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调整2022年社保缴费基数

2024-05-15 23:55

1. 江苏调整2022年社保缴费基数

江苏调整2022年社保缴费基数,下限调整为了4250元。一、江苏调整2022年社保缴费基数为4250元。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医疗保障局、省税务局联合发布2022年度社会保险有关基数,明确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全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下限按4250元执行,缴费工资基数上限暂按21821元执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按照上述标准执行,具体执行时间由各设区市确定。二、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的问题。根据国家和省规定,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标准按全省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300%和60%确定。职工个人以本人上年月平均工资收入作为缴费工资基数,本人上年月平均工资收入高于省公布的当年缴费工资基数上限的,按上限作为缴费工资基数;低于下限的,按下限作为缴费工资基数。灵活就业人员可在省公布的当年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之间选择适当档次的缴费工资基数。拓展资料:1、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标准的调整并不是对所有参保人员都造成影响,对于自身的工资收入在上下限范围内的人群,上下限标准的调整并不会产生直接的影响。同时,即便是按缴费工资基数下限缴费的人群,下限标准的提高对缴费金额的影响也是有限的。2、以往江苏实行社会保险年度,为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根据推进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的要求,江苏已不再实行社会保险年度,而采取与全国绝大部分省份一样的自然年度做法,这也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做法相一致。

江苏调整2022年社保缴费基数

2. 江苏省2022年社保缴费基数

法律分析:
社保缴纳费用等于缴费基数乘以五险缴费比例总和 (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社保缴费基数是社会平均工资的百分之六十到百分之三百为缴纳基数。单位缴纳社保的,社保缴费金额分为两部分:单位缴纳部分和个人缴纳部分。具体社保费缴费比例分别为:养老保险,单位和个人分别缴纳百分之二十、百分之八;医疗保险,单位和个人分别缴纳百分之十二、百分之二;失业保险,单位和个人分别缴纳百分之二、百分之一;生育保险单位缴纳百分之零点六,个人不缴;工伤保险单位缴纳百分之二,个人不缴。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基数按照上一年当地的平均工资计算,可以分为五档,灵活就业人员选择其中一档缴费基数,再按照缴费比例缴费即可。一档为社保平均工资百分之六十;二档为社保平均工资百分之七十;三档为社保平均工资百分之八十;四档为社保平均工资百分之九十;五档为社保平均工资百分之百,以上五档是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基数,选择其中一档后,再按照养老保险费比例百分之二十缴费即可,其中百分之八部分存入个人账户。医疗保险的缴费比例可以选择两种,一种是百分之五,另一种是百分之十(各省市比例会有所不同)。按百分之五缴纳的每月医保不计提个人账户,按百分之十缴纳的每月有一部分按比例(根据年龄确定比例,年龄越大,计提比例越高)计提个人医保账户,可以用于支付门诊费用或定点药店购药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民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用人单位的成立、终止情况,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个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户口登记、迁移、注销等情况。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第六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

3. 江苏调整2022年度社保缴费基数

江苏调整2022年度社保缴费基数从以前的3800元调整为了4250元,比之前的最低缴费基数变高了。【江苏的社保基数是4250元】由于新冠肺炎疫情原因,2020年度全国各省份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均未作调整,按照国家统一部署要求,从今年起各省份原则上应分两年将缴费工资基数下限过渡到正常标准。考虑实际情况,江苏分三年过渡:即2021年度缴费工资基数下限标准按3800元执行(实际应执行数为4100多元),2022年度缴费基数下限按4250元执行(实际应执行数预计在4500元左右),2023年将过渡到国家规定的标准。此外,由于江苏省统计部门尚未公布2021年全省相关工资数据,明年的缴费工资基数上限暂参照往年增幅先行调整为21821元,待相关数据明确后再正式发布。【提高缴费工资基数的好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标准与全省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挂钩是国家统一政策,是保障参保人员权益和维持待遇水平合理增长的重要举措。平均工资水平随着经济社会发展逐步提高,缴费工资基数应当随之逐步提高。同时,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遵循“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原则,缴费工资基数的提高也将直接提高养老保险待遇的初始计发水平。【法律依据】省人社厅养老保险处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国家和省规定,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标准按全省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300%和60%确定。职工个人以本人上年月平均工资收入作为缴费工资基数,本人上年月平均工资收入高于省公布的当年缴费工资基数上限的,按上限作为缴费工资基数。

江苏调整2022年度社保缴费基数

4. 2023年江苏社保缴费基数

2022年度社会保险基数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全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下限按4250元执行,缴费工资基数上限暂按21821元执行。
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按照上述标准执行,具体执行时间由各设区市确定。
三、各地要严格执行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政策,确保基金应收尽收。凡擅自降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下限造成基金短收的,认定为管理性缺口并予以问责。
江苏省社保最低缴费基数是多少2022
 我来答 分享 举报
2个回答#热议# 鹤岗爆火背后的原因是什么?
易社保
2022-03-31 · 百度认证:杭州捷保有信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官方帐号
关注
2022年度社会保险基数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全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下限按4250元执行,缴费工资基数上限暂按21821元执行。
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按照上述标准执行,具体执行时间由各设区市确定。
三、各地要严格执行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政策,确保基金应收尽收。凡擅自降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下限造成基金短收的,认定为管理性缺口并予以问责。
 抢首赞    评论 分享 举报
上海法和
2022-03-30 · 百度认证:上海法和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关注
法律分析:用人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以本单位参保人员实际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其中:月缴费工资基数低于2880元的,按2880元计算;超过15750元以上的部分,不记入缴费基数。工伤保险缴费工资基数按不低于2021年度全市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月标准的100%(5250元)计算。
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标准为10个档次,分别按保留档(上年度最低缴费基数2880元)及2021年度省定第二档(月标准5250元)的60%、70%、80%、90%、100%、150%、200%、250%、300%确定,年缴费金额为6912元、7560元、8820元、10080元、11340元、12600元、18900元、25200元、31500元、37800元。医疗保险缴费标准为:在职人员的四档年缴费金额为3456元,退休人员的四档年缴费金额为2764.8元,在职(退休)的三档年缴费金额为1728元,在职(退休)的四档补费为2419.2元。另外,大额医疗保险缴费标准为每人年缴费180元,长期护理保险缴费标准为每人年缴费36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5. 2023年江苏社保缴费基数

法律解析:

缴费比例如下:五险一金缴纳基数一般是根据员工上一年月平均工资的60%至300%之间来核定的,具体表现为: 1.上一年月平均工资高于当地上年底职工平均工资300%及以上的,五险一金缴纳基数按照月平均工资的300%计算; 2.上一年月平均工资低于当地上年底职工平均工资60%及以下的,五险一金缴纳基数按照月平均工资的60%计算; 3.上一年月平均工资在当地上年底职工平均工资60%300%之间的,按照实际工资申报五险一金缴纳基数。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 》。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全文》第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暂按该单位上月缴费数额的110%确定应缴数额;没有上月缴费数额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暂按该单位的经营状况、职工人数、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等有关情况确定应缴数额。用人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后,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结算。


2023年江苏社保缴费基数

6. 江苏省2021年社保缴费基数

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通常是按当地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确定的。据希财君了解到,近期江苏省医保局和财政厅已经公布了2021年上半年职工社保缴费基数,指出2021年1月1日-2021年6月30日,江苏省基本医保和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上限为19335元/月,缴费基数下限为3368元/月。通常,单位会根据职工的基本工资确定社保缴费基数,但不管工资的高与低,都不能超过社保规定的上下限标准,也就是即使职工工资低于3368元/月,公司也必须按3368元为基数帮职工交社保。二、2021年江苏省社保缴费比例1、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16%,个人缴费比例为8%;2、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9%,个人缴费比例为2%;3、失业保险:单位缴费比例0.5%,个人缴费比例为0.3%;4、工伤保险:单位缴费比例根据行业标准缴纳(0.08%-0.76%),个人不缴纳;社会保险的月缴费基数一般是按照职工上年度全年工资的月平均值来确定的,每年确定一次,且一旦确定以后,一年内不再变动。参保单位申报的缴费基数,须经参保职工本人签名或采用公示的方法确认。参保单位申报的缴费基数,须经参保职工本人签名或采用公示的方法确认。缴费单位不按规定申报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暂按其上一年月缴费基数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确定。缴费基数是参保人员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重要计算依据。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后,社保经办机构为其建立一个终身不变的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和医疗保险个人帐户。职工缴费基数越高,其个人帐户储存额就越多,可支配使用的医疗费用就越多,退休时领取的养老金就越高。而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瞒报、漏报、少报缴费基数,将直接降低参保人员社会保险待遇的享受水平。

7. 江苏2021年社保缴费基数是多少

根据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税务总局有关文件精神并报国家三部门批准,发布2021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一、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我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为7974元,计算实际缴费工资指数的基数为82344元(6862元/月)。二、2021年7月1日至12月31日,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限按20586元执行,缴费工资基数下限按3800元执行。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限按20586元执行,缴费工资基数下限按3800元执行。三、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按照上述标准执行,具体执行时间由各设区市确定。养老保险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为7974元,与去年7602元相比提高了4.9%;计算实际缴费工资指数的基数6862元/月,与去年6445元相比提高了4.5%。《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九十条 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擅自更改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费率,导致少收或者多收社会保险费的,由有关行政部门责令其追缴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或者退还不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江苏2021年社保缴费基数是多少

8. 2021下半年江苏社保缴费基数

法律分析:2021年江苏省社保缴费比例
1、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16%,个人缴费比例为8%;
2、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9%,个人缴费比例为2%;
3、失业保险:单位缴费比例0.5%,个人缴费比例为0.3%;
4、工伤保险:单位缴费比例根据行业标准缴纳(0.08%-0.76%),个人不缴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最新文章
热门文章
推荐阅读