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港澳科技企业孵化资金的设立形式有多少种?

2024-05-02 13:43

1. 粤港澳科技企业孵化资金的设立形式有多少种?

法律分析:
粤港澳科技企业孵化资金的设立形式有三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六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公司全体股东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三万元,法律、行政法规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

粤港澳科技企业孵化资金的设立形式有多少种?

2. 粤港澳科技企业孵化资金的设立形式有

法律分析: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鼓励港澳高校和科研机构承担省科技计划项目。推进创新人才高地建设。加快建设省实验室和新型研发机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五条 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3. 粤港澳科技企业孵化资金的设立形式有多少种

法律分析:粤港澳科技企业孵化资金的设立形式有三种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六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公司全体股东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三万元,法律、行政法规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

粤港澳科技企业孵化资金的设立形式有多少种

4. 粤港澳科技企业孵化资金的设立形式有哪些

法律分析:粤港澳科技全称为粤港澳(澳门)国际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家以产业园投资运营、智慧科技产业为核心,新媒体推广、电子商务运营、3D智慧展现、APP终端开发运营推广为主营业务的信息科技投资集团,致力于智慧城市建设、智慧产业园开发。拥有深厚的股东资源,股东以拥有多家上市公司的董事、知名投资公司董事、知名投行人士构成,资金实力雄厚,采取由海归加本土制作的技术团队。以“智慧、科技、未来”为企业使命,坚持科技和商业模式创新,力求为客户创造价值的过程中实现自身价值。 粤港澳科技专注于智慧产业投资及网络智慧展现,提供电子商务运营整体解决方案以及3d智慧展现服务,解决产业园投资融资、规划招商、产业集聚、大型企业信息化中所遇到的复杂问题,为客户提供高增值的服务。
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的若干意见》
第十四条 需由国务院批准的专项规划,要拟定年度计划。编制部门应在已确认的立项基础上,于每年10月向发展改革部门提出下一年度国家级专项规划报批建议。发展改革部门商有关部门在此基础上拟订国家级专项规划年度审批计划,于每年12月前报国务院,经国务院批准后执行。基础工作不深入,不能保证在一年内完成上报程序的规划,不应列入年度审批计划。各部门应按照审批计划有序报批。未列入审批计划的,原则上不予受理。
第十五条 国家级专项规划报批时,除规划文本外还应附下列材料:
(一)编制说明,包括编制依据、编制程序、未予采纳的相关部门和专家意见及其理由等;
(二)论证报告;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要报送的其他有关材料。
第十六条 报国务院审批的国家级专项规划,编制部门须会签发展改革部门后上报,也可与发展改革部门联合上报。国务院授权由有关部门批准的国家级专项规划,编制部门应会签发展改革部门。

5. 粤港澳科技企业孵化资金的设立形式

法律分析:1.建设海外孵化器:支持有条件的孵化机构主动“走出去”,自主或合作建设海外孵化器;2.引进国际先进孵化机构:支持国外优秀孵化器运营机构在我省投资建设或运营孵化器;3.面向国际孵化项目的孵化机构:支持面向国际项目孵化、构建适合国际人才需求的创新创业空间环境和孵化服务体系的运营机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九条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应当符合本法规定的股份有限公司的条件。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符合本法规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条件。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司变更前的债权、债务由变更后的公司承继。

粤港澳科技企业孵化资金的设立形式

6. 粤港澳科技企业孵化基金的设立形式有哪几种

粤港澳科技企业孵化基金的设立形式有2种。粤港澳大湾区科技创新产业投资基金,由中国经济改革研究基金会牵头,联合中央企业、科技龙头企业、金融机构、大湾区骨干企业和地方政府共同发起设立。是目前经批准设立的唯一一支专注于粤港澳大湾区科技创新发展的战略投资基金。基金总规模1000亿元,首期规模200亿元,重点投资和支持科技创新关键领域的优质企业。粤港澳大湾区科技创新产业投资基金正式发布。基金兼具战略性基金和市场化基金的双重特点,按照“扎根湾区、辐射全国、联动全球”的发展思路,采取“直投+母基金”的投资策略,重点投向国内外新一代信息技术、集成电路、碳中和关键技术及材料、人工智能、智能制造、生物医药、新基建等科创关键领域。

7. 粤港澳孵化资金的设立形式有几种

配备自有种子资金或合作设立孵化资金,获得投融资的在孵国际企业(团队)数量不低于2个,并有不少于1个的资金使用案例;建立自有种子资金或孵化资金不低于200万人民币;众创空间要求建立自有或合作的种子资金或孵化资金不低于200万人民币。
一、合作社成立后多久能贷款
合作社向信用社贷款的条件:农民专业合作社向农村信用社申请贷款应具备以下条件: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取得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人营业执照;有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所,依法从事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规定的生产、经营、服务等活动,自有资金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0%;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财务管理制度,能够按时向农村信用社报送有关材料;在农村信用社开立存款账户,自愿接受信贷监督和结算监督;信用等级在A级以上。具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无不良贷款及欠息;持有中国人民银行颁发并经过年鉴的贷款卡;信用社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如何认定集资诈骗罪?
集资诈骗罪应从如下几方面进行认定:1、客体要件集资诈骗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公私财产所有权,又侵犯了国家金融管理制度。在现代社会,资金是企业进行生产经营不可缺少的资源和生产要素。而生产者、形式经营者自有资金极为有限,因此间社会筹集资金成为一种越来越重要的金融活动。与此同时,一些名为集资、实为诈骗的犯罪行为也开始滋生、蔓延。这种集资诈骗形式行为采取欺骗手段蒙骗社会公众,不仅造成投资者的经济损失,同时更干扰了金融机构储蓄、贷款等业务的正常进行,破坏国家的金融管理秩序。广大投资者对集资形式活动的过分谨慎,甚至对金融机构进行集资也可能产生不信任感,影响了经济的发展。2、客观要件集资诈骗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必须实施了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行为。构成集资诈骗罪行为人在客观方面应当符合以下条件:必须有非法集资的行为。(1)集资的主体应当是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条件的公司或者其他依法设立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2)公司、企业聚集资金的目的。(3)公司、企业募集资金主要通过发行股票、债券或者融资租赁、联营、合资等方式进行,其中发行股票和债券是一种主要的集资方式。(4)公司、企业在资金市场上募集资金的行为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3、主体要件集资诈骗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集资诈骗罪,单位也可以成为集资诈骗罪主体。4、主观要件集资诈骗罪在主观上由故意构成,且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即犯罪行为人在主观上具有将非法聚集的资金据为己有的目的。所谓据为己有,既包括将非法募集的资金置于非法集形式资的个人控制之下,也包括将非法募集的资金置于本单位的控制之下。在通常情况下,这种目的具体表现为将非法募集的资金的所有权转归自己所有、或任意挥霍,形式或占有资金后携款潜逃等。
三、成立投资公司应具备什么条件
成立投资公司应具备的条件包括:
1、申请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为一个自然人或者一个法人单位,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有限责任公司;
2、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3、有制定的公司章程;
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5、有公司住所。
注册资金需一次性到位,不能分期出资。二人或多人注册投资公司,注册资金可以分批出资,首批注册资金不低于注册资金总额的20%,其余注册资金可在5年内到位。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六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二十七条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粤港澳孵化资金的设立形式有几种

8. 粤港澳孵化资金的设立形式有几种

法律分析:配备自有种子资金或合作设立孵化资金,获得投融资的在孵国际企业(团队)数量不低于 2 个,并有不少于 1 个的资金使用案例;
建立自有种子资金或孵化资金不低于 200 万人 民币; 众创空间要求建立自有或合作的种子资金或孵化资金不低于 200 万人民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六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七条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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