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管理办法

2024-05-19 08:14

1. 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管理办法

法律分析: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国库集中收缴制度共同构成了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是指政府将所有财政性资金都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管理,收入直接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支出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支付到商品和劳务供应者或用款单位。逐步建立和完善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资金缴拨以国库集中收付为主要形式的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是整个财政管理制度改革的有机组成部分和主要内容。法律依据: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国库集中支付业务电子化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第三条 国库集中支付业务电子化管理,应当遵循安全、规范、便捷、高效的原则。

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管理办法

2. 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管理办法是什么

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管理办法是将所有的财政性资金全部集中到国库单一账户,所有的财政支出由国库单一账户支付,对财政资金从预算分配、预算拨付及收款人账户实行财政直接全过程监督、控制的一种制度。国库集中支付的最终目标是实现从目前的分散支付财政资金转变为国库集中支付形式的现代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管理的意义(一)从根本上解决了财政资金多环节拨付、多头管理、多户头存放的弊端,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后,实现了单位用款计划与资金拨付相分离,使单位形成的结余体现为用款计划指标结余,而实际资金结余却在国库或国库集中支付专户。(二)降低了财政资金运行成本首先,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后,单位未使用资金全部结余在国库,可减少短期借款或发行国债数量。其次,由过去向多个户头拨款变为向一个户头拨款,大大减少了在途资金量,从而降低了财政资金运行成本。(三)强化了财政预算的执行,推进了部门预算改革步伐过去是将资金直接拨入预算单位银行账户,而单位是否按既定的预算执行,执行进度如何,只能在事后检查监督,容易形成预算和执行两张皮。现在每笔支出都处应在相预算指标控制之下,财政可随时掌握各项预算的实际支出进度,为制定更加合理的部门预算提供准确资料。(四)真实反映了财政资金的实际支出数,使财政部门对财经形势做出及时、准确的判断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后,财政总预算支出和单位支出实际上是同时形成的,财政总预算支出能真实反映财政资金的实际支出数,有利于财政部门对财经形势做出及时、准确的判断。(五)有效防止了对财政资金的挤占、挪用和截留,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了腐败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后,所有财政资金不再预拨到预算单位账户,在预算执行前就对其进行审核,结余都以指标体现,所以挤占、挪用和截留财政资金的可能性大大降低,特别是截留财政资金已不可能。(六)提高了资金到位速度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后,对各预算单位来说,省去了国库向单位拨款程序,国库处批准单位用款计划后,直接通过电子网络传送到会计中心,会计中心收到用款计划,单位即可使用资金,可提前资金到位时间3—5天。

3. 国库集中支付后的最新机关财务管理制度

  我只能告诉你陕西省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试点的基本做法,希望对你有用!

  陕西省是在2000年实行省级会计集中核算的基础上推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具体实施办法也是在会计集中核算程序上进行的进一步改革和完善。试点的范围为纳入会计中心进行会计集中核算单位的省级财政资金拨款。

  (一)陕西省会计集中核算制度简介

  陕西省会计集中核算制度是在总结各地会计委派制优缺点的基础上确定的,具体由省财政厅成立省级机关会计核算中心(以下简称会计中心),在纳入会计中心集中核算单位的资金使用权、财务自主权不变的情况下,由会计中心集中办理各单位的具体会计核算和监督业务。会计中心对各单位的财务收支采取“集中管理、统一开户、分户核算”的办法,纳入集中核算的单位一律取消会计岗位,注销银行账户,其各项资金的收付、结算及日常会计核算监督、会计报表编制、会计档案管理等工作,统一由会计中心办理和承担。各单位的经费支出由单位审核批准后,到会计中心报账,零星支出由会计中心核定备用金周转使用。会计中心在具体办理单位支付申请时,行使会计监督和财政监督职能。

  会计中心采取“一厅式办公、柜组式作业”的组织形式,公开办公。同时,在核算厅设立银行专柜,代行中心出纳职能,方便各试点单位转账和办理现金业务。

  (二)在会计集中核算基础上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方法

  1、银行账户体系设置。(1)会计核算中心在指定银行开设一个国库集中支付专户,用于记录省级国库拨入资金和向各单位零余额账户的拨出资金。(2)由会计中心为各单位在指定银行新开设零余额账户,用于记录单位国库集中支付范围内的资金收入和支出。单位在支付款项的同时,由集中支付专户向其拨入等额资金。有支出退回时,将退回资金于收款当日交回集中支付专户,该账户每日结算后余额为零。(3)单位原来在会计核算中心指定银行开设的存款账户继续保留,用于国库集中支付试点范围以外的资金收支结算。(4)对单位的零星现金支出,实行发放备用金办法,不开设小额现金账户。

  2、机构设置。根据陕西省已经成立省级会计中心,并于2000年7月1日开始实行省级会计集中核算制度的实际情况,陕西省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不再成立专门的国库集中支付执行机构,而由会计中心代行国库集中支付执行机构的职能。会计中心在原有内部机构的基础上增设一个资金部,负责登记管理各单位预算指标,进行会计中心集中支付专户资金收支的会计核算。会计中心原有各核算部负责审核单位的各项支出,控制预算执行,签发支付令。

  3.业务流程。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以财政下达的年度预算和单位月度用款计划为控制中心,单位办理支付业务必须在用款计划指标内进行。单位每月在规定时间向财政厅报送用款计划,经厅内各有关业务处和国库处审定后送会计中心。会计中心资金部及时分单位在预算指标管理软件中登记月度用款计划,由各核算部在单位用款计划指标结余数以内审核,并办理单位支付申请。

  会计中心资金部根据当月各单位用款计划总额和集中支付专户实际支出进度,及时向国库处提出集中支付专户用款申请,国库处批准后直接将资金拨入会计中心集中支付专户。国库向会计中心集中支付专户拨款次数不限,每次拨入金额根据实际支出进度确定。

  单位发生国库集中支付范围内资金支出或向下属单位拨付经费时,将有关凭证送会计中心核算部,核算部按规定进行审核后,在其用款计划指标以内同时填开零余额账户支付凭证和集中支付专户预算拨款凭证,一起送银行进行资金划转和支款。银行依据集中支付专户预算拨款凭证,先将资金转入单位零余额账户,再依据零余额账户支付凭证,将款付给收款人(详见图1)。

  当发生支出退回和退票时,由核算部根据银行回单,于当日下班前填开零余额账户转账支票,将退回资金交回集中支付专户。资金部在收到银行收款通知后,相应冲减单位用款计划使用数。

  单位用款计划指标管理和各种银行支付票据的填开全部实行现代化的计算机网络管理,用款计划指标在网上实行实时动态控制,单位随时可以看到本单位的最新用款计划结余情况。对超计划办理的支出,计算机拒绝保存。

  三、现阶段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应遵循的原则

  其一,制定具体办法要尽量避免与有关法律、法规相冲突。

  其二,坚持节约财政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原则。

  其三,坚持简便易行,不影响各部门、各单位正常资金使用的原则。

  其四,正确处理国库集中支付与单位财务管理关系的原则。

  其五,坚持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原则。制定具体办法要在财政部改革方案的基础上,结合本地的改革实际进行。

  其六,坚持积极稳妥,分类实施,逐步到位的原则。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实施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到各方的利益关系,必须做充分的调研和宣传工作,取得各方面的理解和支持,以减少改革的阻力。具体实施时,要先易后难,对各种资金合理分类,分步实行集中支付。

国库集中支付后的最新机关财务管理制度

4. 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实行原则

 国库集中支付以明确政府职能为首要前提。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的财政是公共财政,整个政府预算管理体制的建立是以划分市场和政府各自的职能为基础的,只有明确了政府在国家事务和社会经济生活中的角色,才能确定政府应该通过税收、各种收费、国债等方式筹集多少收入,分别用于那些项目,各花费多少。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要求各级政府支出部门根据年初预算合理确定所需购买的商品和劳务或者它们所需调拨的资金数额,而制定预算计划本质上就是决定政府的支出安排。这种支出安排的范围应主要限定在政权机关和那些代表社会共同利益和长远利益的非盈利性的领域和事务,包括政权建设、基础教育、基础科研、环境保护等。因此,明确政府职能和各级政府的事权范围是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基础和前提。 国库集中支付以建立和完善部门预算为先决条件。国库集中支付与部门预算是相互配套,不可分割的。预算编制只有采取部门预算的方法,国库集中支付才能付诸实施,因为集中支付制下的分类账户本身就是按政府各支出部门设置的,各支出部门必须严格按照编制好的部门预算来确定用款项目和用款时间,并通过单一账户进行资金划拨,这有利于预算的执行操作,防范和制止预算执行中的不规范做法,便于预算审查和监督。另一方面,国库分类账户和政府财务信息系统很好地反映了各部门资金的使用情况和预算执行效果以及存在的问题,有利于下一年度按照零基预算的方法重新编制新的部门预算。 国库集中支付以建立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核心内容。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主要由以下部分组成:财政部门在中国人民银行开设的用于记录、核算、反映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资金的国库单一账户;财政部门按资金使用性质在商业银行为预算单位开设的用于预算资金的日常支付和与国库单一账户清算的零余额账户;财政部门在商业银行开设的用于记录、核算、反映预算外资金使用情况的预算外资金账户;用于记录、核算和反映预算单位的小额零星支出的小额现金账户;经国务院批准或授权财政部批准开设的特设账户。国库单一账户集中了所有的财政资金,并且只有财政国库部门才可以签发支付命令。 国库集中支付以严格的监督管理和控制体系为重要保障。完善责任制度,强化执法监督是有效发挥国库职能的重要保障。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要充分发挥其强化预算约束和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的作用,离不开严格的管理、监督执行机制,包括政府财政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专业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对资金和财务的监督,事前、事中和事后的监督等。这是国库集中支付体系顺利进行的一个关键环节。 国库集中支付与政府采购制度相互配合。国库集中支付的显著特点是资金的流转链条短、速度快、支付程序简洁,各资金使用部门没有资金的直接支配权,因此填补了预算外资金管理方面的漏洞。但是,仅有集中支付制度还不足以保证政府支出的绝对合理性、合法性和安全性,因为它无法彻底排除由于利益驱动而使支出部门与供货商勾结起来共同侵吞财政资金的可能性,因而也就无法实现由“共谋博弈”向“囚徒博弈”的转变,不能根本杜绝腐败现象。政府采购制度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极大地增强了采购过程的透明度,在提高政府资金使用效益的同时,使腐败行为失去了滋生和蔓延的土壤。因为此时支出部门只需将所需商品和劳务的规格和数量告知政府采购机构,由该机构负责具体的招标事宜,因而切断了支出部门与供货商之间的联系渠道。

5. 什么叫财政局国库集中支付


什么叫财政局国库集中支付

6. 国库集中支付账务处理

如发生其它应付款项、应收款项记账分为两种支付方式:
一种是授权支付,一种是直接支付。授权的话,就要先设置一个“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当收到代理银行返回的“到账额度通单”后,就可做账。
往年发生的其它应付款项、应收款项,现已收回款项或者归还款项后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是指财政预算安排的支出,由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中支付,但单位自有资金,是在单位银行存款中核算。即你上述所说的业务。借(贷):银行存款,贷(借):其他应付款(其他应收款)等科目。

7. 论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完善

进一步推进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的思考
作者:严素萍  时间:2007-11-21 22:11:00  来源:论文天下论文网
摘要:全面推进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实行公共财政的必然选择。改革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同时也遇到了重重阻力,离全面推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还有相当大的差距。对此,本文拟从加强改革的认识、解决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中的委托代理问题以及深化配套改革、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等角度来探讨进一步推进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
  关键词:国库;集中支付;委托代理
  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是我国建立公共财政体系的重要内容,是我国现阶段建立现代财政国库制度的核心内容。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是改变现行的财政资金层层拨付程序,由国库集中支付机构在指定银行开设国库单一账户,所有预算单位需要购买商品或支付劳务款项时,由预算单位提出申请,经国库支付机构审核后,将资金直接从单一账户支付给收款人的制度。实行国库集中收付制,是解决财政资金使用中诸多问题的治本之策,是从源头上治理腐败的重大措施,也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实行公共财政的必然选择。目前,已有33个省份实施了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并向城市、县级推进。按照中央的统一设计和要求,2005年起我国将全面推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
  一、存在的问题
  集中支付制度试点改革已历时三年多,总的来看,试点进展顺利,运行平稳,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初步建立,资金收付方式日益规范,收付效率明显提高,财政监督明显加强。但离全面推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还有相当大的差距,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是由于改革触动了某些利益集团的既得利益,再加上对改革的认识不足,使改革遇到了重重阻力。在分散支付条件下,各部门和单位使用资金时,不受预算硬约束,自主性强,资金存入银行既可生息,又可作为争取项目贷款的条件。改革后,这些好处将不复存在,因此,地方和部门自然会有抵触和阻挠。另外取消政府部门在商业银行的账户,商业银行减少了信贷资金的来源,银行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积极性受到影响,也会给政府带来一定的压力。
  认识上的不足主要是对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下的财政资金所有权、使用权和财务自主权存在误解。许多人认为国库集中支付使得财政资金使用权和财务自主权都归属财政部门,预算单位将不再拥有这些权力,这成为预算部门对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不理解、不支持的主要原因之一。而事实上国库集中支付的目的是在不改变单位的资金使用权和财务自主权的前提下,取消单位账户,建立单一账户体系,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和加强会计监督。
  二是预算单位和代理银行在资金支付清算中存在以下违规或不规范操作问题:一是违规将财政预算内资金转拨到原有的实拨资金账户;二是违规改变财政预算内资金的用途或使用性质;三是违规将财政预算内资金转出专户并转储大额定期存单;四是使用预算内资金违规发放政策补贴;五是违规提取现金,并以虚假发票大量提取财政资金;六是代理银行违规划转财政预算内资金。这些问题的发生,反映出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政策还存在薄弱环节。
  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交易主体分为财政部门、预算单位和代理银行三方,其中,具有交易信息劣势的财政部门是委托人,具有交易信息优势的预算单位与代理银行构成代理人,它们之间形成委托代理关系。委托人和代理人存在较为明显的信息不对称现象。例如,在财政直接支付活动中,预算单位可能会凭借信息优势及较小的风险约束来伪造虚假收款人,提供虚假收款人账户,伪造、变造或提供虚假合同、虚假申请等,一旦违规行为得逞,财政资金由国库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直接划出或转移到非法“收款人”账下。对于财政授权支付而言,风险则更大,预算单位可能会提供虚假收款人账户,骗取或转移财政性资金,或与基层代理银行及有关人员合谋骗取或转移财政性资金。倘若不能有效减少财政部门与预算单位、代理银行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就无法遏制国库集中支付中出现的“异化”现象。
  三是相关的配套改革尚未跟上,成为进一步推进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改革的瓶颈。建立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后,政府的财政资金拨付管理发生重大变革。国库支出数将取代现行财政拨款数成为财政支出数。这样,国库核算信息将成为政府财政信息系统的主要组成部分,对国库核算电算化的要求也提升了一个档次。目前,我国还没有建立独立的国库会计核算和资金清算系统,财、税、库、行之间尚未实现横向联网,部门预算的无纸化操作难以实现,这将严重影响工作效率和信息传递速率的提高。同时,我国相当一部分人民银行地市级中心支行的账户管理手段落后,结算秩序不符合要求,给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效果的发挥带来了消极影响。
  相关的法律法规仍不完善。我国现行的《预算法》是1994年通过的,而《国金库条例》则是1985年通过的。随着我国的财政收入制度改革、财政支出制度改革、公共财政体制的建立等改革的不断深入,已有许多地方不能适应改革的进程,加上相关的行政、事业单位的制度不健全等一些因素,使得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改革缺乏足够的法律制度保证。
 
  二、应采取的措施
  针对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在实际运行中所存在的以上问题,笔者认为可以通过采取以下措施来解决相应的问题,并进一步推进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改革。
  第一,应当加强对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的宣传力度,进一步加强学习,提高对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的认识。必须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决定》、《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方案》(财库[2001]24号)文件中关于“建立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的现代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的指示精神,真正做到统一思想,求得共识才能做到兼顾各方面的需求,处理好新制度建设中的问题。充分认识到“集中”不是“集权”、“收权”,也不是财政部门与其他部门财权的转移和重新分配,而是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公共财政发展要求,必须进行的一项重大改革。
  第二,针对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中出现的委托代理关系问题,可以借鉴新制度经济学的解决方式,围绕着构建国库集中支付监督制约机制展开。
  首先应健全代理银行的筛选机制,充分利用现有商业银行的网络系统,选择具有资信的商业银行作为财政日常支付业务的代理银行。具体确定代理银行,原则上要按照市场经济原则,引入竞争机制,通过招投标进行。
  其次应建立完备的国库集中支付监督机制,紧紧围绕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建立以财政资金收付实时监测为中心,以现代信息网络技术为支撑,以国库集中收付系统和动态监测系统为手段、以内控管理和外部监管制度为基础,综合运用多种监管方式、强化财政事前事中监管的现代财政资金收付监督管理模式。(1)财政部门要以实施“金财工程”为契机,加快财政部门与代理银行的微机联网步伐,实现财政与代理银行信息资源共享。(2)建立资金支付有效制衡机制和国库集中支付内控管理制度。一是建立健全财政资金支付参与主体之间的相互制衡机制,资金用款计划的申报、审核、批复,财政授权支付额度的审批,以及资金的申请、支付、审核、复核、清算、会计核算、信息管理等各个环节,相互独立、互为制约。二是建立财政部门、预算单位、代理银行财政资金支付清算的内控管理制度,防止资金支付清算风险。(3)完善财政直接支付与财政授权支付的后续监管机制,对财政资金进行跟踪问效。(4)建立国库集中支付的投诉机制。及时受理预算单位、代理银行和收款人投诉,研究投诉受理的工作程序和方式方法,认真解决好资金支付中发生的投诉问题。
  再次应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1)在财政部门与预算单位、代理银行之间实行绩效合同制度。把预算单位、代理银行的薪酬和考评与贯彻国库集中支付政策的好坏紧密联系起来。(2)提高预算单位、代理银行违规行为的成本。代理人之所以要做出违背委托人意志的行为,很大程度上在于它们能够获取额外的好处,而不被委托人发觉;或即使发现,损失也很小。因此,要提高代理人产生机会主义行为的成本,通过利益激励约束代理人的行为,以最大程度地符合委托人的利益取向。
  第三,必须深化配套改革,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推进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必须进行配套改革,这些配套改革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抓紧制定和完善改革的配套制度办法,以适应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的需要。如及时修订《国家金库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抓紧做好《财政资金支付管理办法》及相关资金清算等办法上升为法律或部门规章等工作,完善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法制建设,增强改革的权威性、合法性与不可逆转性;研究修订《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等制度;研究制定改革后单位银行账户管理办法、国库支付凭证的使用和管理办法、代理银行代理财政业务手续费的支付标准和预算单位提取现金管理办法,既方便预算单位用款又保证改革规范有序进行。
  二是全面推进财政其他支出管理制度改革,充分发挥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作用。推进财政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的改革,离不开部门预算、政府采购和收支两条线改革的同步推进。部门预算编制改革是国库集中收付的基础,只有将预算编制细化到具体预算单位和具体支出项目,国库部门才能将改革推进到基层预算单位,将资金支付到项目并监督资金的正确使用。政府采购是财政资金直接支付的重要前提,政府采购规模越大,财政直接支付的额度越高,国库集中支付的效果就越明显。因此,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必须与部门预算和政府采购改革相互促进,才能共同构筑公共财政的基本框架,充分发挥改革的效能。
  三是进一步优化业务流程,提高财政资金支付效率。进一步简化用款计划审批程序,特别是要简化财政内部对用款计划的审批环节。如对人员和公用经费的审批程序可直接报送到国库部门予以审批,或直接按照均衡拨款的原则在每月底自动产生下达用款计划;进一步规范财政部门的审批时限,尽量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审批,保证单位及时用款;改进和简化资金清算程序,节省清算时间,延长单位使用资金的时间,方便单位用款。同时,建议人民银行制定电子住处的使用和管理办法,逐步取消纸技凭证的传递,实现网上资金的无纸化清算。
  参考文献
[1]张维迎。博弈论与信息经济学[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6.
[2]财政部国库司。国库集中支付基本业务释要(一)———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管理[J].预算管理与会计,2005,(7)。
[3]田发,田友春。构建国库集中支付监督制约机制[J].中央财经大学学报,2004,(12)。
[4]河南省财政厅国库处。深化财政国库制度改革的建议[J].预算管理与会计,2004,(11)。

论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完善

8. 什么叫财政局国库集中支付

国库集中支付,就是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的要求,建立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所有财政性资金都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管理,收入直接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支出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支付到商品和劳务供应者或用款单位。
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是对财政资金实行集中收缴和支付的制度,由于其核心是通过国库单一账户对现金进行集中管理,所以这种制度一般又称作国库单一账户制度。

扩展资料:
国库集中支付的运作:
预算单位按照批准的用款计划向财政支付机构提出申请,经支付机构审核同意后在预算单位的零余额帐户中向收款人支付款项,然后通过银行清算系统由零余额帐户与财政集中支付专户进行清算,再由集中支付专户与国库单一帐户进行清算。
在国库集中支付方式下,由于银行间的清算是通过计算机网络实时进行的,因而财政支付专户和预算单位的帐户在每天清算结束后都应当是零余额帐户,财政资金的日常结余都保留在国库单一帐户中。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国库集中支付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国库集中支付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