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事由

2024-05-19 03:17

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事由

当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应当召开基金持有人大会:(一)如代表10%以上(含10%)基金份额的基金持有人就同一事项书面要求召开持有人大会;(二)修改基金合同;(三)终止基金运作;(四)与其它基金合并;(五)更换基金管理人;(六)更换基金托管人;(七)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要求召开基金持有人大会;(八)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它情形。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事由

2. 如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持有人大会召开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当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应当召开基金持有人大会:
(一)如代表10%以上(含10%)基金份额的基金持有人就同一事项书面要求召开持有人大会;(二)修改基金合同;
(三)终止基金运作;
(四)与其它基金合并;
(五)更换基金管理人;
(六)更换基金托管人;
(七)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要求召开基金持有人大会;
(八)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它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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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职权

法律分析:1、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2、提请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3、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基金托管人的托管活动;4、提请调整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报酬标准;5、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职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第四十八条 按照基金合同约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可以设立日常机构,行使下列职权:(一)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二)提请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三)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基金托管人的托管活动;(四)提请调整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报酬标准;(五)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职权。前款规定的日常机构,由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选举产生的人员组成;其议事规则,由基金合同约定。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职权

4.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在代表基金份额是30%以上基金持有人出席时才可召开吗?

10%
  当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应当召开基金持有人大会: 
  (一)如代表10%以上(含10%)基金份额的基金持有人就同一事项书面要求召开持有人大会; 
  (二)修改基金合同; 
  (三)终止基金运作; 
  (四)与其它基金合并; 
  (五)更换基金管理人; 
  (六)更换基金托管人; 
  (七)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要求召开基金持有人大会; 
  (八)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它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