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登记在哪里办理啊?

2024-05-18 11:45

1. 结婚登记在哪里办理啊?


结婚登记在哪里办理啊?

2. 结婚登记在哪办?

【办理准生证】的条件及程序:

一、准备“申请”,夫妻双方各自的“婚姻状况证明”。 
二、拿女方的“婚姻状况证明”在户口所在地加盖计划生育章,(需要三级证明,(1)需盖村或居委会章(2)需盖镇或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章(3)需盖县或区计生委章) 
1、女方户口本 
2、结婚证 
三、拿“申请”及男方的“婚姻状况证明”去男方档案所在地盖章。 
1、女方婚育状况证明 
2、男方存档证明 
3、结婚证 
四、去男方所在的计生办领取准生证(需盖三个章)。 
1、女方三级婚育状况证明 
2、男方婚育状况证明 
3、申请 
4、男女双方户口本原件、复印件(户主页,及本人所在页) 
5、结婚证原件、复印件 
6、准生证 
五、男方拿领取的准生证去档案所在地盖章。 
1、女方三级婚育状况证明 
2、存档证明 
3、结婚证原件 
六、女方拿领取的准生证去户口所在地街道盖章。 
1、男女双方户口本 
2、男方婚育状况证明 
3、结婚证原件 
七、去男方所在的计生办盖章。 
1、女方三级婚育状况证明 
2、男方婚育状况证明 
3、申请 
4、男女双方户口本原件、复印件(户主页,及本人所在页) 
5、结婚证原件、复印件 
6、准生证

3. 现在结婚登记都需要什么?在哪里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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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您参考【结婚登记相关事项】:
一、 结婚登记条件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自主把握)。 
2、结婚年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3、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自主提示)。 
二、结婚登记提交的证件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一代二代均可)。 
2、本人无配偶。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当场拍照)。 
三、结婚登记的程序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四、结婚登记的时限、收费标准 
1、登记时限:证件材料齐全,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2、收费标准:国内结婚登记每对9元加及其他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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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结婚该在哪登记

法律分析:办理结婚的双方当事人应到其中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婚姻登记机关,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或区人民政府、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在农村是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
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 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5. 登记结婚在哪里办理

办理婚姻登记,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相关手续。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二条规定,内地居民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是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按照便民原则确定农村居民办理婚姻登记的具体机关。本条例第四条规定: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因此,男女双方结婚登记是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乡(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条例》第二条内地居民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是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按照便民原则确定农村居民办理婚姻登记的具体机关。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内地居民同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以下简称香港居民)、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以下简称澳门居民)、台湾地区居民(以下简称台湾居民)、华侨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是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确定的机关。

登记结婚在哪里办理

6. 结婚登记在哪办理手续

	结婚登记应当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法律依据】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7. 结婚登记在哪办理

男女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
1、居民身份证
2、户口本(或者集体户籍证明)
3、婚姻状况证明①固定工、离退休职工由所在单位出具②待业、个体无业人员由居(村)委会出具③待业人员、个体工商户还应提供相应的劳动手册(或营业执照)
4、二寸彩照3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照片,彩照3张,双方照片颜色应当一致。
5、再婚当事人的需要特殊证明(另外持有上述①--④的证明)再婚的需要原离婚证书(或解决夫妻关系的相关证明)(如法院调解书)(离婚判决书)。注:初级法院判决书的,还需带好初级法院判决生效的相关证明。
6、因私出境人员的特殊证明(另外需持①--④的证明)我驻外使、领馆认证(或公证)的国外期间的婚姻关系证明。
7、因私出境回国定居者的特殊证明(另外需持①--④的证明)如无在国外期间的婚姻状况证明,可持经公证的本人在国外的未婚证明书。携介绍信,到所在区、县的妇幼保健医院进行相关体检。经体检证明符合条件的,持体检合格证明回民政局登记注册。
一、结婚户口必须要在一起吗
结婚户口不一定要在一起。因为迁户口是双方自愿的,并没有强制规定双方户口必须在一起。虽然结婚后双方就变成了一家人,但是户口依旧可以保留在自己原来的地方。
婚后迁移户口的流程如下:
1、去男方户籍地派出所提交落户申请,再拿取派出所开具的户口接纳证明;
2、去女方户籍地所在的派出所提交户口接纳证明,派出所会出具户籍转出同意书,注销女方户口;
3、女方拿着结婚证和户口本,在户籍地派出所将个人婚姻状况改为“已婚”,在让派出所开具一份户籍证明;
4、双方拿着在户籍转出地拿到的户籍证明、及双方的户口本、结婚证和身份证,男方家所在的居委会开具的结婚证明,去男方户籍地派出所申请落户;
5、女方拿到新身份证和户口本。
申请办理结婚证流程一般可分为申请、审查和登记三个步骤:
1、申请。男女双方须携带本人的有效身份证及户口证明至双方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部门办理申请。具体证明材料如下:
(1)男女双方有效的身份证明;
(2)男女双方的户口簿原件或者是集体户口证明原件;
(3)婚姻状况相关证明;
(4)再婚人员提供特殊证明,如法院判决的离婚证书;
(5)婚前体检根据当地不同规定来做。
2、审查。婚姻登记部门负责人员对男女双方的结婚申请资料进行审查;
3、登记。婚姻登记机关人员经审核以后,如果认为符合结婚条件的才准予登记签发给结婚证。如不符合登记要求则应当出份书面说明并且给说明不与登记的理由。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规定,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结婚登记在哪办理

8. 登记结婚的办理条件和所需材料是什么?结婚登记在哪办理?

一、结婚登记办理条件
1、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2、当事人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3、当事人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4、当事人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5、双方自愿结婚;
6、当事人双方提供的证件、证明原件,必须是合法、完整、真实、可靠、规范、有效的。
二、结婚登记所需材料
1、双方的常住户口簿(户籍证明)和居民身份证(现场复印);
2、双方无配偶以及与对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办理时当场写)。
办理时限:
1、证件、证明齐全、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当场受理、登记、发证。
2、经审查,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退回有关证件,证明,并书面告知理由。
三、结婚登记办理的地点
1、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即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按照便民原则确定农村居民办理婚姻登记的具体机关)办理。
2、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港澳台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确定的机关)办理结婚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