权如何转让
股东去世股权可以先由其合法继承人来继承公司的股东资格,之后可以转让股权。我国《公司法》第七十五条规定: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也就是说,如果公司章程没有例外规定的话,则死亡股东的合法继承人可以当然的成为公司股东,如果是无行为能力人或者是限制行为能力人,则需要由法定代理人代为行为股东权利。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根据公司法该条的规定,公司股东在公司股东内部之间转让股权是不受任何限制的,不管是转让全部股权还是部分股权;股东如果向公司股东以外的主体转让股权的话,则需要经过其他股东的过半数同意才行的(这里指的是股东人数的过半数,而不是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具有优先购买的权利,但这不是绝对的,因为公司法还规定例外的情况,公司法授权公司章程可以对股权转让作出其他规定,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就可以不适用该条的一般规定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七十五条,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继承股权怎么办理

4. 有关股权法定继承程序要怎么办理

股权继承是指自然人股东死亡后由其合法继承人继承股东资格行使股东权利的制度。
按以下程序继承股权:
第一,公司全体股东召开股东会,对是否同意继承人受让死亡股东的股权作出决议。
第二,由公司将继承人(股权受让人)的姓名、住所及受让的出资额记入公司股东名册。
第三,修改公司章程。
第四,到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至此,股权的继承程序完成。
一、股东资格上不符合怎么继承
继承人不符合股东资格的,可以由公司对继承纠纷涉及的股权进行作价补偿。如果公司章程没有特别约定的,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的继承人依法享有继承权,无须征求其他股东的意见便可继承被继承人的地位,可以成为公司股东,死亡股东的合法继承人自该股东死亡之日起当然取得股东资格。
二、公司股份转让怎么办理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一般要经过如下程序:
1、公司受让股权召开公司股东会,形成股权收购或转让的决议。
2、出让和受让双方进行实质性的协商和谈判。
3、股权转让的公司召开股东会,并形成股东会决议。
4、向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转让股权的,由转让股权的股东向公司董事会提出申请,由董事会提交股东会讨论表决;股东之间转让股权的,不需经过股东会表决同意,只要通知公司及其他股东即可。股东对股权转让给第三方放弃优先购买权,出具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承诺或证明。
5、双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对转让股权的数额、价格、程序、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做出具体规定。
6、召开新股东会议,经过新股东会表决同意,任命新股东的相关职务,表决比例和表决方式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参加会议的股东在《股东会决议》上签字盖章,在新的公司《章程》上签字盖章。
7、将新修改的公司章程,股东及其出资变更等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工商变更登记。

5. 股权继承如何办理

继承人向公证处提出申请,公证处受理申请,审查后依法出具继承公证书或者不予办理公证通知书,公证处对继承人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查后,如果所涉公司的公司章程内没有对股权继承作出特别规定的,会在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继承公证书。
一、遗产公证需要多长时间
遗产公证,只要前期手续具备,在公证处办理公证,能够立刻取得,也即当场出具公证书。如果审查需要补充材料等,会在受理后15个工作日内出具公证书。如果想提高公证效率,作遗产继承公证当事人须准备与提交的材料。有下列材料:1,当事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社保卡等其他身份证明;2,代理人代为申请的,须提供有效的委托公证书及委托人、代理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社保卡等其他身份证明;3,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注销户口证明;4,遗产的所有权证明及财产清单。
二、怎么办继承权公证
(一)填写《公证申请表》。
(二)提交证明材料:
1、法定继承人亲自到公证处提交身份证、户口簿原件。
2、在被继承人(死者)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开具《死亡户口注销单》原件。
3、遗产若为房屋的,应提交《房屋所有权证》与《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
4、亲属关系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由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和父母构成,可由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或村(居)委员会出具并由乡(镇)人民政府签署“以上情况属实”并加盖印章(原件)。
(三)公证员审核材料和《公证申请表》。承办公证员对《公证申请表》和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后,会出具一份《受理通知单》,申请人凭《受理通知单》进行有关立案、编号、付费、复印证明材料等事项。
(四)领取遗产继承公证书
在规定的时间内,即可携带好本人的身份证明和公证费发票,到公证处领取办理完毕的公证书。
三、房屋继承的程序是怎样的
1、房屋评估:首先必须通过评估公司对房屋进行市值评估。
评估公司会根据房屋所处的路段、坐向、楼层、楼龄等重要因素,作出专业的价格分析和楼价评估,定出准确的物业市值价格。
2、继承公证:申请人应当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领取继承公证书。
在办理公证时,必须提供房屋权属人的死亡证明书、合法机关出具的合法继承人名单证明,以及原房屋权属人立有的遗嘱(如有遗嘱),亦应提交遗嘱原件。
若部分合法继承人自愿放弃继承权,必须出具放弃财产承诺证明。
3、房屋测绘:申请人须到房地产测绘部门申请办理房屋面积测绘或转绘手续,领取测绘成果或附图,以便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4、继承登记:申请人持房地产权证、继承公证书、房屋测绘等证明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继承登记手续。
填写《房地产产权登记申请书》,并递交上述资料后,办案人员将收件立案受理,并核发回执。待一切资料审核后,即发放已更改权属人的房产证明。
5、规定需递交的其它资料:如涉及该房屋权属等事项是法院判决、裁定或调解的,必须缴交法院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等。
如该房屋经实地测绘,发现已经改建或存在违法建设的,必须提交规划部门的报建审核书或处理决定书。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股权继承如何办理

6. 股权继承申请流程怎么走

股权继承的申请流程如下:
1、公司规章制度认可当自然人死亡时,其在本公司合法持有的股权可以继承。也就是说,要继承股权,首先要由公司的其他股东一致认可。依据《公司法》第七十五条规定,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2、办理相关的股权转让手续,到工商行政部门填写股权变更申请书,将被继承人的姓名改为继承人的姓名。要带上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和遗嘱或者是两者的亲属关系证明,还有股东大会关于该变更申请的认可书。
3、修改公司的规章制度。
一、有限公司股权继承有限制吗
公司法规定,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允许公司章程另行规定股东资格继承办法,主要是考虑到有限责任公司具有人合性,股东之间的合作基于相互间的信任。而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继承人毕竟已不是原股东本人,股权实质上发生了转让。
在此情况下,其他股东对原股东的信任并不能自然转变为对继承人的信任,不一定愿意与继承人合作,可能导致股东之间的纠纷,甚至形成公司僵局。
为此,从实际出发,应当允许章程规定股东认为切实可行的办法,解决股东资格继承问题。比如规定,当股东不同意某人继承已死亡的股东的资格时,可以采用股权转让的办法处理股权继承问题等。
二、先确定该死亡股东的合法继承人是否具有继承权
《公司法》对这一问题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即: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其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那么,就是说能否当然的成为公司的股东则还要看公司章程是否有相应的规定。因为有限责任公司在具有资合性的同时,很大程度上更具有人合性。有限公司得以成立和延续,股东之间相互信任和依赖的关系至关重要,如果某个自然人股东的继承人无经营能力或人品有问题,让其成为股东势必难以与其他股东建立起良好的信赖关系,这样将严重不利于股东之间的合作和公司的运行发展,因此,《公司法》对此专门作了例外性规定,即如果公司章程对继承股东资格有除外规定的,死亡股东的继承人不能当然成为公司的股东。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七十五条股东资格的继承
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7. 如何办理股权继承

1、如果公司股东只有两个,其中一名股东死亡,则由于股东人数不足《公司法》第二十四条关于公司股东人数必须两个以上的规定,公司应申请解散、进行清算,剩余资产由继承人按照被继承人(死亡股东)对公司的投资比例进行继承。
2、如果公司股东为两个以上,则应参照《公司法》关于股权转让的规定,按以下程序继承股权:
(1)公司全体股东召开股东会,按照《公司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及公司章程关于股东表决方式和表决权的规定,对是否同意继承人受让死亡股东的股权作出决议。如果有股东不同意转让,则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该购买死亡股东的出资,所得转让费作为死亡股东的遗产由其继承人继承。如果其不购买该项转让的出资,则视其同意转让。
(2)由公司将继承人(股权受让人)的姓名、住所及受让的出资额记入公司股东名册。
(3)修改公司章程。
(4)到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至此,股权的继承程序完成。
三、股权继承需要注意的事项
1、股权继承应符合公司章程。公司章程是记载公司组织规范及其行动准则的书面文件。公司章程可以委托其中一个股东制作,但最后必须经其他股东或发起人同意并在章程上签名盖章,公司章程才能生效。
2、尊重股东去世之前与其他股东对公司股权继承的约定。对这种约定,应该给予充分的尊重,只要没有明显的违法现象存在,就应认可其法律效力,即使公司法给出了某种解决方式,也应允许公司的股东通过事前的约定加以排除。
3、尊重继承人与公司原股东的意思表示。股东之间事先没有约定,但去世股东的继承人与其他股东就股权继承达成协议,对该协议,由于系各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也应该按该协议履行,但应以不违反公司法强制性规定为限。
4、参照公司股权转让的规定继承股权。当股东之间事先没有约定,事后也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于各继承人原来并不是公司股东,虽然按公司法的规定他们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考虑到有限责任公司的人合性特征,各继承人要想取得股东资格成为公司股东,应由他们向公司提出申请,由公司在合理期限内召开股东大会或股东会,由尚健在的股东表决,股东过半数以上同意他们入股的,他们才可以成为公司股东。

如何办理股权继承

8. 股权继承手续如何办理

出资的可继承性主要体现在财产权的继承。股东的资格究其实质,乃是一种身份,属于人身权的一种。股东死亡,人身权消失。股东的身份不能像财产继承权一样由继承人当然继承。借鉴法国公司法的上述规定,如果有限责任公司章程中对股东身份的继受有明确的约定则从约定;否则,可比照《公司法》规定处理,即继承人是否取得股东身份,应由全体股东过半数的同意,如果股东不同意继承人取得股东身份,则必须购买死亡股东的出资,如果不购买,则视为同意接纳继承人为股东。当然,继承人股东身份取得并不是继承取得,而是加入取得。实际上是死亡股东退出公司,其继承人基于公司章程或其他股东的同意而成为股东,继承了股东在公司中权利和义务。因此,一旦同意继承人取得股东身份,公司必须将其姓名、住所及继承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并办理工商登记。
一、股权继承是什么
股权继承是指自然人股东死亡后由其合法继承人继承股东资格行使股东权利的制度。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而并非只对财产权的继承;公司章程可自行规定。股权的合法继承会导致公司股东的变更,这对有限责任公司会产生深刻影响。因为有限责任公司具有人合性和资合性,是基于股东之间的相互信任设立的,如法律不加限制的允许股东的继承人继承股东资格,会导致因新旧股东的不合而产生纠纷或者突破法律对公司股东人数的限制等。
二、股权继承所需材料
1、被继承人的死亡证。如火化证、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户口注销证明。此材料系用于证明该部分股权已经成为遗产,继承人可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继承该部分财产。
2、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及亲属关系证明。一方面,应当提供所有合法继承人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另一方面,死者单位需出具证明材料,证明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及父母情况。此份材料系用来证明,被继承人的身份及主体适格性。
3、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如有)。当继承发生时,可能存在数个继承人放弃继承的情况,因此,应当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同时,需要注意的是,异地需提交经过公证的声明书,本地应当前往公证处发表声明。
4、若继承人中有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情况,则还需要提供继承权人的死亡证明及合法继承人的情况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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