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机器人的市场前景如何?政府有什么支持政策?

2024-05-18 20:09

1. 工业机器人的市场前景如何?政府有什么支持政策?

垂直多关节工业机器人是我国工业机器人的要产品,近年来产出较为稳定。在应用方面,垂直多关节工业机器人主要用于汽车制造,其中重载垂直多关节工业机器人主要用于汽车整车制造,轻载则主要用于汽车零部件。
在国内市场上,我国的垂直多关节工业机器人国产化程度不高,尤其是重载垂直多关节工业机器人中外资厂商占比高达74%。总体来看,垂直多关节工业机器人为主要产品,且国产化程度有待提高。
工业机器人行业主要上市公司:埃斯顿(002747)、埃夫特(688165)、ST伯朗特(430394)、华中数控(300161)、新时达(002527)等。
本文核心数据:工业机器人市场占比、多关节机器人出货量、多关节机器人应用占比、国产化程度
1、垂直多关节机器人为工业机器人主要产品
据MIR统计,2020年垂直多关节机器人在中国市场中的销量在各机型中依然位居首位,全年销售总销量的63%;SCARA机器人全年销售占比为30%;另外,协作机器人与Delta机器人销售占比分别为4%与3%。

作为工业机器人主要产品的多关节机器人中,6轴机器人是其中的主要产品,2016-2020年6轴机器人的出货量整体呈增长趋势,近年来变化较为稳定,在2020年时出货量达到107839台。

2、垂直多关节机器人主要用于汽车领域
在垂直多关节机器人应用领域方面,重载垂直多关节机器人与轻载垂直多关节机器人均在汽车领域使用较多,其中能够更多重量的重载垂直多关节机器人主要应用于汽车整车制造,应用比例约为28%;轻载垂直多关节机器人则主要应用于汽车零部件领域,应用比例约为22%。

3、垂直多关节机器人仍以外资为主
在垂直多关节机器人厂商占比方面,类似于工业机器人,我国垂直多关节机器人中,重载垂直多关节机器人的市场份额主要被发那科、安川电机、库卡、川崎与ABB五家厂商占有,占比约为74%;轻载垂直多关节机器人的市场份额主要被发那科、ABB、安川电机、那智不二越与库卡五家外资厂商占领,占比约为50%。

注:重载垂直多关节机器人中TOP5外资分别是发那科、安川电机、库卡、川崎与ABB;轻载垂直多关节机器人中TOP5外资分别是发那科、ABB、安川电机、那智不二越与库卡。
虽然目前国内垂直多关节机器人主要被外资厂商占领,但是国产企业正在加快国产替代进程,诸如埃斯顿、埃夫特、 伯朗特等著名机器人厂商在垂直多关节机器人方面也有所发展,具体情况如下:

—— 更多本行业研究分析详见前瞻产业研究院《中国工业机器人行业产销需求预测与转型升级分析报告》

工业机器人的市场前景如何?政府有什么支持政策?

2. 工业机器人的使用国家政策是否有扶持

有的,使用单位符合条件都有补助,国家鼓励企业“机器换人”政策有文件明说。

3. 中国对环保企业有哪些优惠政策

符合规定的减按75%征收环境保护税等优惠政策。
根据《环境保护税法》规定第十三条,纳税人排放应税大气污染物或者水污染物的浓度值低于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30%的,减按75%征收环境保护税。纳税人排放应税大气污染物或者水污染物的浓度值低于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50%的,减按50%征收环境保护税。
企业购买并实际使用环保专用设备,其设备投资额的10%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企业所得税额中抵免,但这些设备必须在目录规定的五大类19项中,且仅限于裸购的设备投资额才能抵免,不包括设备运输、安装和调试等费用,也不包括基建投入、环保专用设备的运营费用。
针对公共污水、公共垃圾处理等项目有“三免三减半”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而工业领域的第三方治理项目以及企业自建且为自身服务的节能环保项目,并不能享受这一政策。
2019年3月20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从2019年1月1日-2021年底,对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扩展资料:
2014年发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意见》指出,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以下简称第三方治理)是排污者通过缴纳或按合同约定支付费用,委托环境服务公司进行污染治理的新模式。
在这里,第三方是相对于作为监管方的政府和集排污、治污于一体的企业而言的,将治污功能分离出来,交给专门的污染治理机构,即专业环境服务公司,由此称为“第三方”,这实质上是一种市场力量。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税收优惠 给第三方治理企业带来哪些利好?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

中国对环保企业有哪些优惠政策

4. 科技型企业优惠政策有哪些?


5. 科技型中小企业可以享受哪些优惠政策?


科技型中小企业可以享受哪些优惠政策?

6. 公司是科技型中小企业可以享受哪些优惠 有没有政策文件?

科技型中小企业享受的优惠有:
(1)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75%。(《财政部、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通知》 财税〔2017〕34号)
(2)自2018年1月1日起,当年具备高新技术企业或科技型中小企业资格的企业,其具备资格年度之前5个年度发生的尚未弥补完的亏损,准予结转以后年度弥补,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10年。(《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亏损结转年限的通知》财税〔2018〕76号)

7. 科技型企业享受哪些优惠税收政策?

一、技术转让合同享受的优惠政策
技术转让合同: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因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技术转让的范围:包括居民企业转让专利技术、计算机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植物新品种、生物医药新品种,以及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的其他技术
【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技术转让所得减免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212号)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四)项;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章第九十条;
《关于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0]111号】
二、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
符合加计扣除政策使用企业的研发费用: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
【政策依据】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
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
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在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
科技型中小企业必须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中所规定的条件:
(一)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的居民企业。
(二)职工总数不超过500人、年销售收入不超过2亿元、资产总额不超过2亿元。
(三)企业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指标进行综合评价所得分值不低于60分,且科技人员指标得分不得为0分。
三、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对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企业:
1、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2、享受省、市、区县的财政补贴。
3、作为无形资产,在融资、并购、上市过程中可以发挥关键作用。
4、提升企业招投标资质水平,在进行重大项目招投标时具有明显的优势。
5、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的8%的部分,在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超过8%的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政策依据】
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
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高新技术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63号)

扩展资料
认定条件
(一)必须从事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技术政策,知识产权明晰,具有一定技术含量和技术创新性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和经营业务的企业。单纯的商业经营性企业除外。
(二)科技型企业产品领域范围:光机电一体化、电子与信息、新材料、生物医药、新能源和高效节能、环境保护及其他高技术领域、农业专利产品(新品种、新成果)等。
(三)必须是依法在本区办理纳税登记的企业。
(四)有一年以上企业营运期,企业经营状况良好。
(五)企业具备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其中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包括相当于同等学历的科技人员在内)占职工总数的比例要达到15%以上,企业的技术开发经费占销售收入的比例要达到3%以上。
(六)企业的专利产品、市级以上新产品的销售收入和技术性收入之和占企业销售总额的40%以上。技术性收入是指企业的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入股、技术服务、技术培训、技术工程设计承包、技术出口、引进技术消化吸收及中试产品销售等技术贸易收入。
(七)企业在研究、开发、生产过程中,有良好的防治环境污染的措施和设备,“三废”排放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认定程序
(一)区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认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实行各镇(乡)、街道和主管部门认定,区科技局抽查审核并向社会公布审定结果的基本程序。
(二)区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认定实行常年受理、分批认定与审定的办法。
(三)要求认定的企业向各自的各镇(乡)、街道科委提出认定申请,经各主管部门对企业的申报材料进行审定,上报区科技局。
(四)区科技局负责组织专家或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对辖区内申报的企业进行抽查,分批将认定结果予以公布。
(五)区科技局对企业上报后专家(中介机构)的认定结果,一个月内在各区区电子政务网上公布,向社会公示征询异议,并进行审定。对有异议的申报企业,区科技局通知各相关部门进行复核。
(六)审定后,对无异议的申报企业,由区科技局发文公告,认定为该区科技型中小企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科技型企业

科技型企业享受哪些优惠税收政策?

8. 我国围绕智能制造推出哪些政策

 当前,随着我国经济进入新常态,推进结构性改革、培育新动能,已经成为经济发展的新思路。今年4月份,工信部印发《智能制造试点示范2016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智能制造也随即迎来政策密集期。
  下面智家电就盘点了与智能制造七大领域的相关政策:
  机器人
  
  《中国制造2025》明确将机器人作为重点发展领域,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三部委联合印发了《机器人产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引导我国机器人产业快速健康可持续发展。
  无人机
  
  2010年《关于深化我国低空空域管理改革的意见》的出台,拉开充分开发低空资源、促进通航发展的序幕。2014年由国务院、中央军委空中交通管制委员会组织召开的全国低空空域管理改革工作会议,开放低空管制。
  未来几年,低空飞行管理政策出台和行业标准建立是大势所趋。随着改革进入到实质操作阶段,无人机产业也将迎来战略性发展新机遇。
  新能源汽车
  
  发改委制定了《新能源汽车碳配额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工信部则发布《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定》修订征求意见稿,重新划定新能源汽车范围,提高企业准入门槛。政策的出台无疑将促进新能源汽车迈入“2.0时代”。
  能源装备
  
  国家发改委、工信部、国家能源局印发《中国制造2025—能源装备实施方案》,围绕确保能源安全供应、推动清洁能源发展和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三个方面,确定煤炭绿色智能采掘洗选装备、油气储运和输送装备等15个领域的发展任务,并明确资金支持、税收优惠、鼓励国际合作等五大保障措施。
  3D打印
  
  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司在北京组织召开增材制造产业发展座谈会,工信部表示将加快建立增材制造行业管理体系,积极推动增材制造关键技术和设备研发,大力推进增材制造技术与传统产业结合等,全面推进增材制造产业发展。
  大数据
  
  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促进和规范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发展的指导意见》,目标到2020年,建立国家医疗卫生信息分级开放应用平台,基本建立适应国情的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发展模式,初步形成健康医疗大数据产业体系。
  VR
  
  工信部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发布《虚拟现实产业发展白皮书5.0》,呼吁国家尽快启动虚拟现实研究,建立标准体系,规范行业发展。《白皮书》还为虚拟现实发展提出了三大政策建议,将助力虚拟现实技术提高,推动行业规范、迅速发展。
  随着智能制造试点项目的遍地开花,以及智能制造政策的有效带动,我国智能制造产业离“面的形成”为时不远。家电行业推进智能制造的转型也是大势所趋。
  近日,工信部正式印发《轻工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指导未来五年家电等轻工业创新发展,由“轻工大国”向“轻工强国”转变。其中,明确提出将在家用电器行业推进智能制造,加快智能制造软硬件产品应用与产业化。
  其实,在该规划发布前,不少家电企业已经投身智能制造,建立智能工厂。如美的的空调全智能生产线;海尔的7大互联工厂体系等。随着政策的推出,无疑将掀起新一轮的产业升级潮,助力家电行业向整体智能制造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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