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利用法律规定,有效保护个人在就业中的合法权益。

2024-05-18 18:11

1. 如何利用法律规定,有效保护个人在就业中的合法权益。

你好,解析如下:
 1、熟悉和了解有关法律常识及规定,自觉提高毕业生个人法律意识。      
      毕业生应了解目前国家关于毕业生就业的有关方针、政策和规范以及      
    它们之间的关系,熟悉毕业生在就业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这是毕业生权      
    益自我保护的前提。如果在就业过程中因为所谓的公司规定或部门规定与      
    国家政策法规有抵触,侵犯了自己的权益,则可以依据法规办事,维护自      
    己的合法权益。           
      2、 签好就业协议书,充分发挥就业协议书的作用           
      就业协议书是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在毕业生就业工作权利义      
    务的书面文本,一般是由国家教育部制定统一格式。毕业生也须认真签订      
    好就业协议。因为在我国健全和完善毕业生就业工作法律法规体系是一个      
    渐进的过程,尽管少数省市做出了一定的尝试,但从全国范围来看还没有      
    足够的法律依据和形式替代现行的就业协议书。而在毕业生就业实践中,      
    一些单位在与毕业生、学校签订“三方协议”后,依据“就业协议书”中      
    “如有其他约定,应在协议书的备注栏中明确,并视为本协议的一部分”      
    的条款,还要与毕业生再签订一份比较详尽的劳动合同。           
      毕业生在签订就业协议及其补充条款时一般应着重注意以下方面:           
      (1)查明用人单位主体资格是否合格       
      协议双方的资格是否合格是协议书是否具有法律效力的前提(这里主要      
    是指用人单位的资格)。用人单位,不管是机关、事业单位还是企业(不包      
    括私营企业),必须要有进人的自主权力。如果其本身不具备进人的权力,      






    则必须经其具有进人权力的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同意。          
      (2)有关协议条款明确合法。            
      协议书的内容是整个协议书的关键部分,毕业生一定要认真审查。首      
    先审查协议内容是否合法,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法律和政策;其次审查和仔      
    细推敲双方权利和义务是否合理;第三要审查清楚除协议本身外是否有附      
    件即补充协议,并审查清楚其内容。按照《劳动法》、《合同法》及相关      
    法律的规定,就业协议书协议内容至少应具备以下条款才能具有法律效      
    力:服务期;工作岗位;工资报酬;福利待遇;协议变更和终止条款;违          约责任等。           
      (3)签订就业协议的程序要合乎程序       
      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经协商一致,签约时要注意完整地履行手续。首      
    先,毕业生要签名并写清签字时间;其次,用人单位以及其上级主管部门      
    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时间,不能用个人签字代替单位公章;第三,毕      
    业生和用人单位签字后需将协议书交给学校毕业生分配主管部门履行相关      
    手续,以便及时制定就业计划和顺利派遣。      
      (4)写明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是指协议当事人因过错而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协议规定的义      
    务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它是保证协议履行的有效手段。鉴于实践中毕业生      
    及用人单位违约率有所增加的状况,协议书中违约条款就显得更为重要。      
    因此,在协议内容中,应详细表述当事人双方的违约情形及违约后应负的      
    责任,同时还应写明当事人违约后通过何种方式、途径来承担责任。这      






    样,才能更有利于当事人双方履行协议,也有利于以后违约纠纷的解决。                
      3、遵循市场规则,预防侵害自身合法权益行为的发生。      
      毕业生在就业求职过程中,无论是自荐,应聘,接受面试、笔试,洽      
    谈就业意向,都应本着 "真诚、信实、平等"的原则,以自身实力参与竞      
    争,双向选择。同时,要有风险意识,对于有些用人单位招聘人员时,夸      
    大优厚条件,以欺骗手段吸引人才的做法要有提防戒备心理,预防侵害自      
    身合法权益行为的发生。在毕业生就业报到过程中,毕业生也应对自身权      
    益有所了解、善于进行自我保护。                
      4、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由于高校毕业生就业市场的不尽成熟和完善,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      
    尚不健全,在加以社会风气、人们旧观念、旧思想的影响,毕业生在就业      
    过程中不可避免会出现一些不公平现象,对毕业生就业求职正当权益予以      
    侵害。针对侵犯自身就业权益的行为,毕业生有权向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      
    门和学校进行申诉并听取他们的处理意见,同时也可提交给当地的劳动争      
    议仲裁机构进行调解和仲裁,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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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利用法律规定,有效保护个人在就业中的合法权益。

2. 法学毕业后就业

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律政机构、企业法律顾问等等。1、审判机关法院是依法独立行使国家审判权的国家机关。根据《宪法》和《人民法院组织法》的规定,我国设有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专门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历来是法学专业学生就业的主要领域,也是法学专业学生“专业对口”、实现职业理想的重要目标。2、检察机关检察院是依法独立行使国家检察权的国家机关。根据宪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规定,我国设有最高人民检察院、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军事检察院等专门人民检察院。同审判机关一样,各级检察机关同样是法学专业毕业生就业的热门行业。3、公安机关公安机关是国家的治安行政机关和刑事执法机关。在中国,公安机关是国务院和各级人民政府领导下的行政职能部门,是国家行政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公安机关不同于普通的行政机关,它是掌管社会治安,行使国家治安管理权的专门机关。国家赋予公安机关以不同于普通行政机关的各种强制手段,以完成公安机关所担负的治安管理的职能,同时也使公安机关成为国家其他行政管理活动的坚强后盾。4、律政机构律师,是指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接受委托或者指定,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其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代表委托人处理有关法律问题的诉讼;向委托人提供法律方面的建议和指导,保护委托人的合法权利和利益;着手法律行动,为委托人的利益辩护。5、企业法律顾问企业法律顾问,是指具有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由企业聘任并经注册机关注册后从事企业法律事务工作的企业内部专业人员。由于近年来法学专业毕业生传统就业领域接收能力的限制,越来越多的法学大学生将到企业从事法务工作、担任法律顾问作为自己就业求职的另一重要选择。

3. 如何利用法律法规,保护个人就业中的合法权益。

你好,解析如下:
 1、熟悉和了解有关法律常识及规定,自觉提高毕业生个人法律意识。      
      毕业生应了解目前国家关于毕业生就业的有关方针、政策和规范以及      
    它们之间的关系,熟悉毕业生在就业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这是毕业生权      
    益自我保护的前提。如果在就业过程中因为所谓的公司规定或部门规定与      
    国家政策法规有抵触,侵犯了自己的权益,则可以依据法规办事,维护自      
    己的合法权益。           
      2、 签好就业协议书,充分发挥就业协议书的作用           
      就业协议书是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在毕业生就业工作权利义      
    务的书面文本,一般是由国家教育部制定统一格式。毕业生也须认真签订      
    好就业协议。因为在我国健全和完善毕业生就业工作法律法规体系是一个      
    渐进的过程,尽管少数省市做出了一定的尝试,但从全国范围来看还没有      
    足够的法律依据和形式替代现行的就业协议书。而在毕业生就业实践中,      
    一些单位在与毕业生、学校签订“三方协议”后,依据“就业协议书”中      
    “如有其他约定,应在协议书的备注栏中明确,并视为本协议的一部分”      
    的条款,还要与毕业生再签订一份比较详尽的劳动合同。           
      毕业生在签订就业协议及其补充条款时一般应着重注意以下方面:           
      (1)查明用人单位主体资格是否合格       
      协议双方的资格是否合格是协议书是否具有法律效力的前提(这里主要      
    是指用人单位的资格)。用人单位,不管是机关、事业单位还是企业(不包      
    括私营企业),必须要有进人的自主权力。如果其本身不具备进人的权力,      

则必须经其具有进人权力的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同意。          
      (2)有关协议条款明确合法。            
      协议书的内容是整个协议书的关键部分,毕业生一定要认真审查。首      
    先审查协议内容是否合法,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法律和政策;其次审查和仔      
    细推敲双方权利和义务是否合理;第三要审查清楚除协议本身外是否有附      
    件即补充协议,并审查清楚其内容。按照《劳动法》、《合同法》及相关      
    法律的规定,就业协议书协议内容至少应具备以下条款才能具有法律效      
    力:服务期;工作岗位;工资报酬;福利待遇;协议变更和终止条款;违          约责任等。           
      (3)签订就业协议的程序要合乎程序       
      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经协商一致,签约时要注意完整地履行手续。首      
    先,毕业生要签名并写清签字时间;其次,用人单位以及其上级主管部门      
    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时间,不能用个人签字代替单位公章;第三,毕      
    业生和用人单位签字后需将协议书交给学校毕业生分配主管部门履行相关      
    手续,以便及时制定就业计划和顺利派遣。      
      (4)写明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是指协议当事人因过错而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协议规定的义      
    务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它是保证协议履行的有效手段。鉴于实践中毕业生      
    及用人单位违约率有所增加的状况,协议书中违约条款就显得更为重要。      
    因此,在协议内容中,应详细表述当事人双方的违约情形及违约后应负的      
    责任,同时还应写明当事人违约后通过何种方式、途径来承担责任。这      

样,才能更有利于当事人双方履行协议,也有利于以后违约纠纷的解决。                
      3、遵循市场规则,预防侵害自身合法权益行为的发生。      
      毕业生在就业求职过程中,无论是自荐,应聘,接受面试、笔试,洽      
    谈就业意向,都应本着 "真诚、信实、平等"的原则,以自身实力参与竞      
    争,双向选择。同时,要有风险意识,对于有些用人单位招聘人员时,夸      
    大优厚条件,以欺骗手段吸引人才的做法要有提防戒备心理,预防侵害自      
    身合法权益行为的发生。在毕业生就业报到过程中,毕业生也应对自身权      
    益有所了解、善于进行自我保护。                
      4、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由于高校毕业生就业市场的不尽成熟和完善,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      
    尚不健全,在加以社会风气、人们旧观念、旧思想的影响,毕业生在就业      
    过程中不可避免会出现一些不公平现象,对毕业生就业求职正当权益予以      
    侵害。针对侵犯自身就业权益的行为,毕业生有权向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      
    门和学校进行申诉并听取他们的处理意见,同时也可提交给当地的劳动争      
    议仲裁机构进行调解和仲裁,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希望对你有帮助!给个好评,谢谢你了!

如何利用法律法规,保护个人就业中的合法权益。

4. 大学学法学的就业方向有哪些?

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律政机构、企业法律顾问等等。
1、审判机关
法院是依法独立行使国家审判权的国家机关。根据《宪法》和《人民法院组织法》的规定,我国设有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专门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历来是法学专业学生就业的主要领域,也是法学专业学生“专业对口”、实现职业理想的重要目标。
2、检察机关
检察院是依法独立行使国家检察权的国家机关。根据宪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规定,我国设有最高人民检察院、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军事检察院等专门人民检察院。同审判机关一样,各级检察机关同样是法学专业毕业生就业的热门行业。

3、公安机关
公安机关是国家的治安行政机关和刑事执法机关。在中国,公安机关是国务院和各级人民政府领导下的行政职能部门,是国家行政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公安机关不同于普通的行政机关,它是掌管社会治安,行使国家治安管理权的专门机关。国家赋予公安机关以不同于普通行政机关的各种强制手段,以完成公安机关所担负的治安管理的职能,同时也使公安机关成为国家其他行政管理活动的坚强后盾。
4、律政机构
律师,是指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接受委托或者指定,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其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代表委托人处理有关法律问题的诉讼;向委托人提供法律方面的建议和指导,保护委托人的合法权利和利益;着手法律行动,为委托人的利益辩护。
5、企业法律顾问
企业法律顾问,是指具有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由企业聘任并经注册机关注册后从事企业法律事务工作的企业内部专业人员。由于近年来法学专业毕业生传统就业领域接收能力的限制,越来越多的法学大学生将到企业从事法务工作、担任法律顾问作为自己就业求职的另一重要选择。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法学

5. 法学就业的情况

随着国家经济、科技和社会的发展,我国法制建设也处在一个迅速发展和逐步完善的时期,特别是我国“入世”以来,社会对法律专门人才的需求急剧增加,各经济组织、律师事务所对法律专门人才的需求尤为突出。同时这也对高校培养高层次法学专业人才提出了新的标准和要求。到目前为止,全国已有390多所院校开设了法学本科专业。    法学涉及的范围非常广泛,与我们的日常生活密切相关。比如,做生意签订合同要懂合同法,与工作单位发生纠纷要懂劳动法。另外,像研究犯罪问题的刑法、研究如何打官司的诉讼法、研究国家之间关系的国际法等,也都在法学的研究范围之内。学习法学,还能够了解为何要制定法律,并学习如何依法处理事件和问题。    我国目前的法学专业设置根据所在院、校的侧重点不同,人才培养方式也各具特色,主要有三种情况,一种是专门的法学院,如中国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等;另一种是综合性大学里的法律系或法学院,如北京大学法学院、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等;还有一种是以理工科专业为主的院校,如清华大学、北方工业大学等等。专门的法学院学科划分较细,专业化程度高,可使学生接受系统的教育;综合性大学里的法律系或法学院的特色在于可以发挥多学科优势,学生可以跨系选课,有利于建立完整的知识体系。    一、法学专业和前景分析    法学常设的专业有民商法学、经济法学、刑事法学、国际法学、环境法学、涉外法律专业等专业方向。    1、就业现状和未来职业发展分析:    法学专业是朝阳学科,从社会需要来看是大有发展前景的。从法律系毕业生就业现状来看,他们拥有扎实的专业基础,能够在检察机关、审判机关、行政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仲裁机构和法律服务机构从事法律服务工作。就业前景非常广泛,做警官、检察官、法官、行政机关公务员;到大公司主管法律事务;做律师;到高校做法学教师;到研究所做法学研究者都是不错的选择。    法学专业对人才高素质、高学历需求较高。他们不仅要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素质,还要有深厚的专业知识背景和跨学科的行业知识。随着近年来对法学人才的学历要求越来越高,法学类专业毕业的本科生就业情况并不乐观。但高学历的法学专业研究生,特别是与经济、国际交往相关联专业的研究生,就业前景广阔。     2、薪酬水平与就业难度    法学专业整体薪酬水平,相比之下比其他行业要高些。能者多劳,拿律师来说,年平均收入在10万元左右。当然律师事务所不同,以及资历深浅也直接关系到律师的收入。高的年薪能拿到30万元,低的可能年薪只有1万多元。从事不同性质的案件,比如经济、金融、证券、房地产等涉外官司,年轻的见习律师一个月可能只有千元左右,资深律师一年赚500万元不成问题。而婚姻、劳动法、知识产权等之类的案件,律师收费较低。而在企业做法律顾问的,也有着不菲的收入。    由于法学还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法学专业学生在充分学好本专业理论知识的情况下,还要深入生活,参加各种实践活动,如到公、检、法机关以及律师事务所等实习,学习实务操作,获得一些经验,并检验理论知识的正确性。法学天生是“以人为本”的科学,所以学生绝不能脱离社会,否则就是闭门造车。    孙佳老师还特别指出: 法学专业学生在进入大四学习时,只要有各种可能的就业选择,都要尽最大努力去尝试(主要是参加各类招聘会和人才交流会)。    学生可以选择考研、参加司法考试、参加国家机关公务员考试等来拓宽自己的就业渠道。或根据自己的兴趣和社会需要,学习一技之长,比如速录技术,进入法院当书记员也是不错的就业渠道之一。最关键的是不要眼高手低,有时并不是没有就业岗位,而是学生不愿去做而已。    我国目前注册律师大约有14万人左右,律师事务所1万多家,每9000人平均拥有一名律师,其中北京是    每1300多人拥有一名律师,上海是每1800多人拥有一名律师,而美国纽约是每200人拥有一名律师。    从律师的地区分布情况看,发展极不平衡。广东、北京的律师都在万人以上,大约占到全国律师总数的17%,而青海省只有400多名律师,个别牧区只有一名律师。    全国律师每年办理业务大致在900万件左右,业务收入在90亿左右,律师人均收入在7万元左右,平均每件收费在千元左右,但是律师年收入仍然存在严重的地区差异,北京最高,律师人均年收入达到26万元,上海也在20万左右,江浙在7万元左右,广东在5万元左右,而在有些西部省份律师年平均收入也就只有5000元左右,甚至更少,其差距在十几倍乃至几十倍。    无论是执业人数占整个人口的比例,还是律师界中高学历、外语人才所占的比例,以及中大型律师事务所占律师事务所总数中的比例,中西部律师业与东部发达地区律师业是不可同日而语的。特别是东部与中西部地区经济发展的极不平衡直接导致律师收入的差距悬殊,并且这种差距不可能在短期内有明显的改变,这也是不争的事实。由于东部与中西部律师业发展的巨大反差,中西部地区的一些律师正在向东部地区转移,这种转移在某种意义上也是符合人才流动规律的。    因此,综合以上来看,从个人生存和利益来考虑,北京、广东等发达地区的律师业发展环境最好,也最有利于个人的发展。当然,我们不能光看这些平均数字就认为律师行业形势一片大好。律师是强弱差距悬殊的行业,知名大律师年收入上百万、上千万的都有,但有很多律师都是疲于糊口,年收入不过万,有的甚至无钱交纳年检会或会费而被迫转行。对于初入行的律师来说,90%的其收入都只能维持基本的生存。虽然说成功的标志不是钱,但是对律师来说,其最有力的评价标准被又是收入。另外,律师的执业环境也很不好,这些都是我们从事律师行业上的巨大障碍。    社会不是完美的,律师行业也同样有不尽人意,但是我们应该看到,律师业只会向越来越好的方向发展,只要我们选择了律师,就要努力去实现自己的梦想,也终有成功的那一天

法学就业的情况

6. 英语学得好对于学法律的在求职方面有哪些好处?就业方向

可以处理涉外的合同,就可以进入外资企业发展。外企相对规范待遇好,平台好,有助于你后期职业发展。

7. 法律就业

1、政法机关
2、律师事务
3、政府部门、银行、工商、海关、税务等与法律有关的单位很多

   导致法律硕士就业前景看好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复合优势比较明显。由于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只招收非法律专业本科生(含同等学力者),其知识结构是宽口径、厚基础、复合型,主要培养面向法律实务部门的通用人才。因此当考生原来的专业与法学结合之后,会在很多领域体现出复合的优势来,比如以前学的是外语,再考法律硕士,在处理一些涉外法律问题上就有明显优势;以前学的是新闻,考上法律硕士之后继续从事法制领域的新闻报道则更专业。 

法律硕士和法学硕士资料:http://www.zzdzx.com

法律就业

8. 法律系毕业生就业如何求职?

先到小律师事务所打杂起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