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土地财政

2024-05-15 06:02

1. 什么是土地财政

土地财政:预算外收入的别称

什么是土地财政

2. 土地财政的原因

对“土地财政”依赖比较严重的应该是中部不发达城市和沿海还没有形成产业支撑的开发区,欠发达城市和新兴地区由于没有相关产业作为支撑,“土地财政”必然成为政府收入主要来源。“土地财政”的形成与我国土地出让制度有关。土地都是通过买断的方式使用几十年,这造成地方政府官员乐于寅吃卯粮、竭泽而渔,根本不考虑下一任政府官员如何解决财政收入的问题。

3. 土地财政问题

经济法是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国家为保障社会公共利益,实现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而干预经济运行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市场规制法和宏观调控法是经济法的重要组成部分。
中国当前的房地产问题,需要从几个方面来关注。首先要注意这样一个前提:老百姓要住房,这是需求方,而由于人口众多等现实国情,住房的需求量与人口数量是成正比的,有大量的需求就应该有充足的供应。住房体制市场化改革之后,需求方被迫接受相对单一的商品房供应渠道。房地产行业的快速发展的确为中国经济的腾飞做出了突出的贡献,但与此同时,大量中低收入者无法负担商品房的过高房价,而政府的保障性住房,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建设相对滞后,供应严重不足,无法提供多元化的住房供应渠道,更导致了商品房价格的不断上涨……
 其次,地方政府的土地财政收入也是推动房价上涨的重要原因。房地产开发商通过银行获得资金,从地方政府手中拿到土地进行开发,卖地收入占据很多地方政府的大部分财政税收。越具有开发价值的核心地段,越能获得更高的收入,而面对巨大的升值利润,开发商亦不惜用重金拿下土地开发权,政府与开发商之间逐渐形成牢不可破的利益链条,在一系列的操作过程后,开发商拿到了土地通过开发攫取了利润,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大幅增加。最终却将形成的高房价转嫁到了购房者身上。
当然,高房价的形成还远远不止上述原因,从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结构来看,三驾马车的比例严重失调,投资和出口比重过大,消费比重小,内需严重不足。而在投资领域,房地产行业带动上下游近百个产业的蓬勃发展,解决大批劳动力的就业,在固定资产投资中比例较大,是中国经济10年高速发展的重要推动因素。然而金融危机的爆发,中国外贸型出口遭受严重打击,大批出口型企业破产倒闭,经济增长严重下滑。在这样的情况下,必须扩大内需,促进国内消费,调整经济结构,稳定投资,保障经济的持续增长和稳定发展。但是,作为经济增长支柱的房地产业虽遭受金融危机冲击较大,但在地方政府的救市政策和国务院刺激经济发展的四万亿投资的作用下,房地产行业度过了最危险的时期,等待着实体经济的新一轮复苏。
市民社会的完善和发展,它以社会成员间的平等交换,自由,天然地抵抗着政治社会中可能存在的集权与专制,它以多元化的利益格局或利益集团勾起了世俗化,个体化为核心的民主实现机制。使得无论是私人利益还是公共利益的实现,都必须要通过平等交换通过各种利益主体之间相互进行权衡与协商才能达到,市民社会在市场交换和利益实现过程中所形成的各种非政府组织,为有效地防止政治权力的滥用提供了良好的社会组织基础。
  由此可见,政府如果在公共决策领域能使市民社会有效的参与,在对土地资源的利用和有关土地政策法律的制定过程中引入公共决策机制。充分尊重和保障市民社会领域的个人利益,中央财政加大对地方财政的转移支付力度,促进地方经济的有效发展,实现人民群众的共同富裕,建立健全市民社会领域的利益表达机制。以人为本,将土地资源的利用和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联系起来,最终实现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合理使用,尚可有效改革土地财政弊病。

土地财政问题

4. 土地财政的定义

土地财政,是指一些地方政府依靠出让土地使用权的收入来维持地方财政支出,属于预算外收入,又叫第二财政。中国大陆搞城市经营和土地财政,最早是从香港学过来的。但香港是土地私有制,政府要先收购私有土地,进行初步开发后才能出让。而大陆是土地国有制,往往凭借公权力和专政机关力量强行征地拆迁,低价收购他人的土地使用权,并不是公平交易,以此牟取暴利,造成民怨沸腾。其行政执法依据是国务院的《拆迁条例》,而不是全国人大的《物权法》。

5. 为什么会出现土地财政

土地财政是指一些地方政府依靠出让土地使用权的收入来维持地方财政支出,属于基金预算收入,属于地方财政收入的一种。中国的“土地财政”主要是依靠增量土地创造财政收入,也就是说通过卖地的土地出让金来满足财政需求。

第一,土地财政恶化了国民收入分配,抑制了民间投资。本世纪初,就有财政专家研究提出,当时中国政府的各种收入加起来,已占GDP的30%以上,达到甚至超过发达国家的水平。政府收入占GDP比重过高,一方面导致居民特别是农民收入增长缓慢,另一方面抑制了社会投资。虽然中央采取了许多措施,大力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但迄今并未根本改变。尤其值得关注的是,土地收入大多集中用于城市,城乡差距和和地区差距,不仅没有缩小,反而更加扩大了。

第二,政府投资影响了产业结构调整,加剧了产能过剩。政府掌握的大量资金投向哪里,对产业结构的变化有重要的引导作用。

第三,更不能忽视的是资源、资金的严重浪费 。“土地寻租”活动愈演愈烈,公款化为个人“灰色收入”的现象屡见不鲜,公众反应强烈。

第四,土地财政机制不改变,保护耕地、保护农民的合法土地权益,只能流于空谈。现有的开发商其实处于天然垄断地位,这使其有可能大肆抬高房价,广大中低收入市民的住房问题,很难得到解决。

总的来看,在中国工业化、城市化的进程中,土地财政曾经发挥过重要的、积极的作用。但是,随着改革的深入,其制度弊端也越来越明显、突出,已经成为今后中国可持续发展的障碍。今后,应该切实落实科学发展观,让土地财政逐步退隐历史舞台。【摘要】
为什么会出现土地财政【提问】
土地财政是指一些地方政府依靠出让土地使用权的收入来维持地方财政支出,属于基金预算收入,属于地方财政收入的一种。中国的“土地财政”主要是依靠增量土地创造财政收入,也就是说通过卖地的土地出让金来满足财政需求。

第一,土地财政恶化了国民收入分配,抑制了民间投资。本世纪初,就有财政专家研究提出,当时中国政府的各种收入加起来,已占GDP的30%以上,达到甚至超过发达国家的水平。政府收入占GDP比重过高,一方面导致居民特别是农民收入增长缓慢,另一方面抑制了社会投资。虽然中央采取了许多措施,大力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但迄今并未根本改变。尤其值得关注的是,土地收入大多集中用于城市,城乡差距和和地区差距,不仅没有缩小,反而更加扩大了。

第二,政府投资影响了产业结构调整,加剧了产能过剩。政府掌握的大量资金投向哪里,对产业结构的变化有重要的引导作用。

第三,更不能忽视的是资源、资金的严重浪费 。“土地寻租”活动愈演愈烈,公款化为个人“灰色收入”的现象屡见不鲜,公众反应强烈。

第四,土地财政机制不改变,保护耕地、保护农民的合法土地权益,只能流于空谈。现有的开发商其实处于天然垄断地位,这使其有可能大肆抬高房价,广大中低收入市民的住房问题,很难得到解决。

总的来看,在中国工业化、城市化的进程中,土地财政曾经发挥过重要的、积极的作用。但是,随着改革的深入,其制度弊端也越来越明显、突出,已经成为今后中国可持续发展的障碍。今后,应该切实落实科学发展观,让土地财政逐步退隐历史舞台。【回答】

为什么会出现土地财政

6. 土地财政的问题

经济法是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国家为保障社会公共利益,实现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而干预经济运行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市场规制法和宏观调控法是经济法的重要组成部分。
中国当前的房地产问题,需要从几个方面来关注。首先要注意这样一个前提:老百姓要住房,这是需求方,而由于人口众多等现实国情,住房的需求量与人口数量是成正比的,有大量的需求就应该有充足的供应。住房体制市场化改革之后,需求方被迫接受相对单一的商品房供应渠道。房地产行业的快速发展的确为中国经济的腾飞做出了突出的贡献,但与此同时,大量中低收入者无法负担商品房的过高房价,而政府的保障性住房,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建设相对滞后,供应严重不足,无法提供多元化的住房供应渠道,更导致了商品房价格的不断上涨……
 其次,地方政府的土地财政收入也是推动房价上涨的重要原因。房地产开发商通过银行获得资金,从地方政府手中拿到土地进行开发,卖地收入占据很多地方政府的大部分财政税收。越具有开发价值的核心地段,越能获得更高的收入,而面对巨大的升值利润,开发商亦不惜用重金拿下土地开发权,政府与开发商之间逐渐形成牢不可破的利益链条,在一系列的操作过程后,开发商拿到了土地通过开发攫取了利润,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大幅增加。最终却将形成的高房价转嫁到了购房者身上。
当然,高房价的形成还远远不止上述原因,从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结构来看,三驾马车的比例严重失调,投资和出口比重过大,消费比重小,内需严重不足。而在投资领域,房地产行业带动上下游近百个产业的蓬勃发展,解决大批劳动力的就业,在固定资产投资中比例较大,是中国经济10年高速发展的重要推动因素。然而金融危机的爆发,中国外贸型出口遭受严重打击,大批出口型企业破产倒闭,经济增长严重下滑。在这样的情况下,必须扩大内需,促进国内消费,调整经济结构,稳定投资,保障经济的持续增长和稳定发展。但是,作为经济增长支柱的房地产业虽遭受金融危机冲击较大,但在地方政府的救市政策和国务院刺激经济发展的四万亿投资的作用下,房地产行业度过了最危险的时期,等待着实体经济的新一轮复苏。
市民社会的完善和发展,它以社会成员间的平等交换,自由,天然地抵抗着政治社会中可能存在的集权与专制,它以多元化的利益格局或利益集团勾起了世俗化,个体化为核心的民主实现机制。使得无论是私人利益还是公共利益的实现,都必须要通过平等交换通过各种利益主体之间相互进行权衡与协商才能达到,市民社会在市场交换和利益实现过程中所形成的各种非政府组织,为有效地防止政治权力的滥用提供了良好的社会组织基础。
  由此可见,政府如果在公共决策领域能使市民社会有效的参与,在对土地资源的利用和有关土地政策法律的制定过程中引入公共决策机制。充分尊重和保障市民社会领域的个人利益,中央财政加大对地方财政的转移支付力度,促进地方经济的有效发展,实现人民群众的共同富裕,建立健全市民社会领域的利益表达机制。以人为本,将土地资源的利用和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联系起来,最终实现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合理使用,尚可有效改革土地财政弊病。

7. 什么是土地财政

“土地财政”,是依靠增量土地创造财政收入,也就是说通过卖地的土地出让金来满足财政需求,依靠出让土地使用权的收入来维持地方财政支出。
    据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的一份调研报告显示,在一些地方,土地直接税收及城市扩张带来的间接税收占地方预算内收入的40%,而土地出让金净收入占政府预算外收入的60%以上。

什么是土地财政

8. 土地财政出现的原因

从国际上来看,任何一个国家都是所谓的一级政府、一级财政。一级政府应当有一级的财政,每级政府都应当有它的事权和财权。而在我国财政体制是高度集中统一的,税收的立法权是由中央来统一行使的。地方税种和税率的设计,也是由中央决定。财政体制演变      从立法的情况来看,1984年以前,中国并不存在真正的地方财政体系。因为在计划经济时代,中国的财政体制是由政府“统收、统支、统管”,地方政府没有独立的财政收入权。      改革开放之前,政府的财政体制是一个建设财政的体制,或者说生产财政的体制。因为当时的绝大部分企业是由国家直接经营,利润直接归为国家。在这样的体制下,财政不仅仅要提供公共服务,还要管理建设、投资、生产。政府在某种意义上,本身就是市场的主体。这样的体制下,税收是没有存在的必要。      上世纪80年代开始,国家放权赋予企业更多的自主权利。整个财税体制的改革也遵循了放权让利的指导思想,赋予地方政府更多的权利。改革出现了两个结果,一是政府财政收入占GDP的比例大大降低;二是地方政府获得了更多的财政收入。中央的财政收入和地方的财政收入比,在改革开放之前中央占大头。而在放权让利之后,中央财政收入占全国财政收入的比例最低时降到了20%左右。      这期间我国土地使用制度也进行了改革。改革开放前,我国城镇国有土地实行的是单一的行政划拨制度,国家将土地无偿、无限期提供给用地者,土地使用权不能在土地使用者之间流转。      1988年,国务院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规定对土地的使用实行有偿使用制度,按照使用面积来交税。税收由中央和地方之间五五分成。以后,土地有偿使用制度进一步发展,在1989年国务院出台了《国务院关于加强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出让收入管理的通知》,规定凡进行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出让的地区,其出让收入必须上交财政。当时土地使用权有偿出让收入按以下比例分配,40%上交中央财政,60%留归地方财政。并且将国家获得的土地使用权有偿收入,界定为土地使用权的出让金。      虽然当时土地使用权的出让金成为地方政府财政收入的一部分,但是,在当时的财税体制中地方获得了更多的财政收入。所以,当时地方政府并不倚重土地出让金的收入,尚未形成土地财政。分税制改革的后遗症      为了规范中央与地方之间的财政关系,调动各级政府理财积极性,1994年推出分税制改革。分税制改革后,中央政府财政收入占全国财政收入的比例一直保持在60%,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占40%。      但是医疗、教育等大量的政府事务却是由地方政府来履行的,这导致了地方政府在财权和事权上的不匹配。由于财政体制没有为地方政府提供正常的、规范性的渠道,地方政府因此开辟其他的途径获得相应的收入。主要有两个渠道:一是利用行政权力收费。罚款变成了获取政府收入的主要目的,也就是人们常说的执法就是罚款,管理就是收费的现象。直到1998年的税费改革,这种现象才得到纠正。第二渠道是通过经营土地来获取收入。      1994年税制改革以后,地方政府通过土地获取的收入主要有两类:一是与土地有关的税收归地方政府——如耕地占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房地产业和建筑业的营业税、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等。其中地方政府目前重要收入来源包括房地产和建筑业的税收;二是与土地有关的政府非税收入,如土地出让金、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耕地开垦费、新菜地建设基金等等。      目前地方政府通过土地出让金获得的收入已经占到其财政收入的大部分。从收入的结构来看,地方政府的财政实际上已经是土地财政。一些调查的数据显示,在发达地区的城市政府基础设施和公共投资中30%来自于土地创收,60%依托土地的抵押贷款。      土地财政形成的原因,首先是因为在中央和地方之间,财政收入的第一次分配、税权的划分不合理,地方政府的事权与财权的不匹配。其次是由土地市场管理的不规范造成的。土地一级市场是政府垄断的,特别是现行法律没有赋予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同权和同价,农村集体土地如果要被用于城市建设,必须经过行政征收。这就造成政府垄断了土地市场,由此产生了巨大的垄断收益,地方政府因此坐收这些垄断收益和土地相关的其他收益。此外,政绩考核所带来地方政府的短期行为,也是土地财政的成因之一。      因此只有地方政府在财政上有一个规范稳定的收入来源,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土地财政问题。实现中国地方财政转型,就是要从现行的土地财政走向公共财政。公共财政从收入形式来说,政府主要是以税收的形式取得它的财政收入,而不是地方政府依赖出让土地去获取收入。      公共财政意味着政府职能被定为提供公共服务,而不是搞投资、搞建设,此外公共财政意味着财政收支必须经过人大监督,只有这样才能有助于区分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之间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