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证函的作用与目的是什么

2024-05-19 02:54

1. 询证函的作用与目的是什么

1.从询证函的作用来看,询证函的目的是确认双方之间的债权债务,如果债务人对债权人的债权未提出任何异议,并进行了确认。2.之后又以债权超过时效为由拒绝履行债务。那么审计的结果就不能保证真实客观,询证函的将无法起到对应收帐款进行确认的作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第一百零九条  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或者报酬的,对方可以要求其支付价款或者报酬。第一百一十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三)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第一百一十一条  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询证函的作用与目的是什么

2. 询证函的概念

询证作为审计中一种常用的程序和方法,它包括查询和函证。

3. 询证函的概念

查询是审计人员对有关人员进行书面或口头询问以获取审计证据的方法。函证是指审计人员为印证被审计单位会计记录所载事项而向第三者发函询证的一种方法。银行询证函是向银行发函询证银行存款、银行借款、托管证券、应付票据等情况,金融机构应当按照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有关文件要求作出确证答复。

询证函的概念

4. 企业询证函的作用

法律分析:从询证函的作用来看,询证函的目的是确认双方之间的债权债务,如果债务人对债权人的债权未提出任何异议,并进行了确认。之后又以债权超过时效为由拒绝履行债务。那么审计的结果就不能保证真实客观,询证函的将无法起到对应收帐款进行确认的作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5. 询证函的注意

1、分清银行余额的询证和银行发生额的询证。余额是某一截止时点之前所有发生额的最终结果,通过询证银行余额可以证实截止某一时点的银行余额是否真实存在。发生额是业务发生时的原始记录,通过询证银行发生额可以证实某一笔银行业务是否真实发生。如在验证投资人以货币资金投资时银行询证函就是对银行发生额的询证。在对资产负债表所列银行存款项目审计时银行询证函就是对银行余额的询证。2、正确签章。发函方应该签署公章。复函方应根据实际情况分别在“数据证明无误”、“数据不符及需加说明事项”签署单位公章,并由经办人员签名或盖章。不能以单位内部机构公章代替单位公章。3、如实填写,及时回复。发函方应根据本单位帐簿记录如实填写,作为复函方的金融机构应根据原始记录核对,按银行询证函项目逐一填写,填写完毕后及时回复至会计师事务所,并按有关规定向发函方收取询证费用。4、注意银行询证范围。银行询证不仅包括某一截止时点有余额的银行,还包括存款、借款、托管证券、应付票据已结清的帐户。因为有可能存款帐户已结清,但仍有银行借款或其他负债存在;也有可能借款帐户已结清,但仍有未付利息。5、询证程序要恰当。注册会计师写好询证函交给被审计单位盖章后,应亲自将询证函寄出,不可将询证函交给客户,从客户取得询证函回函要评估回函的可靠性,不可粗心大意。6、询证工作底稿要齐备。银行询证的名单、寄发询证函的邮费单据复印件、到银行实地询证的工作记录等工作底稿要齐备,附于银行有关项目审定表下。正确运用银行询证函对于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保证银行有关项目的真实性完整性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询证函的注意

6. 询证函的相关

企业询证函是企业在财产清查中为了核实往来款项的真实性而寄送往来单位的一种核对函件。常见的也就是会计师年底审计时需向银行询证账户余额情况,如果是这种情况,银行当然是根据银行实际的账户余额出具了。有些银行在询证函上盖章还收费的。询证函的分类 根据被询证人的不同,询证函可以分为:1、银行询证函:向被审计者的存款银行及借款银行发出的询证函,用以检查被审计者在特定日期(一般为资产负债表日,下同)银行存款的余额、存在性和所有权,以及借款的余额、完整性和估价。完整的银行询证函一般包括:存款、借款、销户情况、委托存款、委托贷款、担保、承兑汇票、贴现票据、托收票据、信用证、外汇合约、存托证券及其他重大事项。2、企业询证函:向被审计者的债权人和债务人发出的询证函,用以检查被审计者特定日期债权或债务的存在和权利或义务。企业询证函通常包括双方在截止于特定日期的往来款项余额。3、律师询证函:向为被审计者提供法律服务的律师及其所在的律师事务所发出的询证函,用以检查被审计者在特定日期是否存在任何未决诉讼及其可能产生的影响以及律师费的结算。4、其他询证函:向其他机构如保险公司、证券交易所或政府部门发出的询证函,用以检查被审计者的保险合同条款、所持有的可流通证券或注册资本情况等信息。按照回函要求的不同,企业询证函可以分为:1、积极式询证函(Positive Confirmation):无论询证函记录如何,都要求被询证人回函。2、消极式询证函(Negative Confirmation):当询证函记录与被询证人记录一致时不回函,仅当询证函记录与被询证人记录不一致时回函。消极式询证函应在下列情况同时满足时才应当使用:重大错报风险评估为低水平;涉及大量余额较小的账户;预期不存在大量的错报;没有理由相信被询证人不认真对待函证。询证函的范例询证函日期: 索引号:敬启者:××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单位委托查帐的注册会计师,在其定期性审计本单位帐目之过程中,欲证明敝公司下列所结存或结欠贵公司之记录:  截止日期:  此信乃作为函证之用,而非请求付款  贵公司应付金额:  预付贵公司金额:  欠贵公司金额:  预收贵公司金额:  如上述金额与贵公司帐目相符,请于下列空格签署。如有差异,请将实数详列于背面并加签署。上述帐目若在截止日期后已结清,仍请邮回此证明书。请填妥后将此表格务必直接传真至 注册会计师收(传真号:××××),并将此表格原件放入回邮信封,直接寄本单位之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市××区××路××号××大楼××楼,邮编:××××,电话:××××。作为其审核本单位帐目之用。敬请确认所欠金额并请提供其明细表。谨启(盖章)本人已确认上述金额与本公司帐目相符已确认﹍﹍﹍﹍﹍﹍﹍﹍﹍﹍﹍﹍﹍﹍

7. 发询证函的目的

法律分析:从询证函的作用来看,询证函的目的是确认双方之间的债权债务,如果债务人对债权人的债权未提出任何异议,并进行了确认,之后又以债权超过时效为由拒绝履行债务,那么审计的结果就不能保证真实客观,询证函的将无法起到对应收帐款进行确认的作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六条 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
公众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查询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提供查询服务。
第七条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发询证函的目的

8. 企业询证函的作用

询证函一般是第三方财务审计向对方出具的,内容是对方与你公司存在一笔债务。
至于询证函是否可以作为诉讼时效中断的依据,要看第三方是否有替你公司主张债权的内容。一般律师催告函是可以作为债务催收的依据,即有中断诉讼时效的作用。
拓展资料:
一、《企业询证函》的概念:_ 基本涵义:《企业询证函》只是企业在财产清查中为了核实往来款项的真实性而寄送往来单位的一种核对函件。_ 主要作用:询证函一般只做项目核对之用,通常《企业询证函》中会标注“本函仅为复核账目之用,并非催款清算”;因此,从财务工作角度而言,发送企业询证函是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账目进行审计过程中为了证明财务报表的真实性而搜集的一种审计证据,_ 
二、《企业询证函》的法律地位:
 1、《企业询证函》有一定的滞后性,不一定能及时反映企业资产变动情况。因为企业的会计处理都是在业务发生之后的,所以会计处理会有一定的滞后性;反映到财务报表中预付账款科目同样会产生滞后,而预付账款是资产科目,企业并不会每时每刻对资产进行清查和估值,所以企业并不一定能够及时确认资产已经发生了减值并在会计上进行确认。_ 
2、《企业询证函》反映的是内部财务管理的意思。只服务于财务报表,是一个公司内部管理的材料,并不是公司对外的意思表示。_ 
3、《企业询证函》对外指向固定内容,是限制意思的表达。通常《企业询证函》确认后会加盖公司印章或财务章,但这也只说明企业对于对方财务报表上的“预付账款”这个科目予以确认,并不能说明双方之间存在债权债务关系达成了一致的意思表示,对外而言主要   作为双方存在经济往来的审计证据。_ 
三、《企业询证函》的法律效力_ 
清楚了其法律地位之后,就可以知道,企业询证函只是审计证据,对于双方之间是否存在债权债务关系其只能作为间接证据存在,效力远远低于直接证据。两个法人主体之间是否存在债权债务关系需要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据来证明,如买卖合同、债权转让协议、借贷合同等直接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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